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畜禽養殖建設標準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1.1擴大了畜禽養殖規模 目前,全區已建成奶牛養殖小區10個,存欄奶牛6400頭;肉羊養殖小區1個,存欄肉羊5000頭;全區備案在冊各類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147家,畜禽規模化養殖生產總量接近300萬頭(只)。規模化養殖生產比重占全區畜禽飼養總量的48.2%,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產值達到牧業總產值比重的65%。
1.2提升了動物衛生和畜禽產品安全水平 小規模、大群體的落后生產方式是造成畜禽免疫率低、養殖投入品使用混亂、畜禽疫病和畜禽產品衛生安全事件屢屢發生的主要原因。畜禽養殖小區實行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制度健全、生產規范、管理嚴密、程序嚴謹,有效保證了投入品安全,監管常態化、制度化,為畜牧業安全生產提供了有力保障。
1.3提高了畜禽養殖效益 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組織化程度高,生產環節采取統一供應種畜禽、統一供給飼料、統一免疫、統一生產管理等措施,降低畜禽飼養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和畜禽生產水平,小區的養殖效益普遍比散養戶高出3%~5%。
1.4降低了環境污染程度 畜禽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堆糞場、化糞池等畜禽糞尿處理設施,糞尿經過沉淀、過濾、發酵等處理后,糞污減量化排放,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得到一定緩解,改善了農村人居生活環境。
1.5促進了產業化發展 奶牛產業在洮北區呈現出區域化、專業化、集約化的發展態勢,奶牛養殖場(小區)均配套建立了榨奶站,成為蒙牛、伊利、飛鶴、龍丹乳品企業的重要奶源基地。
2. 推進畜禽養殖小區建設的主要做法
2.1合理規劃 各鄉(鎮)根據自身條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發揮優勢,按照標準化、規模化、生態化要求,進行統一規劃,提高小區標準化建設水平,在養殖戶集中村屯建設符合群眾意愿的養殖園區,散養戶集中到園區養殖。
2.2政策激勵 洮北區制定了一系列鼓勵畜牧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在小區場地規劃、圈舍建設和資金投入等方面給予支持,保證畜禽養殖小區建設的順利實施。近4年間,利用國家惠農興牧項目投入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資金累計達400萬元。
2.3龍頭拉動 借助亞亨農牧科技公司、龍丹乳業等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以及伊利、蒙牛、飛鶴等乳品企業設在洮北區的奶源基地,拉近養殖小區與企業關系,推行“龍頭企業+基地+農戶”運行機制拉動產業發展。同時,農村各類養殖協會、畜牧專業合作社積極發揮作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帶領廣大農戶從事養殖業生產,提高了產品市場占有率。
2.4技術支撐 畜牧部門對養殖小區生產進行常年跟蹤技術指導,搞好小區動物免疫、場地消毒、疫病防治、品種改良、實用技術推廣、飼養管理、科技培訓等服務,為畜禽養殖小區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3.畜禽養殖小區建設存在的問題
3.1發展資金短缺 畜禽養殖小區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許多農戶有意愿進園區從事畜禽養殖生產,擴大養殖規模,但缺少資金投入,而目前投資渠道不多,金融部門對養殖貸款額度低,資金問題仍然是制約畜禽養殖業發展的重要瓶頸。
3.2配套設施不夠完善 有的養殖小區設施簡陋,生產設備不配套,小區內入駐戶遠達不到設計規模要求,造成資源浪費。同時小區內畜禽周轉頻繁,人員往來勤雜,管理不到位,給小區疫病防控增加難度。
3.3飼養水平總體不高 畜禽養殖小區采用的是集中飼養分戶經營方式,現有畜禽養殖人員大多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專業知識匱乏,傳統養殖方式還很普遍,低水平、高耗能養殖導致畜禽產品商品率不高,市場競爭能力不強。
3.4產業化程度低 畜禽養殖小區與龍頭企業、養殖專業合作組織有效銜接比重仍然較小,生產者在產業化鏈條中的弱勢地位有待解決。
4.對畜禽養殖小區發展的建議
4.1搞好宣傳發動 養殖小區是規模化養殖的重要方式,是產業化經營的基礎,是發展現代畜牧業的有效載體。發展畜禽養殖小區,有利于動物疫病的控制,確保人畜安全;有利于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普及,提高畜禽養殖生產效率與生產水平;有利于推行畜禽標準化生產,增強產品市場競爭力;有利于促進養殖、加工、經營、銷售各環節連接,提升畜牧業產業化經營水平。要廣泛宣傳發動,提高農戶認識,使眾多養殖戶積極參與。
4.2加大扶持力度 區政府在充分利用國家和省市興牧惠農政策支持的基礎上,努力爭取金融部門加大信貸資金投入,解決養殖小區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拓寬融資渠道,吸引更多資金投入畜禽養殖小區建設,將小區打造成畜牧產業養殖基地。
4.3完善配套設施建設 加強養殖小區配套設施建設,以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先進的管理方式吸引養殖戶入園,提高養殖小區入駐率。
一、我市畜禽養殖小區發展現狀
據統計,全市現有各類規模養殖場(戶)7083個,畜禽規模養殖總量達5000多萬頭(只),占總養殖量的40%;各類規模養殖小區152個,其中養豬小區46個、養牛15個、養羊13個、養禽78個。各類畜禽養殖小區年創利潤4000多萬元,戶均2萬元。息縣城關鎮興隆養豬小區有24戶,現存欄生豬1萬余頭,去年共出欄生豬1.7萬頭,年銷售收入1683萬元,全年獲利310萬元,戶均12.9萬元。由于畜牧業整體規模效益明顯提高,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小群體、大規模”的區域優勢。
養殖小區的出現和發展,改變了庭院養殖帶來的環境污染和防疫困難等問題,改變了“分散養殖,人畜混處”這一農村傳統習慣。對擁有小本資金的專業戶來說,集中建舍,分戶飼養的養殖小區成為適宜的選擇。這種“小規模、大群體”的方式,已經成為我市現階段畜牧業的生產的一種主要組織形式。目前,我市的畜禽養殖小區組織形式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龍頭企業+農戶”型。農戶負責生產,龍頭企業為農戶提供良種、飼料,提供防疫、技術服務、回收產品,小區作為龍頭企業的初級產品生產基地。如:潢川華英集團帶動周邊農戶發展養鴨,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二是協會帶動型。小區內實行“協會+農戶”的形式,由協會牽頭為養殖戶提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如:息縣包信養殖小區由鎮蛋雞協會通過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的方式,不斷吸引農戶入駐小區。目前,小區內飼養蛋雞千只以上的農戶已發展到近300戶。三是能人與經濟人帶動。浉河區柳林鄉唐成貴、黃中林,譚家河鄉許遠強、鄧安明、徐明發等一批生豬養殖大戶,帶動周邊地區400多農戶從事生豬養殖,年規模飼養量達20余萬頭,已形成了譚家河鄉大橋,柳林鄉李店、賀店等一批生豬養殖小區。
二、我市發展畜禽養殖小區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領導重視,強化責任
我們把加快畜禽養殖小區建設,作為發展規模養殖、促進畜牧業發展的突破口,明確提出了“緊緊圍繞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做大做強畜禽養殖小區”發展方針,并出臺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創造寬松環境,加快了畜禽養殖小區的建設步伐。一是優惠政策扶持。我們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明確規定了在畜禽養殖小區建設用水、用電、用材、用地等方面應給予優惠。固始縣每年拿出100萬元重點用于發展畜禽養殖小區,凡建一個標準化養殖小區,獎勵5萬元。息縣每年投入200萬元小額貸款用于扶持規模養殖戶擴大生產,并從2004年開始連續5年把財政貼息貸款重點用于養殖小區建設上;二是抓好服務,創優環境。我們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對全市的畜禽養殖小區建設實行了統一發展規劃、統一建設用地、統一設計標準、統一建筑模式。全市還成立了“抓基地、帶小區、促進農民增收”領導小組,成員每人包聯1-2個養殖小區,并為每個小區配1名技術人員,實行全面跟蹤指導和技術服務。同時定期組織技術幫扶服務隊對小區和規模場的技術骨干進行培訓和指導,解決技術難題,全面提高小區畜禽養殖技術水平;三是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全市將畜禽養殖小區建設任務逐級分解到各縣、區,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小區建設,并將小區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同時,采取了各種激勵機制,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縣、區以及達標小區和規模大戶進行表彰獎勵。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促進了畜禽養殖小區的快速發展。平橋區在20*年把建設銀錢村養殖小區做為當年的“一抓一”工程,不斷加大扶持和發展力度。目前,該村養豬戶已由最初的不足10余戶發展到現今的50余戶,年可出欄7500頭左右,創利潤150多萬元。該村養殖大戶張載輝存欄生豬1000余頭,年出欄2000頭,獲利達40多萬元。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畜禽養殖小區是現代畜牧業的雛形,是適應大市場、參與大流通的基礎,是改變畜牧業增長方式的重要途徑。但由于我市過去以傳統散養為主,規模化養殖比重小,小區發展基礎較為薄弱。為此,我們一方面向農戶宣傳傳統散養方式存在著資源利用率低、產品質量低、技術推廣難度大、市場對接困難、經濟效益差等弊端;另一方面大力宣傳建設養殖小區,實現規模化養殖的好處。同時,積極培育養殖典型,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息縣城關興隆小區的劉保剛入區前,年銷售500生豬頭,利潤只有4.3萬元;入區后,生豬存欄達520頭,2004年出欄生豬550頭,銷售收入55.4萬元,年獲利潤10.2萬元。劉軍入區前利用自己家的責任田蓋了15間豬圈,由于地方小,沒有發展余地,年獲利潤不足2萬元;入區后,2004年銷售生豬630頭,當年獲利達到11.5萬元,比進入小區前翻了幾翻。由于畜禽養殖小區在種豬、飼料、藥械等方面進行統一采購,價格進一步降低,并且養殖規模大,一次性出欄數多,減少了經紀人零星收購環節,價格要普遍高出市場價格。息縣城關鎮興隆小區生豬出售價格高于市場價0.4-0.6元/公斤。活生生的典型,使廣大養殖戶看到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并使他們逐步認識到:只有發展畜禽養殖小區,才能實現畜牧業的規模效益,加快實現畜牧業現代化,有效促進增收。在此基礎上,市畜牧局因勢利導,科學合理地制定出畜禽養殖小區建設發展方案,計劃到2007年,全市統一規劃,布局合理、標準一致、示范帶動的小區要發展到100個。
(三)舞動龍頭,輻射帶動
緊緊圍繞龍頭企業建設畜禽養殖小區,在積極培育和扶持畜禽龍頭企業的同時,認真做好畜禽養殖小區與龍頭企業之間的對接,以工業化理念、產業化經營為指導思想,加快發展小區畜禽養殖生產,大力推廣“公司+小區農戶養殖”模式,實現“小區搞飼養,龍頭打市場”的目的,有效的回避和分攤風險,促進了畜禽養殖小區及所在地區畜牧業產業化發展,帶動小區養殖業興起。實踐證明,畜禽養殖小區只有走產業化之路,才能夠長盛不衰,也只有在強有力的龍頭企業拉動下,采取良好的運營機制和形成良好的產業鏈條,才能實現多贏。目前,全市各類畜牧龍頭企業蓬勃發展,大小龍頭企業已達300多家。年產值超億元的大型畜牧龍頭企業有潢川華英集團、三高固始雞發展有限公司、商城中原制鬃廠等。華英集團利用自身優勢,采取和鄉鎮聯辦的方式,通過農民申報、小區經理考察認定、專人管理、養殖全程“一條龍”服務的程序,建起了一批高標準的養殖示范園區。同時還在小區內的養殖場戶實行“五保一扶一優”,即保證鴨苗供應、保證飼料供應、保證成鴨回收、保證提供技術服務、保證養殖利潤、對資金不足的場戶進行扶持、對場戶在鴨苗和飼料的購置上均享受一定的優惠價格。2005年上半年,集團又投資1000萬元,在312國道沿線以南6個鄉(鎮)各興建了年出欄100萬只的華英鴨養殖小區。截止目前,潢川周邊縣市先后有3萬余農戶、10萬余人從公司直接受益,年人均收入6000元以上。
(四)健全組織,強化服務
發展畜禽養殖小區的根本目的是促進農民增收。而養殖小區服務組織和服務功能的建立健全、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提高,是發展養殖小區能夠最終獲得較高收益的關鍵。因此,在發展養殖小區上確立了“工業化的發展,工廠化的管理”的理念和模式,積極引導園區成立養殖業協會,對每個養殖戶實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務。從加強農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培植營銷大戶、農民經紀人入手,一方面利用營銷大戶、運輸專業戶、農民經紀人的市場和信息優勢,積極組織畜禽產品營銷,拓寬銷售流通渠道;另一方面依托養殖大戶的規模優勢、技術優勢,組織成立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養殖小區,共同開拓市場,實現“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息縣包信鎮蛋雞協會,已發展養蛋雞1000只以上的293戶,其中萬只以上規模的達18戶,形成了6個養殖小區,每個小區養殖規模在20萬只左右,該鎮每天可供鮮蛋30多噸,通過養殖協會遠銷到合肥、上海、武漢等大中城市,蛋價比當地市場價高0.2元/公斤以上。
三、存在問題
通過此次調研,發現我市畜禽養殖小區普遍還存在以下五個問題:
一是部分干部群眾對發展小區還存在消極認識。認為畜禽養殖是傳統產業,家家戶戶都會養,在哪都能養,沒有必要建小區,對入駐小區的必要性缺乏認識。
二是資金短缺。養殖基礎設施建設上投入嚴重不足,造成部分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缺乏后勁,畜牧業發展資金主要依靠養殖場戶自籌,無法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和小區發展。例如:光山縣槐店鄉王寨村民組農民王德營存欄種用麻鴨1000多只,年孵化鴨35萬只,銷售麻鴨3.5萬只,年收入50余萬元,是遠近聞名的養鴨大王。但由于受資金限制,全家6口人承擔全部的養殖生產任務,場區設施簡陋,孵化采取的還是原始的土炕孵化,想進一步擴大規模,走成立公司、帶動農戶發展養殖的路子難度較大。
三是生產管理水平不高。一些畜禽養殖小區內的生產經營者大多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知識培訓,只依靠傳統粗放養殖方式進行養殖,飼養管理水平低,常有購進劣質種畜禽、飼料、獸藥等情況發生;在養殖中,隨意用藥,影響了畜禽產品質量。例如:羅山楠桿田堰良種豬場尹前國在20*年一次購入60噸偽劣飼料,導致生豬出現不良反映和死亡,造成損失近10余萬元。
四是相關扶持政策不多,政策落實不力。一些優惠政策和資金補貼還沒有很好的長效落實措施。特別是國家已明確規定養殖業用地按農業用地對待,但部分地方仍未得到很好的落實。浉河區柳林鄉對建規模養殖場依照建筑用地高額收費,并對原已建成并使用多年的養殖場征收臨時建筑用地費,不交納的強行拆除,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發展畜牧業的積極性。同時,養殖場用于貸款抵壓的產權證辦理費用過高。按1個500頭標準養豬場計算,辦理產權證需交納2萬余元。而農戶拿這筆錢能再引進20頭種母豬,年可增加出欄生豬400頭。沒錢辦不到證,沒證貸不到款,沒資金發展不起來,有錢辦證又不劃算。這個問題目前在廣大養殖場戶中存在的現象十分普遍。
五是小區內部相對封閉。一些畜禽養殖小區內生產經營無規劃,信息無交流,由養殖戶自行組織生產,缺乏統一溝通與配合,缺乏統一的防疫、消毒、污物處理措施,沒有形成統一規劃、防疫、用料、生產、銷售、技術服務,發揮不了小區整體融資、對外競爭、抗御風險的作用和規模效益。
四、建議與對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要通過各種形式和各類媒體,深入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對促進農民增收制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切實把大力發展畜禽養殖小區建設作為農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真正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養殖小區的品種選擇、場地占用、規劃設計、服務組織建立都要親自安排部署,確保落到實處。
(二)規范發展養殖小區,促進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
要把畜禽養殖小區與畜牧業結構調整和畜產品區域布局規劃緊密結合,突出當地畜禽養殖優勢和特點。對畜禽養殖基礎好、群眾積極性較高的鄉(鎮)村,要正確引導,優先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政策扶持、科學引導、穩步推進”建設畜禽養殖小區的原則,大力發展以養殖小區為重點的規模生產。按照《河南省畜禽養殖小區建設規范》,對相對集中的養殖小區進行改造和建設,使之規范為標準化養殖小區,使散養戶向養殖小區集中,降低全市散養數量,使傳統落后的庭院散養向大規模、集約化、高效益轉變。
(三)創造發展環境,促進小區發展
一是要優化輿論環境,提高思想認識。通過宣傳發動、外出參觀、專家講座、典型示范,充分調動和保護廣大干部群眾發展養殖小區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二是優化執法環境。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行政,為畜牧業和養殖小區建設保駕護航,要加大對涉牧案件的打擊力度,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三是要優化投入環境。積極促成政府部門落實養殖用地、信貸、稅收等優惠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符合農村特點的畜禽養殖信貸方式,采取多種途徑加大資金投入;四是優化技術服務環境。通過舉辦學習班、現場觀摩、定期培訓等多種方式行對小區人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養殖戶的技術水平,著力培養出一批技術能手和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五是優化建設和治理環境。各級政府要對養殖小區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給予大力扶持,積極推行“三通一平”。即:水、電、路三通,土地平整。同時做好小區環境治理,凡新建養殖場,必須要有糞便等污物綜合處理設施,對現有小區要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并結合沼氣建設,加大整改力度。
(四)抓好制度建設,增加養殖效益
建立起衛生防疫制度、人員物品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培訓制度、標準化生產管理制度等。采取多種形式,對畜禽養殖小區內生產經營人員進行業務管理等技能培訓,切實提高小區內科技化生產水平;通過對小區基礎設施、操作程序、防疫程序、品種要求和產品質量等制定控制標準,改變長期以來形成的飼養隨意、管理松散、防疫水平低等弊端,以達到不斷提高飼養水平,增加養殖效益的目的。
1發展經驗
1.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武勝縣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領導小組和技術專家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的組織領導,負責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活動的日常事務和組織協調。技術專家組細分為生豬養殖、家禽養殖和草食牲畜養殖三個小組,主要職責是為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提供技術支撐、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1.2大力推行畜禽標準化生產畜禽標準化生產按照“六化”推進。即: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處理無害化和監管常態化。選用高產優質高效畜禽良種,實現畜禽品種良種化;畜禽圈舍、飼養與環境控制設備等生產設施設備滿足標準化生產的需要,實現養殖設施化;制定并實施科學規范的畜禽飼養管理規程,實現生產規范化;健全防疫制度,有效防止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實現防疫制度化;有效處理畜禽糞污,達到排放標準,實現糞污處理無害化;依法對對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投入使用實施有效期監管,實現監管常態化。
1.3積極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2007年開始,到 2011 年全縣利用中央投資,實施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小區)改擴建項目,共改擴建生豬養殖場(小區)57 個。2010 年起,全縣啟動實施了畜禽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2011 年,根據省上有關要求,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關于2011年現代畜牧業優質生豬養殖示范點建設的通知》。按養殖內容制定全縣統一的評審打分細則,組織專家組開展初步篩選、技術培訓、創建指導和驗收評審等工作,及時高效地建成了12個圈舍面積 800 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化養殖示范場,驗收后由縣政府補助每個標準化養殖示范場25 萬元,為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樹立了學習榜樣,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帶動成效。
1.4探索畜牧業發展新機制 大力支持龍頭企業采用“公司+專合組織+養殖農戶(場)”的運作模式,實施“五統一”(統一品種、統一技術、統一服務、統一銷售、統一品牌)經營方式,運用寄養、托養、訂單養殖等方式發展現代畜牧業。鼓勵引導養殖業戶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興辦各類畜牧合作社,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提高養殖業戶的組織化程度和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1.5重視畜禽養殖污染的無害化處理
1.5.1對養殖場實施干清糞、雨污分流改造,從源頭上減少污水產生量。
1.5.2對于具備糞污消納能力的畜禽養殖區域,按照生態農業理念統一籌劃。以綜合利用為主,推廣“畜-沼-果草”種養結合生態模式,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發展循環農業,達到治污成本最低,治污效果最佳的目的。
1.5.3 計劃在畜禽規模養殖相對集中的地區,規劃建設畜禽糞便處理中心(有機肥廠),收集養殖場糞便運送到一個中心,利用生產工藝生產有機肥料,變廢為寶。
1.5.4對廣安天兆白坪種豬場等糞污量大而周邊耕地面積少,土地消納能力有限的畜禽養殖場,主要采取建立污水處理站進行工業化處理實現達標排放。
1.5.5 落實好大中型沼氣建設等項目,扶持大中型畜禽養殖企業利用沼氣發電項目等方式集中進行糞污處理,提高集約化處理和利用能力。
2主要問題
2.1投入不足,發展受限 標準化規模養殖占用資金較大,各級部門支持現代畜牧業發展的政策不具體,投入較少,沒有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畜牧業發展投入機制。金融機構對現代畜牧業扶持貸款額度小、周期短且條件嚴格,養殖戶和企業融資難度大,缺乏引種和購買養殖設施設備資金,從而制約了標準化規模養殖的快速發展。
2.2技術服務體系有待加強目前,畜牧獸醫技術服務體系不健全,尚未聘用落實村級動物防疫員及疫病觀察員,影響到日常的疫病診斷、服務指導和疫情信息的發現、上報、處置等工作。技術人員知識普遍老化,接受新思想、新觀念、新技術能力差。鄉鎮畜牧獸醫站工作人員少,工作難度較大,正常工作難以開展。部分基層技術人員競爭意識不強,缺乏緊迫感。服務范圍窄“,輕防重治”、無法提供管理知識和信息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了個別養殖場不能達到防疫制度化和監管常態化。
2.3養殖用地缺乏 近年來,國家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力度加大,城市化、城鎮化用地急劇增加,招商引資項目增多,總耕地面積有限,導致建設標準化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緊缺,一些養殖項目因無法解決用地而不能得以實施,不利于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
2.4環保意識薄弱 由于養殖場建環保設施投入大,而沒有直接經濟效益,業主環保意識不強不愿投入,致使一些養殖場對周邊環境污染嚴重,不能達到糞污處理無害化,同時引發社會問題,阻礙了發展。
3思考及建議
3.1強化政策扶持 抓住扶持現代畜牧業發展的有利時機,發揮武勝縣已有的基礎優勢,盡快制定出臺促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發展的長效推進機制,調動養殖戶的積極性。在規模養殖場優化品種、專合組織建設、技術推廣、環境污染治理、爭創品牌、畜產品安全檢測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合理規劃,統籌兼顧,把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場與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統籌解決土地、水電等基礎設施配套問題。在推進基本保險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試行畜禽全面政策性保險,拓寬保險覆蓋范圍,增強畜牧業抵御市場風險、疫病風險和自然災害的能力。
3.2強化畜產品安全
3.2.1 著力動物免疫。認真做好畜禽春、夏、秋三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補免工作,確保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雞新城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的免疫率達到 100%,徹底控制和消滅疫病。
3.2.2著力檢疫監督。做好產地、屠宰、市場、運輸等環節的檢疫監督,引導業主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確保畜產品無疫病、無藥殘、無公害。3.2.3 著力疫情監測。及時掌握疫情動態,控制疫源流動,提高預警能力。
3.2.4 著力完善應急機制。根據重大動物疫病變化特點,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組建應急隊伍,提高快速應急反應能力,構筑起畜牧業發展的安全屏障。
3.2.5著力投入品監管。組織執法人員,聯合工商、質監等部門,加大對飼料、獸藥市場的整頓,嚴厲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飼料及獸藥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養殖戶利益和畜產品安全。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區域的規劃布局、畜禽養殖場的設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及畜禽養殖過程的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畜禽,是列入國家和省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的畜禽,包括豬、牛、羊、馬、兔、犬、雞、鴨、鵝、火雞、鴿、鵪鶉、山雞等。
國家和省對觀賞動物、競技動物、實驗動物等飼養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在畜牧養殖管理及污染整治工作中,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協同做好相關工作。
各鎮政府(含園區,下同)是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管理的責任主體,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負責轄區內畜禽養殖業發展和污染防治管理計劃的制訂和實施,落實畜禽養殖場(戶)的整治方案,抓好儲糞池、沉淀池及沼氣池等污染處理設施的建設,關停或搬遷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戶),加強畜禽糞便收集處理,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
農業部門負責做好養殖場沼氣池的建設與利用等工作。
畜牧部門負責指導畜禽養殖場規劃布局、場區建設,做好養殖技術指導、疫病防治及監測、動物檢疫等工作。
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與畜禽養殖污染相關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指導養殖場做好環境保護設施建設,依法查處畜禽養殖環境違法行為,監督做好禁養區以及其他整治不達標養殖場的關停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保障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長效管理工作的財政資金。
規劃、國土資源、城管、水務、質監、工商、衛生、公安等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畜禽養殖相關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全區畜禽養殖業按照適度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型畜禽養殖場和散養畜禽農戶實行分類管理。
適度規模畜禽養殖場,是指養殖規模達到存欄量100頭以上的豬、50頭以上的牛或2000羽以上的禽類,或其他畜禽存欄量達到相當規模的畜禽養殖場;小型畜禽養殖場是指養殖規模小于上述標準的畜禽養殖場;散養畜禽農戶,是指為滿足自給需要在宅前屋后零星飼養畜禽的農戶。
第五條根據全區總體發展規劃,全區畜禽養殖業按照適度規模發展,畜禽養殖場實現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控制小型畜禽養殖場數量,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承包使用功能、環保和動物防疫等條件的,促使其逐步過渡為適度規模畜禽養殖場;對不符合條件的,限期治理或關閉。散養畜禽農戶的畜禽應進行圈養,并接受畜牧部門的指導。
第六條下列區域為禁止養殖區:
(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基本農田保護區;
(二)城市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區范圍內以及密集建筑群常年主導風向上風向500米范圍內;
(三)轄區內沙河、大湯河、新開河、排洪河、小湯河等河流中下游河兩側500米以內區域;
(四)主要交通干線(G102線、G205線、京沈高速公路、京沈鐵路)兩側500米以內區域;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禁止養殖區的具體范圍由各鎮政府商國土資源及規劃、環保、畜牧、林業、水利等相關行政部門編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七條下列區域為限制養殖區
(一)轄區境內沙河、大湯河、新開河、排洪河、小湯河等河流中下游兩側500米—2公里內的區域以及中上游兩側500米以內區域;
(二)主要交通干線(G102線、G205線、京沈高速公路、京沈鐵路)兩側500米—2公里內區域;
(三)北部工業區、臨港物流園區和東部循環經濟區所轄區域;
(四)行政村、自然村人口聚集區周邊500米范圍內區域。
第八條適度養殖區為禁止養殖區和限制養殖區以外的區域。
第九條禁止養殖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已有的畜禽養殖場應限期關閉或搬遷。
限制養殖區內,按照適度規模、種植業與養殖業結合的原則發展畜禽養殖業,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應符合環境承載的要求,合理布局。
散養畜禽農戶必須實行圈養,并主動接受畜牧部門的防疫管理,落實防疫、檢疫等監管措施。
第十條對現有養殖場的管理
(一)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的原則,著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年底前完成生豬存欄20頭、奶牛或肉牛5頭以上和直排河道的畜禽養殖場(戶)整治工作,畜禽排泄物綜合利用率達97%以上。到年底,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關停或搬遷工作。
(二)大力規范限養區內小型養殖場,逐步減少小型畜禽養殖場數量,有條件的小型養殖場要逐步過渡為適度養殖場。重點整治好15條河流兩側污染比較嚴重的小型養殖場,不具整改條件的,要限期關閉或搬遷。有條件的鎮、村要安排好養殖用地,設立專門養殖區域。
(三)按照“干濕分離、雨污分流”和干糞、沼渣、沼液綜合循環利用的要求,做好與養殖規模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工作。重點抓好15條河道沿岸區域畜禽養殖場的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積極推廣“生態型”、“環保型”、“能源生態型”等不同模式沼氣工程,鼓勵養殖場采用沼氣凈化處理工藝,切實提高污水處理達標率。鼓勵養殖場(戶)按標準建設儲糞池、沉淀池等設施。督促養殖場(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一條畜禽養殖業糞便及其它污染物處理要求:
(一)按照各鎮的總體規劃和適當的飼養密度要求,實施人居環境與生產環境分離,防止養殖場(戶)產生的惡臭氣體等污染對附近敏感區造成環境影響。
(二)畜禽養殖場不得向河涌或其他環境直接排放、傾倒畜禽養殖產生的糞便、廢渣和污水、污物。畜禽養殖場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處理規程,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拋棄、銷售和加工病、死畜禽。
(三)畜禽養殖場應當設置有防滲處理工藝的畜禽廢渣儲存場所和設施,在運輸畜禽廢渣過程中必須采取防滲漏、防流失、防遺撒等措施,防止因惡臭和畜禽廢渣滲漏、溢流、雨水淋失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設置的污水收集輸送系統,不得采用明溝布設。鼓勵養殖場將畜禽糞便作生態還田、生產沼氣、生產有機肥等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四)對于禽畜養殖場燃燒工業廢料產生有害惡臭氣體的污染問題,由區環保部門另作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新建畜禽養殖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場所和配套的生產設施;
(二)具備相應資質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
(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防疫條件;
(四)有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設施,對畜禽糞便、廢水、廢氣和其他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的儲糞池、沉淀池或沼氣池等設施,以及其他污染防治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新建畜禽養殖場應按照相關規定,通過所在鎮政府、園區向畜牧部門提出養殖申請,并提交養殖場規劃布局、建設方案及內容等資料,經審查合格后,由畜牧部門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并辦理土地、環保等相關手續后方可從事畜禽養殖活動。
畜禽養殖場手續不健全的,要補辦相關手續,經審查具備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方可繼續從事畜禽養殖活動;不具備條件的,限期整改或關停。
需辦理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憑《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需到畜牧部門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新建或改擴建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辦理有關審批手續。養殖場(小區)在建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十五條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或生產商品代仔畜、雛禽的單位或個人,應依法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需要引進種畜禽的,應向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辦理引種手續,并按照規定實行隔離飼養,對經觀察、檢疫確認為健康的種畜禽,方可并群飼養。
第十六條畜禽養殖場出售畜禽,應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提前報檢,取得有效的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
畜禽養殖場出售的畜禽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藥物殘留標準,禁止出售不符合國家規定藥物殘留標準的畜禽。
第十七條畜禽養殖場應建立健全動物防疫制度,做好消毒和免疫工作,并配合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動物疫病的監測工作。
畜禽養殖場應按照國家、省、市及我區動物防疫的有關規定,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按照畜牧部門的要求做好強制免疫工作,并按規定佩帶畜禽標識。
第十八條畜禽養殖場應建立涉及養殖全過程的養殖檔案,確保畜禽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畜禽養殖檔案應包括對畜禽繁育、畜禽免疫、疾病診療、飼料及獸藥使用、糞便處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畜禽銷售等情況的記錄。畜禽養殖檔案應當真實、完整、及時,不得偽造,并至少保留兩年。
第十九條畜禽養殖場應按照畜禽養殖技術規程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飼養,科學、合理地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畜禽養殖場應在專職獸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獸藥,建立用藥記錄,禁止使用假冒偽劣獸藥、人用藥和其他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化合物。
第二十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
(二)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泔水飼喂畜禽;
(三)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喂畜禽;
(四)使用動物源性飼料廢棄物飼喂反芻動物;
(五)養殖場、養殖小區混養不同種類的畜禽;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畜禽養殖場的飼養人員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健康標準,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畜禽飼養工作。飼養人員應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個人衛生和消毒、防護工作,并接受專業知識教育。畜禽養殖場內飼養人員的生活區域應與畜禽養殖區域分開。
第二十二條發生畜禽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畜禽養殖場應及時向當地畜牧部門報告疫情,不得瞞報、謊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并應服從衛生行政部門采取的防治措施,配合醫療機構及時對有關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第二十三條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時,畜禽養殖場應及時做好隔離、消毒等工作,服從有關行政部門和單位依法采取的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緊急免疫接種、封鎖等強制性控制、撲滅措施。為防止疫病擴散,區政府可對疫區及其周邊區域的易感畜禽,在一定期限內實施暫緩畜禽養殖措施。
第二十四條違反相關規定的,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未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審批的意見進行畜禽養殖的,由環保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在禁養區內設置的養殖場等相關違章建筑,由區執法部門進行依法拆除;對帶病或不符合防疫等標準的畜禽,由區畜牧部門對其進行依法處理。
(二)違反規定,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由區環保部門依據有關大氣、噪聲、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三)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區環保部門依法決定責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除由區環保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還可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并處罰款,或者報區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業、關閉。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內新建畜禽養殖場的,由所在鎮政府依法糾正或限期遷移;拒不糾正或遷移的,由環保、規劃、國土資源、畜牧等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興辦畜禽養殖場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由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儲存的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散發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體排放、傾倒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第二十八條畜禽養殖場未按規定對畜禽實施強制免疫或未佩帶畜禽標識的,或未建立畜禽疫病免疫制度的,由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畜禽養殖場未建立畜禽養殖檔案的,或未按規定保存養殖檔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一、充分認識發展生態養殖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規模畜禽和水產養殖業快速發展,在滿足城鄉居民消費需求、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大量畜禽糞便、養殖污水的排放,給生態環境建設帶來了巨大壓力。大力發展生態養殖業,是克服土地等生產要素制約,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的必然選擇;是提高畜禽產品、水產品品質,保障城鄉居民消費安全,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有效途徑;是促進畜牧業、水產養殖業與種植業、農村生態建設協調發展,有效保護資源環境,推進生態市建設的迫切需要。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生態養殖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措施,加快推進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科學確定畜牧、水產生態養殖業的發展目標
發展畜牧、水產生態養殖業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生態經濟學原理,優化畜牧、水產業區域布局和產業結構,轉變畜牧、水產業發展方式,依靠科技進步、創新發展模式、加強科學管理,發展適度規模畜牧、水產生態養殖,著力構建種養結合、資源循環、養殖健康、節約高效的現代生態畜牧、水產業生產體系,全面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畜禽、水產品的供給能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生態環保,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生態**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工作目標是:在2008年完成存欄100頭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礎上,擴大畜禽治理種類和范圍,把水禽、蛋禽、肉雞和湖羊規模養殖場列入治理計劃。2010年前完成存欄50頭以上生豬、4000羽以上水禽養殖場排泄物治理任務,抓好規模化溫室龜鱉養殖場污水達標排放的試點工作。2012年前完成存欄1萬羽以上蛋禽、2萬羽以上肉禽養殖場排泄物治理任務,對存欄500頭以上規模養羊場開展雨污分流及污水集中發酵處理工作。完成禁養區內規模畜禽養殖場的搬遷,創建25個省級現代化規模養殖示范場和畜牧生態養殖示范小區,95%以上規模養殖場實現農牧結合、排泄物資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散養戶養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利用;完成羅氏沼蝦育苗場和集中連片5萬平方米以上溫室龜鱉養殖小區污水處理重復使用設施建設,水產養殖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農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畜產品、水產品綜合生產能力顯著提升,產品質量明顯提高,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生態養殖業產值(包括蠶桑)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56%以上。
三、優化畜牧、水產養殖業布局和產業結構
(一)不斷優化畜牧、水產業布局。根據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和生態市建設的目標要求,對“十一五”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發展規劃作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按照生態環保的理念,進一步細化禁養區、限養區、養殖區的區域劃分和界限,并以此為依據,對畜禽、水產業進行合理布局。生豬生產要“發展規模養殖、控制養殖規模”,東部平原養殖區要控制養殖總量,重點向西部山區半山區養殖區發展,保持生豬產業穩步發展。要加快發展湖羊、獺兔產業,大力發展優質特種家禽等,優化畜牧業結構,限制重污染畜種的發展;水產養殖業,要控制溫室龜鱉、羅氏沼蝦育苗、開放性水域網箱及珍珠養殖等重污染產業的發展,大力發展特種水產生態化養殖。著力培育20個畜牧、水產業強鄉(鎮)和一批畜牧、水產業強村,建成一批優質高產高效畜禽、水產品生產基地。
(二)合理安排畜禽養殖用地。要統籌規劃,優先安排生態畜牧業用地,在適宜發展畜牧產業的地方,各級政府要做好規劃并預留畜牧業發展用地。根據農牧結合、節約用地的原則,應堅持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將規模生態養殖場(小區)用地列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對列入禁養區內限期搬遷的養殖場,各級政府要落實新的場址。
(三)積極發展生態規模養殖。要加快轉變養殖方式,規范養殖行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積極探索和推廣各種生態養殖模式。要大力支持規模生態養殖場和生態養殖小區建設。對小規模養殖密集區,要加快向生態養殖小區發展。生態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要科學選址,合理布局,完善設施,生態高效,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和環境保護要求,嚴格實行人畜分離,村莊與畜牧場分開。要大力發展農牧結合生態循環型畜牧業發展新模式,對畜禽糞便超過周邊承載量的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要盡量在異地配套相應承載利用能力的種植業基地,推動畜禽排泄物異地資源化利用。要大力發展生態水產養殖,加快老魚塘改造、建設標準魚塘的步伐,大力發展桑基魚塘、果基魚塘、菜基魚塘等種養模式,著力改善水產養殖的生態環境。要大力推廣水質綜合控制技術、多種輪養模式和多品種、多食性、多層次的立體混養模式,不斷拓展養殖空間,提高資源利用率、污染消納力和經濟效益。
四、加強對畜牧、水產養殖業的科學管理
(一)加快推進養殖業排泄物治理。按照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要求,制定規模畜禽養殖場和水產溫室養殖場治理計劃,大力推廣雨污分流、干濕分離、生物凈化和循環利用等多種治污形式,落實治理措施,分期分批推進治理。對在禁養區范圍內的養殖場,要制定搬遷或關閉的計劃,限期完成搬遷或關閉,努力實現規模養殖場零排放,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二)實行養殖準入制度。堅持總量控制,農牧結合,種養平衡原則,對新建、擴建、改建的規模畜禽養殖場和水產苗種場、龜鱉溫室養殖場等,應按照動物防疫、水產種苗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養殖準入制度。由建場者提出辦場申請,當地鄉鎮政府同意,縣區農業部門進行養殖環境條件審核,報縣區經濟主管部門備案,憑備案通知書委托有資質的環評單位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環保部門審批,經環保部門許可后,方可建設。工程竣工后,應向農業、環保部門申領《動物防疫合格證》、《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等,方可投入生產。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憑《動物防疫合格證》、《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和項目環評文件批復,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新建羅氏沼蝦育苗場和溫室龜鱉養殖場;禁止在開放性水域新發展珍珠養殖,對已經養殖的要嚴格控制施肥投餌數量,并逐步退出養殖。
(三)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對2008年底以后新建的規模養殖場實行污物排放許可證制度,新建的規模畜禽養殖場和水產溫室養殖場在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后方可排放污物,排放的污物不得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畜禽和水產養殖業污物排放標準。對2008年底前建造的規模養殖場,根據治理計劃和要求,逐步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四)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畜禽、水產規模養殖場,要按照國家頒布的無公害畜產品與水產品養殖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進行科學飼養,提高畜禽、水產養殖的生產水平和經濟效益。加強對規模養殖場的監督指導,實施畜禽、水產養殖檔案和畜禽免疫標識制度,逐步建立畜禽、水產品從產地環境、投入品、飼養管理過程到市場銷售的全程監控體系和質量可追溯體系,確保畜禽、水產品的質量安全。
(五)加強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工作。依法開展畜禽的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畜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理順檢疫檢驗體系,明確檢疫檢驗責任,健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檢疫檢驗程序規范操作。
(六)加強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原則,加快病死畜禽收集和無害化處理中心建設,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網絡,對病死畜禽實行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堅決防止亂丟亂棄現象,切實保護周邊環境。到2010年基本實現市本級病死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2012年實現全市主要畜禽養殖場和畜禽產品交易市場病死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目標。要建立業主為主、政府補助、社會支持的資金籌措機制,保障病死畜禽收集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落實畜牧、水產生態養殖業保障措施
(一)加強責任體系建設。縣、區人民政府要將畜禽、水產業發展及資源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制訂相應的計劃和整治方案,促進畜牧、水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轄區內的組織、協調、落實、督促和檢查工作。農業部門要抓好畜牧、水產業發展規劃的修訂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技術指導,做好畜牧、水產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的考核工作。環保部門要加強畜牧、水產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工商部門負責規模養殖場《工商企業營業執照》的發放。各級政府和部門要相互支持、緊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生態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的發展。
(二)加強社會氛圍的營造。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發展生態畜牧、水產養殖業的重要意義,宣傳各地發展生態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的新模式、新做法、新經驗和先進典型,提高各級干部和廣大農民對發展生態養殖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形成全社會重視支持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業,著力保護生態環境的社會氛圍。
發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是建設現代畜牧業的重要內容。畜禽標準化生產,就是在場址布局、欄舍建設、生產設施配備、良種選擇、投入品使用、衛生防疫、糞污處理等方面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規定,并按程序組織生產的過程,即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處理無害化和監管常態化。深入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有利于增強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有利于提高生產效率和生產水平,增加農民收入;有利于從源頭對畜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利于增強動物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風險;有利于畜禽糞污的集中有效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維護生態安全,實現畜牧業生產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是現代畜牧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必須加快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創新發展模式,強化現代養殖意識,以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
1.樹立產業化理念,謀劃標準化規模養殖
規模化養殖是畜牧業產業化經營基礎,推行產業化經營是實現畜牧業標準化生產、提高畜產品質量的重要措施,是發展現代畜牧業的根本途徑。洮北區是國家確定的半農半牧區,飼草飼料資源豐富,畜牧業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潛在動力,農民增收的最大產業空間,應充分利用全區發展畜牧業得天獨厚的自然優勢,把建設現代畜牧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科學發展觀謀劃洮北區畜牧業發展,以提高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競爭力為核心,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發展要求,全力推進傳統畜牧業改造升級,形成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新型發展格局。要把規模化養殖小區建設作為現代畜牧業發展的突破口,加大養殖小區建設力度,促進分散養殖、家庭小規模經營向規模化生產的轉變,逐步淘汰分散飼養、粗放經營的傳統模式。以養殖小區、規模化養殖場建設為載體,推行畜牧業產業化經營,創建示范典型,引領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實現傳統畜牧業向現代畜牧業的跨越。
2.規范養殖行為,促進標準化規模養殖
在養殖場(小區)建設中,按照城鄉統籌發展規劃及標準化養殖“六化”要求,合理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規范養殖場區布局。制定養殖場規范化管理制度,全面實施種畜禽調運審批制度,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制度,養殖檔案登記制度,獸藥、飼料使用制度,畜禽防疫、檢疫制度,糞污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強化生產過程的管理,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檔案,嚴格免疫程序,規范飼料、飼料添加劑及獸藥的使用,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監管,嚴防違禁添加物質進入養殖環節。
3.培植龍頭企業,帶動標準化規模養殖
在現代畜牧產業體系中,龍頭企業具有開拓市場、贏得市場的能力,是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的骨干力量。要積極培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在資金、技術、政策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增強龍頭企業的實力,發揮龍頭帶動作用,推進規模養殖,做強優勢產業。要圍繞龍頭加工企業發展規模養殖,推行“龍頭企業+基地+農戶”產業化經營模式,采取訂單生產、產銷聯建等形式,鞏固龍頭加工企業與養殖基地的生產關系,形成共同發展的產業整體。鼓勵龍頭企業建設養殖基地,龍頭企業在壯大主業的同時,延伸產業鏈條,發展規模養殖,擴大一體化生產規模,提升企業整體發展水平。要密切龍頭企業和規模養殖場的利益關系,龍頭企業負責向規模養殖場提供種苗、飼料、防疫、技術、融資、產品保護價收購等服務,規模養殖場負責按企業要求組織標準化生產,形成龍頭企業與規模養殖場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緊密型合作關系,促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穩定發展。扶持和發展畜牧專業合作組織與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在市場開發、信息服務、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畜牧業的組織化程度,壯大集體力量,抵御抗風險能力,積極培育市場營銷主體,支持龍頭企業、畜牧合作組織、農村經紀人和各類營銷組織采取產銷直掛、連鎖經營及網上交易等形式參與畜產品流通,以信息化推動畜牧業現代化發展。
4.治理養殖污染,完善標準化規模養殖
畜禽規模化養殖產生的糞便、污水以及孽生的病原微生物是環境污染的重要因素,危害人、畜健康,畜禽養殖污染是社會的一大公害。要高度重視畜禽養殖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按照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原則,對畜禽養殖污染進行綜合治理。目前,主要推行下列四種治理模式:一是農牧結合模式。養殖場(小區)建設要考慮周邊土地的糞污承載能力,充分利用農田、林地、果園、菜地對經過沉淀發酵的畜禽糞污進行消納利用,實現種養區域平衡一體化。二是沼氣配套模式。利用畜禽糞便厭氧發酵生產沼氣是解決畜禽養殖糞便污染的有效方法,不僅能提供清潔能源,而且沼渣可以直接肥田,沼液還可以用來養魚,形成養殖與種植、漁業緊密結合的物質循環生態模式。三是有機肥加工模式。在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有機肥加工廠,利用生物工藝和微生物技術,將畜禽糞便經發酵腐熟后制成復合有機肥,進行產業化開發。四是微生態養殖模式。利用鋸末、秸稈等原料作為墊料,添加微生態制劑制作發酵床,在發酵床上養豬,微生態有益菌將豬床上的糞便降解,使豬舍免清糞,免水沖洗,豬場沒有糞尿排出,也沒有沖圈產生的污水,養殖環境無臭味,實現糞污“零排放”,達到清潔、環保、生態養殖的目的。
5.實施科技興牧,支撐標準化規模養殖
牧業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突出科技興牧,加大畜牧先進實用技術推廣力度,加強科技培訓和技術指導服務,緊密結合生產實際和群眾需求,創新技術推廣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民科技培訓活動,及時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提高廣大群眾的科技文化素質,使畜禽養殖標準化生產、規范化操作。引導養殖戶加大科技投入,應用先進技術,科學飼養管理,提高養殖水平和經濟效益,大力實施良種工程建設,堅持“引、育、繁”相結合的方針,推廣冷配技術,滿足畜牧業發展對良種的需求,提高畜禽良種覆蓋率。加強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能力和水平,搞好疫情監測預警,扎實開展計劃免疫和消毒滅源工作,嚴控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流行。
1.1洱源縣畜禽污染現狀
洱源縣是畜禽養殖大縣,畜禽在地區農業經濟結構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2016年洱源縣全縣奶牛存欄41101頭,黃牛和水牛存欄52421頭,馬、騾、驢存欄8290匹以上,生豬存欄235167頭,山綿羊存欄109360只,禽存欄487661羽,是一個典型的養殖大縣。而洱源縣緊靠洱海利于,如此大量的動物在飼養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糞便和污水,按奶牛日排糞便31kg、黃牛和水牛日排糞便19kg、馬騾日排糞便19kg、豬日排糞便6kg、羊日排糞便4.5kg、禽日排糞0.1kg測算,全縣畜禽日糞便產生總量5400多t,這些糞污如果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導致滋生蚊蟲,導致疾病傳播,對農村居民身體健康造成不利,另外大量的糞便隨著雨水污水進入溝渠河流,畜禽養殖動物糞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會對水體造成富營養化,對洱海源頭水質造成十分嚴重的污染。
1.2洱海流域養殖業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果
近年來,洱海流域地區政府按照“高效、生態、優質、環保”的現代畜牧業發展思路,以畜禽養殖污染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為重點,高度重視洱海流域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著力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全州洱海流域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取得新進展。以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化、生態化養殖為抓手,強化科技支撐,大力實施畜禽糞便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工程,完善對順豐有機肥廠收集處理畜禽糞便的補助機制,鼓勵企業應收盡收,擴大生產規模。從源頭上控制畜禽養殖對洱海污染。在洱海流域扶持發展標準化規模奶牛養殖場(300頭以上)4個、存欄2141頭,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年出欄300頭以上)33個、存欄10571頭。加強圈舍改造、糞污治理及養殖場(戶)沼氣工程建設,提高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目前,改造畜廄8萬m2、糞污處理池1萬m3,沼氣5469口,新希望蝶泉乳業建成1000m3的大型沼氣池1個、順豐肥業建成27m3的小型沼氣池1個;建成畜禽糞便收集站48個、生物有機肥生產廠3個。2016年,收集處理畜禽糞便6.09萬t,極大地緩解了洱海流域養殖污染治理壓力。
2洱海流域養殖業污染防治對策
2.1明確洱海流域養殖范圍和對象
對洱海流域的養殖區域進行科學劃分,將流域主要入湖河流周邊200m,洱海及主要湖庫周邊500m和城市建成區劃定為規模化畜禽禁養區。禁養區內嚴格禁止新建(改、擴)畜禽養殖場,現有養殖場(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搬遷,手續不全的一律關停取締。關停取締。對于禁養區內已有的生豬(常年存欄5頭以上)、水禽(鵝、鴨常年存欄50羽以上)和牛養殖場全部關停取締,其他畜禽養殖場(肉雞、蛋雞、羊等)若建有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或委托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且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的,可以予以保留,否則一律關停取締,并逐漸將禁養區內養殖場向著洱海流域以外地區搬遷。將洱海兩側各500~1000m區域設置成限養區和適度養殖區。這兩個區域內實行總量控制,規范審批程序,養殖場應具有與之配套的糞污處理設施或可以消納糞污的農田,并辦理相關手續。對限養區和適度養殖區內養殖污染嚴重、無糞污處理設施且不具備改造條件的生豬、水禽、牛養殖場一律予以關停取締。
2.2加強宣傳、疏堵結合
各鄉鎮、村要充分認識全鎮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依法依理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認真宣傳《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政策,切實提高廣大農民自覺治理的環保意識。養殖污染治理疏堵結合,對排污達不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養殖場嚴肅處罰,處罰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實施強行關閉。對新、改、擴建養殖場,不履行規范審批程序的視作違章建筑,將予以。同時,大力推廣農牧結合、循環利用模式,指導畜禽養殖場清潔生產,鼓勵采取糞肥還田、制造有機肥等方法,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
2.3長效管理、規范養殖
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地要加強畜禽養殖的監管,建立畜禽養殖長效監管機制,將監管納入鎮對村的考核范疇,群防群治,形成鎮、行政村、自然村三級監管體系,監管責任層層落實,特別是要加強落實村級監管責任,并建立考核辦法,定期督查考核,形成鎮、村自覺抓畜禽養殖監管的自覺性。嚴格把關審批環節,對適度養殖區內新、改、擴建的養殖場,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實施,建設治污設施或委托他人處理污糞;未通過環評、不滿足動物防疫條件、不符合用地等要求的新、改、擴建畜禽養殖場,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和生產。一旦出現反彈回潮或者擅自違規建設的畜禽養殖場,堅決予以取締并進行問責。
作者:張曉娟 單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縣畜牧工作站
一、指導思想和創建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提高畜牧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為核心,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建設現代畜牧業為目標,以構建現代畜牧產業體系和提高畜產品產量、質量和效益為重點,進一步調整優化畜牧業產業結構,大力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積極實施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生態化、信息化戰略,重點突破,整體推進,促進我市由畜牧大市向畜牧強市跨越。
(二)目標任務。到“十二五”末期,年出欄生豬150萬頭,飼養蛋禽1000萬只,禽蛋產量10萬噸,出欄肉禽3000萬只,畜牧業年產值超過35億元。年產值過億元的加工企業2家,其中過10億元的1家,畜產品商品轉化率95%以上,加工產值比達2:1。新建50個20萬只以上規模肉鴨養殖場(小區),新建3個萬頭以上豬場,新建各類標準化養殖模式500棟以上,畜禽養殖標準化率70%以上,各生產環節設施化率80%以上,規模養殖率90%以上,糞污處理率100%。
二、工作重點
(一)建設優勢產業基地。按照做大傳統產業、做強優勢產業、做優新型產業的原則,穩定發展生豬生產,加快發展蛋雞生產,突破性發展肉鴨和奶水牛生產,大力實施畜牧業“百十千萬工程”。
1.建設百萬頭生豬產業基地。全市生豬出欄量年均增長率6%以上,到2015年力爭突破150萬頭。在鄭場、毛嘴、楊林尾、干河、沔城、彭場、沙湖創建現代生豬示范區,示范區年出欄生豬80萬頭以上。在現有9個萬頭豬場的基礎上,新增標準化萬頭以上規模養豬場3個。
2.建設十萬噸禽蛋產業基地。建設蛋雞和蛋鴨兩大禽蛋板塊,年均增長率10%以上,年存籠量1000萬只以上,其中蛋雞800萬只,蛋鴨200萬只以上。重點建設蛋雞示范區,以郭河、長埫口、張溝等地為核心區,用2—3年時間全面完成傳統雞舍標準化改造,大力新建蛋雞“153”標準化雞舍。到2015年,全封閉式的標準化萬只以上規模蛋雞場蛋雞存籠量達500萬只以上。
3.建設千萬只肉鴨產業基地。以肉鴨加工企業德豐食品工業園有限公司為依托,打造以三伏潭、鄭場、毛嘴、剅河、陳場、西流河、長埫口等地為核心的肉鴨養殖基地。到2015年,達到年出籠肉鴨2000萬只規模,其中新建20萬只以上規模肉鴨養殖場50個,年出籠量1500萬只。
4.建設萬頭奶水牛產業基地。與省畜禽育種中心聯合開發奶水牛產業園,按照總體規劃,5年內完成萬頭奶水牛場建設及牛群引進工作。
(二)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
1.積極參與農業部畜禽養殖標準化四級(部、省、市、縣)聯合創建行動,鼓勵規模養殖場對傳統型養殖場進行標準化改造,嚴格按照標準化要求新建一批高起點、高標準的現代化規模養殖場,對已達到示范創建標準的養殖場積極申請驗收。每年力爭創建部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2家,省級示范場5家,市級示范場20家。大力推廣生豬“150”、蛋雞“153”、養牛“165”、肉鴨“156”等標準化養殖模式,每年新增各類養殖新模式200棟。
2.重點實施糞污綜合治理和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家庭式小規模養殖場要充分利用農田、林地、果園、菜地對經過沉淀發酵后的畜禽糞污進行消納吸收,實現種養區域平衡化。中、大型規模養殖場大力推廣沼氣工程,將畜禽糞污經沼氣池發酵后所產生的沼氣、沼液、沼渣再進行能源、肥料利用。利用生物工藝和微生物技術,將畜禽糞便經發酵腐熟后制成復合有機肥,進行產業化開發。總結推廣“生化反應—UF超濾系統—光極化”三級處理、“厭氧—A/O—BAF—紫外線消毒”處理工藝等多種糞污深度處理模式。到2015年,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豬場全部實行糞污深度處理,達標排放。
(三)發展現代產銷體系。
1.發展龍頭加工企業。在三伏潭、胡場以德豐公司、精武鴨脖為龍頭建立肉鴨加工區;在城區以綠生、九珠為龍頭建立生豬加工區;在城區、張溝鎮以仙發、東坤為龍頭建立飼料加工區;在沙湖畜禽場以省畜禽育種中心為龍頭建立奶水牛乳品、牛肉加工區。對內要大力培植扶持現有龍頭加工企業開展畜產品深度加工,提高畜產品附加值,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對外要積極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的畜牧龍頭加工企業,以其資金人才優勢和先進的開發管理經驗,全面提升我市畜產品加工能力和水平。
2.發展現代營銷體系。積極發展產銷直掛、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畜產品運銷體系。在城區建立畜產品電子商務中心和物流中心,在市畜牧獸醫局建立畜牧信息網絡中心,在城區和張溝等鎮建立獸藥飼料配送中心,在大中城市和大型超市設立畜產品直銷門店或專柜。
(四)提高科技支撐能力。
1.加強畜牧科技推廣陣地建設。從“三支一扶”計劃中,通過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在農業院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充實畜牧科技隊伍。鼓勵畜牧科技人員以資金、技術參股等形式,與養殖專業大戶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形成科技推廣的投入回報機制。
2.加強科技培訓。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向廣大農民群眾傳授畜牧科技知識和提供畜產品市場信息。廣泛開展適用技術培訓,努力提高養殖者的科技文化素質。
3.加強畜牧科技示范帶動。大力培植畜牧科技示范戶,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推廣、示范活動,組織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到示范基地參觀學習,促進畜牧實用技術傳播,提高農民科學養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畜牧強市建設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大力推進畜牧強市創建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積極爭取并認真組織實施中央和省關于扶持獎勵畜牧業發展的項目,財政部門按項目要求安排配套資金。建立畜牧業與金融部門合作機制,協調金融資本向發展現代畜牧業傾斜。充分發揮我市畜牧業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國內外大企業、大財團投資畜牧業。
助推“農戶萬元增收工程”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為扎實推進全縣畜牧產業化建設。現就2011年畜牧產業化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農戶萬元增收為主線,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市場為導向,科技作支撐,龍頭來帶動,以草食牲畜和林下養殖為重點,強力實施畜禽品牌戰略,繼續堅持“突破牛羊,穩定生豬,壯大家禽,發展蜂業,擴大加工,強化防疫”發展思路,努力構建現代畜牧產業體系,全面推進畜牧產業化建設。
二、目標任務
出欄115萬頭;牛飼養量26萬頭,全年實現生豬飼養量186萬頭。出欄5.8萬頭,雪龍黑牛雜交改良1萬頭;山羊飼養量115萬只,出欄62萬只;家禽飼養量1200萬只,出欄1000萬只;存欄蜜蜂5.5萬群,年內新增和改擴建適度規模養殖戶5050戶,實現畜牧產值16.8億元。確保無規模性動物重大疫病發生,全縣清凈無疫。
三、工作重點
(一)抓好養殖小區建設。將畜牧產業化建設與新農村建設和農戶萬元增收工程同規劃、共部署,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按照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高效益的發展方向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大力實施雪龍黑牛產業化建設項目,集中建設畜禽養殖示范小區,年內重抓雪龍黑牛產業發展重點鄉鎮10個,新建各類畜禽養殖示范小區30個。圍繞“牛、羊、雞”三朵金花和“豬、鴨、蜂”三大產業,抓好縣級示范點建設。
(二)推進畜禽品種改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完善良種繁育體系。進一步加大標準化、規范化種畜禽場和以豬、牛、羊為重點的人工改配站(點)建設力度,完善基礎設施,配置儀器設備、加強技術指導管理,提高供種能力,不斷推進畜禽良種化、供種本地化進程。年內建成生豬二級擴繁場4個,生豬供精中心1個,山羊二級擴繁場5個,種牛場1個,種鴨場1個,新建豬、牛標準化人工改配站(點)10個。
(三)抓好遺傳資源保護。做好“全國山羊優勢區域優勢縣”生豬調出大縣“烏羊及麻旺鴨國家畜禽遺傳資源”雪龍黑牛產業發展“四大文章,實施品牌興牧戰略。大力提升畜產品品質,加強包裝和宣傳,發展一批名、特、優產品,走品牌興牧之路。加強與市畜科院的合作,建設好畜科院武陵分院,對我縣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烏羊“和”麻旺鴨“進行系統研發,加強資源保護區建設和采取胚胎移植等方式保種擴繁,建立保種場、純繁戶、生產場(戶)三位一體的畜禽品種資源保護模式,實現保護與開發相結合,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加強與大連雪龍產業集團的協作,大力發展雪龍黑牛產業化建設,建成優質、高端牛肉品牌。加大無公害綠色食品創建申報,完成”烏羊“麻旺鴨”地方標準的評審工作。
(四)提高畜牧科技含量。加大對鄉鎮畜牧站技術人員和養殖戶的畜牧科技培訓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科普工作宣傳,讓廣大養殖戶自覺接受和使用科學的養殖方式,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牛羊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現代養殖技術的推廣應用。從良種、良法、良料、良管入手,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努力提高畜禽規模養殖比重。利用重慶市畜科院專業技術優勢認真開展技術攻關和產品研發。
(五)建設節糧型畜牧經濟。重抓人工種草和草地改良,實施種草養畜。大力實施種草養畜,以草定畜,加快草畜配套發展步伐,推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飼草青貯技術,降低養殖成本,建設節糧型畜牧經濟。
(六)促進農戶萬元增收。緊緊圍繞兩翼農戶萬元增收工程,合理開發利用我縣豐富的林地資源,推行林禽、林羊、林牛、林蜂等林下養殖模式,發展林下經濟。年內實現新增林下養雞出欄300萬只,新增林下種草養羊出欄5萬只、養牛出欄0.5萬頭,發展林下養殖。實現林下養殖戶均增收300元,建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林禽、林畜”立體經濟模式。
(七)構筑安全屏障。各鄉鎮要嚴格執行動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首長負責制,強化動物防疫。制定完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預案,加強重大動物疫病、疫情預警預報工作,逐級落實防控責任制,實行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畜禽標識管理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獸藥和飼料等投入品的安全監控和整治,強化動物衛生執法監督,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結合各單位、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細化任務,認真貫徹落實。
(二)強化職能。切實搞好畜牧生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指導,做好各階段各環節相關的物資調運和供應,做好畜牧養殖項目申報,積極向上爭資立項,努力做好畜禽品種改良、種草養畜、動物疫病防治、科研課題、科學養殖技術的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