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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工作的重點
圍繞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工作大局,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和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增強做好行政復議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依法公正受理審理案件,以有效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行政復議的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推動行政復議工作,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一是加快推進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推動做好《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勞動合同法〉辦法》的調研起草工作,推動盡快出臺。此外,還要加強規范性文件法審、評估和清算工作。二是加強規范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行政。堅持科學民主決策,進一步規范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三是努力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著力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切實提高行政復議水平,高度重視和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同時,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四是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樹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工作目標
堅持執政為民,以“深化政務公開,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推進政務服務”為目的,加強政民互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評議,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一是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窗口的規范管理,確保窗口無超時辦件、無投訴現象。二是積極開展重大項目聯合審批活動,認真做好被征地農民保障方案審核工作。三是按照自治區的部署,繼續深入推進擴權強縣工作,確保任務的圓滿完成。四是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和項目操作規范修訂工作,貫徹落實好自治區明確的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文件。五是積極開展政務服務窗口的“創先爭優”活動,認真組織實施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評議評價活動,組織窗口工作人員深入企業送服務;召開服務相對人座談會,吸納促進窗口工作的意見建議,打造政務服務意識更強、政務服務水平更好、群眾滿意度更高的政務服務窗口。六是加強對本系統基層政務服務工作的檢查和指導。促進廣西人社系統政務服務窗口整體水平的提升。
三、宣傳工作總體安排
緊緊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著重抓好政策解讀、輿論引導、典型宣傳、文化培育等工作,切實增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工作的針對性、時代性、群眾性和實效性。加強策劃,突出重點,完善機制,創新形式,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宣傳工作新發展,為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一是按照《2013年全區人社系統宣傳工作要點》,加強人社系統宣傳工作的組織和領導,不斷提高宣傳工作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廣西人社系統在各級領導、社會和公眾中的形象。二是創新宣傳工作的方式和形式。要加強策劃,突出重點、亮點和政策宣傳。緊緊圍繞人社工作的中心和重點,找準切入點,創新宣傳形式,組織打幾場宣傳攻堅戰役,抓住走在全國前列的亮點、重點工作和政策,搞好組織策劃,讓領導干部和先進典型走進電視臺、電臺、網絡進行專題宣傳和系列宣傳。要進一步加強宣傳陣地建設,形成立體化的宣傳格局。要加強與媒體的合作,爭取各大媒體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要善于跟媒體打交道,切實加強對新聞單位的聯系與服務。要加強各級網站和各類本系統媒體建設工作。全區人社系統要大力支持區廳門戶網站建設,積極向門戶網站輸送稿件和相關信息,及時答詢網民關注的各類信息,切實把回應網友的關注作為轉變作風的措施來抓好。完善廣西電視臺駐本廳電視臺記者站建設,探索開展自辦視頻訪談節目。同時,要支持做好報刊發行宣傳工作,努力提高人社報刊的覆蓋面。三是創新各類宣傳形式。通過文藝表演、演講和以案說法等群眾喜見樂聞的形式,深入基層企業和用人單位宣傳人社法律法規和政策,在經辦機構和基層社會保障所印發資料。四是完善宣傳工作機制,形成宣傳合力。宣傳部門要發揮指導、組織、協調和服務的作用,做好重大政策、重要活動、重要工作的宣傳策劃和組織實施工作,各業務部門要對推進本業務政策、活動、工作的宣傳工作負責,各部門單位要在本廳、局的領導下,形成宣傳部門牽頭組織協調,各部門單位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大家要按照工作職責和任務,把相關工作落到實處,形成宣傳合力。五是提高宣傳效率,強化激勵措施。要堅持定期新聞(通報)制度和不定期的專題新聞通報制度;進一步推進與新聞單位合作機制建設,通過專題策劃會、調研會等,共同謀劃開展宣傳工作。建立完善宣傳獎勵和新聞發稿通報機制,爭取對對外宣傳報道、網站信息、網上問題答詢等多種方式給予獎勵和通報表揚;進一步調動本系統工作者積極性,進一步加強通訊員隊伍建設和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六是進一步加強輿情監控工作,提高輿情引導能力。進一步完善輿情監控和報告制度,完善輿情監控和管理系統建設,加強對重大輿情輿論的正面引導。七是創新工作方式,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建設工作。八是組織做好2013年度“六五”普法考試工作,做好普法宣傳工作和培訓工作。
一、社會保險參保情況
截至2011年6月底,區參保企業12256家,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211861人,新增13851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27.07%;參加基本醫療保險144762人,新增9930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63.65%;參加生育保險97347人,新增7228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44.56%;參加工傷保險218058人,新增15777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57.77%;參加失業保險104430人,新增9508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35.83%;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68541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06.83%;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58122人,其中參保繳費30611人,享受基礎養老金27511人;全區共有48871名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的范圍,其中參加生活補助24608人,參加基本生活保障1693人,已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22570人。
二、主要工作的開展
(一)社保擴面
1、加強《社會保險法》的宣傳培訓工作,以此推進社保擴面。上半年,面向社會有計劃、分層次做好《社會保險法》貫徹實施前的宣傳培訓工作,并以此為契機,加強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的普及,促進區社保擴面。2月21日至25日,會同區企業聯合會舉辦5期企業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宣傳培訓班,區鞋業協會、服裝行業協會、餐飲業協會等28個企業協會的330多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參加了培訓。同時,積極開展《社會保險法》宣傳活動,5月22日在雙嶼中國鞋都與人事勞動局、總工會進行《社會保險法》宣傳活動,向廣大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普法宣傳,并就勞動保障政策法規有關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2、以繳費工資申報和年檢工作為抓手,有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工作。通過繳費工資申報、社保登記證年檢、企業評優評先和社保網上申報業務,多舉措并進,促進社保擴面。據統計,目前實行網上申報業務單位有7588家。同時,今年4月份啟動2010年度社保登記證年檢工作,現有3500余家單位進行年檢。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
1、扎實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去年初實現60周歲基礎養老金百分百發放,并做好45-59周歲人群參保繳費工作的基礎上,今年重點開展了對16-45周歲人群的參保繳費工作:
一是2月份召開區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所所長和街道(鄉鎮)分管領導參加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座談會,部署今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任務。二是3月份組織區社區(村)勞動保障協管員300多人舉辦5期培訓班,并對培訓人員進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知識測試。三是4月份協助區政府召開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推進會。四是5至6月份重點赴藤橋和雙嶼、仰義等地指導業務,督促工作。
2、繼續深化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在做好被征地農民即征即保工作的基礎上,根據溫政辦〔2008〕170號文件精神,繼續做好被征地農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截至5月底,由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轉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累計12705人。此外,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展開認真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
(三)醫療保險
1、精心組織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居民醫保市區參保對象大多數集中在,參保人數近1.7萬人。由于這一參保群體年老體弱、經濟狀況和文化水平都較低,為做好這項工作,精心準備,專門設點咨詢,印發宣傳單,通過《今日》等報刊加強宣傳,對街道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集中培訓和指導,確保制度順利實施。制發社保卡4千余張、門診證歷近2萬本。同時,2至3月開展了居民醫保成年居民免費健康體檢工作,據統計,區參檢成年居民有5492人。
2、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管服務工作,監管服務實現互動。目前,區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共有33家,其中醫院20家,藥店13家,有9家是2011年新增的。在做好對定點醫療機構常規性審核的基礎上,一方面,根據市局統一部署,重點與不定期開展稽核工作,引導良性醫療消費,確保基金安全,并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另一方面,強化服務環節,在具體工作開展或監管工作中遇到問題及時溝通,主動協調。同時,針對今年新增加的定點醫院和藥店,開展1對1培訓指導。
3、認真做好“新農合”職能移交準備工作。從4月起開展工作調研,并多次與衛生部門進行銜接,現前期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
4、配合市局做好醫保“一卡通”工作。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全力配合開展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暨醫療保險“一卡通”各項工作,實現醫療費用的即時結算。
(四)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截至5月底,區15個街道1個鄉鎮164個社區共計100095名企業退休人員和城鎮老年居民納入了社區管理。一是加強街道、社區退管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深入社區指導工作,累計開展運動會、講座、文藝晚會等文體活動和節日慰問、住院、困難、喪事慰問等各類活動11750次。二是做好專項經費的管理、撥付工作。三是抓好一年一次的各類養老金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杜絕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
(五)窗口建設
一是抓好隊伍建設。以深化作風建設和創建“五型”機關活動為抓手,制定全年學習計劃,定期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二是繼續做好由科長擔任的值班主任制度,為參保群眾答疑解惑。三是做好即辦制的落實。四是在業務大廳全部窗口設置實時評價器,把滿意不滿意的評價權交給群眾。五是強化內控建設。排查崗位風險,對崗位進行分析,并提出防控措施;加強業務稽核工作,建立兩人一組的監督審核機制;嚴格落實分局《業務辦理規則》,規范業務辦理。五是匯編業務及政策。將日常業務辦理中群眾集中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匯編成冊,發給每位職工學習;同時,將2006年至今常用業務政策文件分類匯編,印制成冊,方便窗口查閱。六是規范案管理。對建局20多年來的業務檔案進行整理規范,現已整理8千卷,近全部的1/3。七是辦好來信來訪。今年1至6月共接收來信來訪件11件,已全部辦結,確保了“有訴必理、有理必果”。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現有工作人員嚴重缺乏,完全不能適應當前繁重的工作量,很多工作是靠加班加點來完成的。
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擴面困難。主要是政策缺乏吸引力,勞動保障協管員隊伍不穩定。
3、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是參保范圍還未能實現完全覆蓋。主要是1998年以前(第二輪土地承包前)國家因鐵路建設等重點工程而征用土地的這部分被征地農民沒有被列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民對此意見較大,認為政策有失公平。二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平偏低,且缺乏正常增長機制。目前市區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只維持在每月260-340元之間,而2010年市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已達到人均月養老金1696元。低保障水平不僅不能調動廣大被征地農民的參保積極性,而且也難以提供其由農民向市民轉型所需的生活成本。三是有的街道鄉鎮所屬的被征地村,征地時沒有征地到戶只是征地到村,存在現有被征地人數多,而核定的參保人數少的情況,參保對象難以確定。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分局將緊緊圍繞年初下達的目標任務開展各項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保險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在7月1日實施后,為做好這項法律的進一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將根據省、市、區統一部署,積極開展各種學習宣傳活動和執法檢查,使《社會保險法》能深入人心。
(二)社會保險各項擴面任務的落實。緊盯目標任務,加大工作力度,繼續以社保登記證年檢、網上業務申報等工作為抓手,推動社保擴面,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深入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年行動計劃,積極引導符合條件并有參保意愿的城鄉居民參保繳費,重點抓好16-45周歲參保人群的參保繳費工作。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督促和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參保繳費工作。
(四)“新農合”移交和醫保“一卡通”建設。按照市局部署,認真做好“新農合”移交后的業務運作,確保平穩實施。配合做好市區醫保“一卡通”建設。同時,做好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續保繳費及門診證歷卡的制作。
(五)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繼續做好被征地農民即征即保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工作要點,11月14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組成人員、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萬年的帶領下,就我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一法一例”)的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集中聽取了市政府及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衛計委、規劃局、老齡辦、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情況匯報,先后深入泰寧、沙縣,聽取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情況匯報,實地查看了市國德老年康養中心,泰寧縣老年活動中心、和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縣社會福利中心,沙縣城北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幸福莊園養老院、富口鎮姜后村樂齡學堂、鎮老年服務中心等,召開由社區工作人員和養老機構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廣泛深入了解“一法一例”實施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視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認真貫徹實施“一法一例”,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加強社會保障、養老服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推進力度,注重營造“政府主導、部門齊抓、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工作格局,積極推動養老事業健康發展。
(一)社會保障體系日益健全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切實加強老年人社會保障工作。目前,全市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制度全面建立,參保人數持續增加,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標準持續提高,大病醫療互助范圍逐步擴大,老年人醫療費用負擔有所減輕。符合低保和五保條件的困難老年人實現應保盡保,保障標準逐步提高。重點優撫對象、“五老”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有所提高。老年社會福利制度由特惠向普惠轉變,高齡老人補貼實現全覆蓋。
(二)老年人救助水平有所提升
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救助工作原則,逐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并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明確了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等供養內容。加大對經濟困難和生活無著落老年人的救助、供養力度,在生活、醫療和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救助,將特困人員供養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老年人救助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養老服務工作積極推進
適應人口老齡化的實際需求,初步構建了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的的養老服務體系。在居家養老方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專業養老服務組織,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醫療保健等服務;
在社區養老方面,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全市已建成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39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161個。在機構養老方面,加強農村幸福院、敬老院、老年活動中心等養老機構建設,養老床位數量逐步增加,探索養老服務供給模式。全市現有農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動中心等各類養老服務設施624處,養老床位數達15031張。
(四)老年教育工作健康發展
加強基層老年學校、老年協會、體育組織建設,將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重點開展以滿足老年人求知、求健、求樂需求的老年教育活動。組織和引導老年人參加各類文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為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搭建平臺,豐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泰寧、沙縣等地開辦的鄉村樂齡學堂,深受群眾歡迎。
(五)政策支持步伐不斷加快
近年來,我市先后出臺了《“十三五”xx市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事業的實施意見》《關于印發“十三五”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齊短板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通知》等惠老政策性文件,為進一步完善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一法一例”,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支撐。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不夠深入。一是社會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認識和理解不深,個別部門和領導對老齡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推進力度不夠。二是存在法律宣傳盲區,部分老年人對自己的合法權益、優撫政策不了解,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不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養老服務工作發展不平衡。一是養老服務設施薄弱。按標準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工作仍有差距,城鄉發展不平衡,尤其是老舊小區,多數沒有閑置房屋用于養老服務。社區“嵌入式”照料中心、社區養老中央廚房等項目剛起步,政府購買“線上+線下”居家養老服務標準比較低,養老服務需求評估尚未開展。二是養老服務水平不高。受場地、人員、資金等因素制約,大部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服務項目不多、服務功能不全、服務水平不高。目前開展的養老服務項目多數只是提供日常送餐、看護、打掃衛生等基礎,項目拓展面不大,且缺乏行業服務質量標準。三是養老服務能力不強。大多數養老機構的護理人員主要為四、五十歲甚至六十歲以上人員,且多為下崗人員或外來人員,普遍存在護理水平不高、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不夠穩定等問題。四是養老床位空置率較高。雖然我市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總數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在養老機構實際運營過程中,存在空床率較高的情況,入住率不足50%,有的不足30%。
(三)醫養結合難題亟待破解。一是對高齡、失能老人醫療護理保障不足。護理型養老機構的一些護理項目,如床位費、護理費等無法納入醫保報銷范圍。二是家庭醫生簽約、社區用藥和報銷、醫生多點執業等制度不夠完善。探索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牽頭部門尚未明確,工作推進緩慢。三是專業護理機構發展較慢。隨著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數不斷增加,對護理型養老的需求越來越大,目前我市仍缺乏專業的老年護理機構或康復療養機構。
(四)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夠到位。一是子女不贍養老人,遺棄老人,打罵老人的行為依然存在;
以直銷、傳銷、電信網絡詐騙致使老年人上當受騙的事件時有發生。二是子女截留養老金、高齡津貼的現象時有發生,致使政府扶助資金難以起到實質作用。三是老年人渴望子女親情慰籍、社會價值認同等精神方面的需求遠不能夠得到滿足;
“空巢”、獨居老人不斷增多,不同程度造成老年人精神生活貧乏,心理健康較差。
(五)老齡工作機制不夠完善。一是基層老齡工作機構與隊伍建設比較薄弱。部分鄉鎮沒有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一般依托在老年人協會,從事老齡工作的人員多數年齡偏大、文化素質較低,影響老齡事業的發展。二是部門工作合力不足。法律賦予政府的職能分散多個部門,職能作用發揮不夠,未能形成整體合力。三是經費保障機制不夠健全。工作經費沒有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增加。
三、今后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一是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推動老年人法律法規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增強全體公民自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幫助老年人提高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營造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和道德環境。二是大力倡導尊老、敬老、孝老的社會風尚,特別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敬老道德教育,強化道德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大對家庭成員關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規定的宣傳,促使全社會正確認識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推動家庭落實贍養、扶養責任,自覺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形成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加大關愛力度,著力豐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健全完善老年人精神關愛制度,培育發展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隊伍,積極探索和實踐關愛方式方法,努力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多層次、個性化的精神關愛服務。
(二)強化養老服務能力建設。一是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各項規章制度,加強養老設施規劃,充分發揮現有養老設施作用。加強福利院、敬老院的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有機結合的養老服務模式,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市場化有償服務和志愿者公益服務相結合的養老服務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二是完善和落實發展養老服務業在用地、稅收、財政、金融、床位補貼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積極推廣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運營模式,逐步形成跨行業、廣覆蓋的養老服務產業集群。三是加強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加強對養老護理員的專業培訓,支持引導大專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大力培養養老服務方面的專業人才。加大養老服務就業扶持力度,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提升養老服務的專業化水平。
(三)加快推進醫養結合。一是加大醫養結合的研究探索力度,積極構建養老、醫護、康復、臨終關懷服務相互銜接的服務模式,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與醫護服務的便捷對接。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專科和老年病門診,增加老年病床的數量,配強專業醫護人員,努力滿足老年人的醫療和康復需求。二是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用,將其作為醫養結合的支持平臺,鼓勵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合作,委派醫生上門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一站式服務。三是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完善家庭醫生制度,開展居家護理服務,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讓老年人能夠就近享受到較高水平的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和康復治療服務。
我區地處浙東沿海,屬__市主城區,20__年職工年人均工資16784元,農民人均收入6130元。但在這福裕和小康的主流后面,還生活著一個有著特殊困難的弱勢群體——農村殘疾人群。
我區有殘疾人25720人,占總人口的4.51%,其中農村殘疾人24393人,城鎮殘疾人1327人,聽力殘疾2135人,言語殘疾1619人,視力殘疾3178人,肢體殘疾13928人,智力殘疾3179人,精神殘疾1684人。因身體的殘疾和千百年來封建社會遺留的偏見和歧視,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殘疾人事業落后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殘疾人的生活、工作、醫療、教育等等大大落后于社會的平均水平。
本人利用半個月的時間,對全區農村殘疾人的生存情況開展了調研。
一、目前我區農村殘疾人的保障狀況
近幾年,區委、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在抓發展經濟的同時,重視和關注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以滿足殘疾人的基本需求、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為著眼點,全面構筑面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有:
1、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并在此基礎上開展應急臨時救助工作。1997年我區出臺《__市__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黃政發[1997]73號),通過各級殘聯協調,每年調整低保對象時各鄉鎮都考慮將殘疾人優先納入低保。目前,全區有2100名貧困農村殘疾人列入低保范圍,約占全區低保對象總數的34%。如北洋鎮在20__年,358戶低保戶中其中殘疾人121戶,占33.8%。針對特殊情況的應急困難,區政府每年開展春夏荒、冬令救濟,救濟金額在200—300元,20__年共救濟2400戶,其中殘疾人占35%。同時,區政府出臺五保戶集中供養政策,20__年五保戶集中供養人數達200名,其中殘疾人占45%。
2、積極開展集中安置和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解決了部分農村殘疾人就業。全區興辦福利企業81家,共集中安置農村殘疾人980人,20__年發放殘疾職工工資600多萬元,并實行了殘疾職工養老金保險。99年開始我區在行政企事業單位全面開展,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全區共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899人,并實行養老保險、最低工資保障。使在企業上班的農村殘疾人有了基本保障。
3、通過全面調查,針對殘疾人生活困難的幾個焦點問題,區政府出臺[20__]56號文件,開展救助。啟動殘疾人“安居工程”。對殘疾人危房、無房戶,新建或拆建的,每戶按20—40平方米的標準,政府給予每平方米350元的補助。危房修理戶1—2人按20平方米補貼20__元,3人以上按40平方米補貼3000元。20__年上半年安排9戶殘疾人家庭修建任務,共發放“安居工程”補助金75500元,現在這幾戶殘疾人都在8月份遷入安居房。開展重度殘疾人“特別護理補助”。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按地區及家庭情況分別給予每月50—180元的特別護理補助。今年上半年共為165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進行補助,發放金額198000元。使生活極度困難的重度殘疾人得到了“低保+特補”的雙重保障。如新前街道劍山村的江志宇,本人在4年前交通事故造成全身癱瘓,妻子承受不了巨額的債務和生活的重擔,在丈夫康復無望后,兩年前離家出走,現在家里只剩下長年癱瘓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和一個讀初中的兒子,生活極度困難。又如新前街道后洋黃村的黃金蓮一場大病后,成了一個四肢畸形的重度殘疾人,現在和讀高中的兒子相依為命。對予這部分特殊困難的群體,通過政府“每年3000多元低保救助+每月180元的特護費”的雙重保障,使他們的基本生活方面得到了保障。實行殘疾人“重大疾病、災害等意外事件”救助。上半年共為7位殘疾人,發放救助金30000元。開展殘疾學生、特困殘疾人子女“教育救助”。我區從20__年開始,減免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的殘疾學生和特困殘疾人子女的學費、雜費、代管費、住宿費。同時,從小學到大學教育,分別給予每學年600—20__元的教育救助。20__年上半年實施教育救助對象262名,發放金額189000元。開展醫療康復補助。對于貧困殘疾人實行肢體矯治手術給予20%—50%的補助,腦癱等其他功能性患者進行康復訓練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實行殘疾人就業扶持補助。對于從事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業的,按一定標準給予1000—20__0元的資金補助。并實行扶貧貸款貼息。上半年發放就業扶持補助資金31445元。
二、農村殘疾人生活中存在的幾個突出問題
經過近幾年的努力,我區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已基本形成,殘疾人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但由于受客觀和主觀因素的限制,我區廣大殘疾人生活還普遍比較貧困,殘疾人生活保障層次不夠高,康復醫療力度不夠大等問題還有待解決。
(一)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保障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1、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過低,和社會平均消費水平相差太遠。今年我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從去年的每人每月130元,調整到140元。按現在的
物價計算:一個人每月的費用,大米消費計30元;蔬菜消費計60元;有線電視費14元;電話月租費20元;其它費用:包括生產投入,生活必需品穿衣、藥品、交通費等只能是16元。一個人享受這樣的消費標準,能過上什么樣的生活呢?2、還存在一大批低保邊緣人群,生活不穩定。受政府財政限制,還有相當一部分貧困殘疾人沒有納入低保,通過對全區范圍的調查,生活相當貧困的低保邊緣殘疾人有426人。如頭陀新岙村的殘疾人汪素琴一家三人,本人長期吃藥,兒子上學,丈夫務農,一家生活相當困難,但在本村還有3戶比她家困難,因此,沒有被納入低保范圍。為此兒子上學的費用減免以及“教育救助”等低保戶政策不能享受。一家人的收入在減去兒子的教育費用后,生活就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3、重度殘疾人的生活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全區生活在農村的重度殘疾人有160人,其中無家人照顧的有65人。如嶼頭鄉大木坑村的王美云四肢嚴重畸形委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父母都已亡故,又無子女,無兄弟姐妹,獨身一人,政府雖然每年給予3360元的救濟金,但她的生活照料還是不能解決。現在只能靠她的一個遠房親戚送來一日三餐,挪動一下身子,看一眼天空,洗一次澡,都成了她很難實現的奢望;又如北洋鎮長潭的池如華重度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獨身一人,現在只能靠曾讓池如華的母親當過奶媽的,鄰居照料生活。
4、遇到突發事件的抗拒、承受力較弱。農村貧困殘疾人這一特殊的社會弱勢群體,在文化水平、法律知識、社會信息、社會關系等各方面都很貧乏,遇到一些突出事件,很難實現自我保護,而使貧窮加劇,甚至出現悲觀消極的念頭。如寧溪鎮的殘疾人謝連琴,夫妻都是殘疾人,兩個女兒上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謝連琴頭部受傷,花去藥費七千多元,又因此失去在福利企業上班的工作,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又沒有得到人道、公正的賠償,謝連琴的治療費和一家人生活費無著落,一時陷入了極度的絕望之中。
(二)農村殘疾人就業困難。
1、福利企業集中就業處于飽和。首先,我區原有的福利企業安置殘疾人崗位基本上處于已飽和,現在省民政廳限制新開辦福利企業。其次,受年齡限制女40周歲,男45周歲進不了福利企業。再有,農村殘疾人無技術,已就業的工資較低,生活保障困難。
2、個體就業處于弱勢。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社會,殘疾人受身體條件和資金等限制,市場競爭力弱,現在我區又缺乏對殘疾人個體就業的具體有力的保障措施,因而個體就業難度很大。
3、種植、養殖業就業不穩定。農業生產由于本身受自然條件和市場影響較大,同時又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如茅畬鄉白浦岙村的殘疾人牟學兵,去年種了30畝蔬菜被大水淹沒,損失4萬多元,今年20畝芋頭又遭遇臺風襲擊,沒有收成。接連的災難,造成生活極度困難。
(三)農村殘疾人康復缺乏有效措施。
1、殘疾人康復工作落后。康復是一項搶救性工作,其實絕大部分的殘疾人是可通過各種措施,得到康復。如聾兒可通過語訓、配助聽器成為一個正常人;腦癱病人可通過科學的功能康復訓練,恢復大部分功能,甚至康復;部分肢體畸形患者,可通手術矯正。但由于沒有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我區農村殘疾人康復事業幾乎還處在“荒漠化”狀態,人為的造成了很多“殘廢人”,留下了很多不可挽回的人間悲劇。
2、精神殘疾人就醫、康復困難。去年在澄江街道開展精防試點,通過線索調查,精神病患病率占總人口的6‰,僅澄江街道需住院治療的重度患者就有11個,需服藥治療的有35個。由于精神病有其特殊性,如:發病年齡大都在青壯年;復發率高;深受社會歧視;治療費用高;患者大都家庭貧困。因此,工作難度較大,至今還未能開展防治。
3、醫保數額小,限制多,不能解決殘疾人“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問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返保率一般只在30%左右,加上其它一些必要的費用和出院用藥開支。再有最高保額為2萬元的限制,農村醫療保險對農村殘疾人的保障作用不是很大。
三、在當前新形勢下,解決農村殘疾人現存問題的對策
根據我區目前農村殘疾人現狀特點、存在問題以及現有的保障體系,解決對策如下:
(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保障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
第一,隨著物價上漲和人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適當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將各級政府每年在預算中提前列支用于救濟的專項資金和慈善總會的資金合并,建立規范“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救助體系。并加強監督力度。做到“應保盡保,應保真保”。
第二,各級政府、各部門在出臺政策時,對貧困殘疾人應有特別的幫扶政策,減輕他們的生活負擔,保障其基本生活。如實行電費保底免費,設定差額收費標準;免繳有線電視收視費、電話月租費等。以保障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提高貧困殘疾人的社會參與程度,以縮小廣大農村貧困殘疾人同社會主流的差距,這是構建平安和諧__的需要。
第三,建立一所集托養、康療為一體的托養所。可以運用“政府引導,社會操作”的方式,建立一所全區性的規模較大、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管理科學,集托養、功能康復、生活護理為一體的托養所。實行托養收費,以保證經營者的利潤。對于分散在社會上的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由政府為主導發動社會力量給予埋單,以解決生活不能自理,又無家屬照顧的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
(二)加強就業工作力度,提高殘>文秘站:
第一,依托社會,面對市場需求,免費對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以提高殘疾人自身的職業技能。
第二,進一步加強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力度,將殘疾人納入政府舉行的就業供需見面會,為殘疾人就業提供平臺。
(三)推進殘疾人康復醫療工作,減少殘疾障礙。
第一,政府重視,建立機制。依托現有的衛生系統的組織網絡和技術力量,開展醫療康復和功能訓練康復。如在防保系統和兒科醫生中,建立“殘疾兒童首報制度”,實現殘疾早發現、早介入、早康復。對于各種不同的殘疾類別,通過疾控中心在鄉村的基層衛生網絡,開展康復需求調查,采取主動引導、介入的方法,開展康復知識宣傳、轉介、康復訓練指導等服務,以提高全民的康復知識和健康水平。
是我們國家近幾年實行的一項重要的就業援助政策,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發展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XX市自2003年以來,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公益性崗位援助政策,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近2萬人,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群眾生活起到了關鍵作用。
一、XX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總體情況 XX市自2003年以來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截止2011年底,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2萬人,主要集中于園林綠化、交通協管、勞動保障協管、計生協管以及各單位保安、保潔等工作崗位上。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崗位在崗人5385 人,其中勞動保障協管員549人,社區其他工作協管員639人,交通協管員314人,保安、保潔、保綠崗位2011人,其他公益崗位956人,企業吸納人員614人。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多為大齡就業困難人員、低保家庭人員和長期失業者。授人與魚,不如授人與漁,公益性崗位既避免了直接資金援助形成的依賴性,也提高了就業困難人員的勞動技能,增強了他們的就業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崗位人員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時也為滄州的和諧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二、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情況 (一)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條件:
XX市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全部為就業困難人員。根據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有關規定》(滄勞社字〔2009〕52號),我市就業困難人員范圍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城鎮戶籍的五類人員:一是大齡就業轉失業人員(女40周歲、男50周歲);二是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三是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四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五是零就業家庭中的一名女35歲以上、男40歲以上的人員。2012年,根據我市實際,又進一步擴大了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范圍,即:4050人員取消就業轉失業的限定,單親扶養未成年子女,放寬到扶養已成年但仍在讀大學生的家庭。就業困難人員是公益性崗位上崗的必備條件。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待遇:
公益性崗位人員按政策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目前XX市規定的崗位補貼為三種:一是社區協管崗位,崗位補貼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后勤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單位(企業)安置的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補貼按全省社平工資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四項(縣級崗位補貼為100-500元,社保補貼繳納一項或四項,根據就業資金情況確定)。除社區協管人員外,崗位補貼均用于補貼用人單位,不屬于個人工資,用人單位對所安排公益崗人員發放的工資,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資水平。2009年至2011年,XX市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支出分別占全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的58.9%、64.5% 、55.3%。(三)公益性崗位的開發與管理
XX市自2003年以來,制定下發了《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公益性崗位的范圍、開發與管理、協議期限以及兩項補貼的撥付程序等內容。凡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需經就業行政部門審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由就業服務部門負責招聘信息,組織招聘工作,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審核撥付公益性崗位的兩項補貼。
三、公益性崗位退出機制的建立情況: 雖然國家和省政府明確規定,公益性崗位除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到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但由于種種原因,在2010年前,XX市公益性崗位沒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公益性崗位只進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崗位已在崗6年時間,僅市直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就已達4787人,全年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達到 5500萬元,就業專項資金已無力承擔,更無法開發新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新產生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崗人員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符合條件但無法享受公益性崗位政策的人員也非常不滿。在這樣的情況下,XX市人社局通過反復調查摸底,廣泛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就業困難人員意見以及各職能部門的意見,研究起草了《XX市公益性崗位協議期滿人員的分流方案》,對三年協議期滿人員分三種類型制定了享受十種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經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務會通過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體的《分流人員失業保險救濟金領取辦法》、《分流人員養老保險接續辦法》、分流人員的手續辦理流程以及《就業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時動員各級就業服務部門準備了充足的就業崗位,只要分流人員有上崗要求,即可及時為其提供就業崗位。分流工作從 2010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經過滄州人社部門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崗位安排,妥善處理了部分在崗人員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訪的事件,XX市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正式建立。2011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離開公益性崗位,節省就業資金3000萬元,保障性支出的減少,使我們有充足的資金大力開展創業培訓、技能培訓、小額貸款貼息等促進性的就業工作。
四、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公益性崗位是所有就業扶持政策中優惠力度最大的一項政策,大量的就業困難人員通過公益性崗位重新就業,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對全市社會穩定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與此同時,公益性崗位又是就業資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項政策,由于資金限制,在大批量開發公益性崗位的同時,又因為資金總量有限,無法深入落實其他促進創業、就業的扶持政策。而在XX市全面落實公益性崗位三年協議期滿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公益性崗位供給無法滿足需求。由于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性崗位和一般用人單位列入公益性崗位后,可為各單位節省大量資金,因此深受各單位的歡迎。目前XX市的各單位都積極申請公益性崗位,但由于資金的限制,人社部門不能全部承擔,因此不能滿足各單位的用人需求。
(二)對公益性崗位難以管理。目前XX市公益性崗位實行的是誰用人、誰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業服務部門定期抽查。但由于就業部門承擔的就業任務繁多,人員編制有限,如果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聯合騙取就業資金,將難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崗位統一規定,無論工作成績優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單位對招用人員存在管理不嚴現象,而上崗人員也大多年齡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機心理,上崗后不遵守用人單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質量不高。
(三)社區勞動保障協管人員三年期限,影響了社區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為了建立公益性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機制,在2010年制定公益性崗位分流方案時,為保證公平起見,采用了一刀切的辦法,所有公益性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崗位具有一定的連續性,需要熟悉勞動、保障政策,還需要熟悉社區居民家庭情況,三年時間剛剛熟悉工作,又馬上到期,影響了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工傷保險有一定困難。XX市的公益性崗位是由派遣公司統一為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工傷保險認定的責任部門是公益性崗位派遣公司,因此,雖然人社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專門協議,注明出現工傷由人社部門協助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但是一旦出現需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傷殘補助金、就業補助金時,用人單位如以非工傷保險繳費方為由拒絕承擔費用,人社部門也缺乏強制執行措施。而人社部門的就業專項資金中沒有此項資金支出的出處,因而無法保證工傷人員的補償要求。
從整體上看,公益性崗位的確是深受廣大就業困難人員和用人單位擁護的一項就業扶持政策,也是就業部門進行托底安置困難人員的主要抓手,今后還應大力開展,針對開發管理公益性崗位,XX市總結出如下四點建議:
(一)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崗位的范圍,明確:只有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涉及社區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崗位才為公益性崗位。對其他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只給予社保補貼,不再給予崗位補貼。
(二)將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崗位定為特殊公益性崗位,招聘高素質人員,不受三年協議的限制,這樣可保障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連續性,提高服務質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規定一刀切。
(三)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崗位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由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成檢查小組,對用人單位的公益性崗位開發及管理情況每年組織不少于4次的檢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組織不定期檢查。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工作情況以及用人單位的考勤考核、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檢查。設立舉報電話,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不上班吃空餉等違規情況給予撤銷崗位、追回補貼等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用人單位警告或撤銷開發資格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