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測算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1 前 言
現階段,中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采用“統賬結合”模式,即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由于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軌成本問題的存在,使得半數省份的城鎮職工的基金出現“收不抵支”的情況,且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狹隘,投資收益率很低,未來可能產生養老金缺口的問題將嚴峻存在。據中國社科院最新的《現行統賬結合模式下隱形債務預測與測算》的報告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制度下的隱形債務達86.2萬億元,以2012年為基準,占2012年GDP的比率為166%,隱性債務會增大未來養老保險基金不可持續的風險[1]。今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養老保險并軌即將執行,解決“雙軌制”這個最大的不公平問題之后,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問題將立刻上升為主要矛盾。
2 未來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預測模型[2]
本文將綜合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率、人口年齡結構[2]、參保人數、離退休人數以及工資增長率等因素對養老保險金累計結余的影響,以歷年公布的數據為基礎,對我國養老保險金的未來缺口進行預測。
假設條件:(1)假設城鎮職工男女初次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年齡都為20歲,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盡管我國最近出臺一項新的退休年齡規定:到2030年,普遍實現男女職工在65歲退休領取養老保險金,但是為了預測數據的保守性,決定與原國家退休政策規定保持一致。(2)基金收入時不考慮個人賬戶的繳費,只關注企業給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即社會統籌賬戶,并且把繳費比例確定為一個定值20%。(3)養老保險替代率為一個定值。我國各個層級的養老保險的支出水平不同,本文將根據我國城鎮參保職工養老金的發放情況來確定養老金替代率。(4)忽略制度轉軌成本。(5)不考慮國家財政補貼。我們主要是分析養老保險基金在市場中充分運用的情況,對其未來缺口做一個預測,所以忽略國家財政補貼對其影響。(6)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率根據以往2000―2014年的情況做一個簡單的預測,然后考慮其對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影響。(7)養老保險基金收益是在上年的累計結余和本年不考慮收益率的基金收入的基礎上計算得出,因為企業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是在每月固定時間繳納,所以假定對本年基金收入進行投資利用平均時間數值計算,即1/2×本年基金收入。(8)忽略養老保險支出對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的影響,將基金支出視為一次性年底支出。(9)假設退休人員的死亡年齡一律為85歲。(10)養老保險的基金收益率用社保基金收益率來代替。
2.1 建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模型
我國養老金的籌資模式為具有中國特色的部分積累制,即個人賬戶采用積累制按照職工本人上月基本工資的 8%由職工個人對其承擔繳費;社會統籌賬戶采用現收現付制,由企業按照職工上月基本工資的20%替企業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基金。
按照上述假設,本文計算基金收入時不考慮個人賬戶的繳費,只關注社會統籌賬戶,并且把繳費比例確定為一個定值20%。
2.2 建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模型
我國繳納養老保險的要求是:一般只有交滿15年,到退休時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按照不低于國家和省規定基礎養老金的標準支付,由統籌賬戶每月支付;個人養老保險金是將個人賬戶中的存儲額發放給退休職工。
按照上述國家政策,本文在建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模型時將其視為一個統籌賬戶。養老保險基金替代率:
2.3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未來缺口的預測
第一,利用收入模型對未來40年(2011―2040年)的收入進行預測,首先確定上述模型所含的參數值,第t年的繳納比例m為社會統籌賬戶的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比例,國家規定為20%,在本文中一律用20%來計算;關于Wk[TX-]年平均工資在2010年的數值的選取定為36539元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DD(]a-1[]x=20[DD)]Lx,t為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參保職工總人數,數據來源于蔣英霞《中國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未來收支缺口的精算預測》文中所做預測;θ為年平均工資增長率,根據2013年的統計年鑒[3]對21世紀以來的我國城鎮企業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增長率的情況做了統計,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近14年我國的城鎮企業職工每年的平均工資增長率都保持在10%以上,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3.37%,但是有逐步下滑的趨勢。結合我國的宏觀調控的目標――保持經濟的穩定增長,防止由于經濟過快增長帶來的通貨膨脹問題就可以很好的解釋為何我國的城鎮職工的年平均工資增長率有穩步下滑的趨勢。因此,本文在預測年平均工資增長率的時候采用分段法,每隔10年θ值變化一次:前10年為11%,2021―2030年為8%,2031―2040年為6%來測算θ。針對基金收益可用同種方法進行預測計算,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公布的年報數據分析知基金收益增長率[4],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基金平均增長率為5.6%,前四年波動較大是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在未來40年中,我們有理由相信國家會利用這筆巨大的資金來進行投資,獲取一定的收益;利用分段法,每隔10年基金收益率變化一次,由于經濟波動以及外界環境(如政治環境)等的影響,預估前10年為6%,2021―2030年為6.5%,2031―2040年為7%來測算i。累計盈余基期初值為2010年公布的累計盈余值15365.3億元。
第二,利用上述模型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值做一個預測,依舊先確定模型中所含有的參數值,hx,t基金替代率是指社保機構在職工退休后每月或每年所支付的養老金與退休前每月或每年的工資比例。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得知,2009 年城鎮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為 47.34%,2011 年為42.9%。按照國際勞動組織規定的最低標準要求,養老金替代率――即本文中所提及的養老金替代率應為 55%。因為2015年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再提高10%、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實現“11連漲”、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國家將會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替代率,本文據此來確定hx,t為60%。
由表3分析可知:第一,未來我國的基金收入總體趨勢是增長的,但增長幅度較小;第二,未來我國基金支出總體趨勢也是不斷增加的,且增長速度大于收入的增長速度,因為根據人口預測模型得知,未來勞動力人口的數量變化不大,有小幅增長,但是離退休人數是逐漸攀升的,這也將會直接導致基金缺口的出現;第三,2026年,國家將會出現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且未來缺口逐步擴大;第四,累積盈余在2029年達到最大值,之后逐年消耗;2037年,國家累計結余將耗盡轉為負值,若是國家相關部門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如發放補助金,提高基金收益率等,基金的可持續發展將面臨嚴峻考驗。
3 結 論
本文主要從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率、人口年齡結構、參保人數、離退休人數、工資增長率等因素來分析對養老保險金累計結余的影響,建立各因素與基金收入與支出的關系模型來預測未來的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研究表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未來的缺口會越來越大,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能力逐漸減弱。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出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5]。
一是由于退休待遇的優化,致使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不斷增加;二是由于金融危機等的外界環境的影響,致使基金收入減少;三是由于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致使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不斷增加;四是由于養老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狹隘,致使養老保險金的保值增值沒有一個很好的保證,投資收益率低下;五是由于養老保險基金還承擔著制度轉軌的成本,以至于負擔很重,缺口不斷加大。
四川兩會:建議調整養老金計發辦法
?“在養老體系的建立中,很多業內精英總是糾結于城鄉養老的區別問題上,認為農村有土地,農村老人養老金可以大幅度減少。
遂寧代表團的劉章華代表是蓬溪縣赤城鎮連珠橋村黨支部書記,他說,國家近幾年在努力加大對農村養老事業的投入,但城鄉養老差距確實存在。
針對這一系列問題,劉章華說出解決辦法,“一方面可以進一步提高農村老人的養老金標準;另一方面修建農村養老院,讓農村老人們老有所養;繼續加強對年輕人進行教育,促其盡應盡的孝道,而不是一味地在外掙錢。”
來自內江代表團的何圣東代表也道出了養老方面出現的問題,“工作總體比較平穩,但也發現以個體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在繳夠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后,退休時初始基本養老金太低。”
據何圣東稱,以內江為例,2010年全市累計繳費滿15年并開始享受養老金待遇的有3625人。據計算,這部分人15年累計繳費約3萬元,2010年開始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平均僅為387元,較內江失業救濟金低114元,僅為內江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
“這類退休人員在職期間繳費總金額增長很快,而退休時初始養老金卻增加很少。”為此,何圣東建議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使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與養老金領取標準更加趨于合理。?
湖北兩會:給鄉村醫生發退休金
湖北省政協委員在提案《關于加強村衛生室、村醫隊伍建設的建議》中稱,鄉村醫生是為廣大農民提供基本醫療、預防保健服務的重要力量,在農村防病、治病第一線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議建立完善的保障機制,逐步提高這一群體的待遇,解除其后顧之憂。
委員建議,應逐年提高鄉村醫生補助標準,著力完善養老保障制度,對鄉村醫生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給予補助,武漢市近期也擬出臺政策,規定60歲以上的鄉村醫生每月可領取500元左右的“退休金”。同時,可借鑒江蘇、浙江等地的辦法,鄉村醫生也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實施鄉村一體化后,鄉鎮衛生院應加大對村衛生室的統一管理。鄉鎮衛生機構可按照企業的模式,由個人承擔一定參保金額,政府對鄉鎮衛生機構給予適當補貼,用于鄉醫參保不足的補充,形成類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制度,提高參保的可行性和穩定性。形成這種管理,需進一步規范鄉村醫生的資格及準入制度。
河北兩會:養老金年內至少上調10%
河北省人大代表、省人社廳廳長付文才明確表示,今年養老金調整幅度不會低于10%,同時還將適時適度提高工傷、失業保險待遇,確保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付文才說,截至去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連續上調了7次。“今年將繼續提高。調整的幅度正在測算,暫時還沒有確定,但上調幅度不會低于10%。”
“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支付比例將普遍達到70%,同時適時適度提高工傷、失業保險待遇,確保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付文才表示,今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將提高到年人均240元,還將用部分新增補助資金通過購買大病保險等方式增強保障能力。
除了提高社會保險待遇,原制定的斷保補繳、“五七工、家屬工”參保辦法要繼續實施。去年,全省有8萬多名歷史遺留人員納入企業養老保險,解決了企業養老保險的歷史遺留問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明年要全部推開,實現全面覆蓋,其中新農保參保率要達到90%以上。也就是說,城鎮未就業的群體、農村居民只要達到60周歲,就可以按月領取相應的養老金,城鄉居民“老有所養”將不再是夢想。
陜西兩會:農民工應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范圍
據統計,目前在陜西省境內就業的農民工人數為346萬,其中本省農民工為216萬人,外省來陜就業的農民工為130萬人。然而,農民工社會保險還存在法規層次低,覆蓋面窄,記錄、接續、轉移制度缺失等設計不完善之處。
陜西省政協委員建議,針對當前存在的制度不完善問題,應盡快完善立法,將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范圍之中。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問題,應提升至制定地方性法規或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的立法層次。建議修改《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對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專章規定;建議制定《陜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對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章規定。
同時,委員們建議,完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對于陜西省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堅持分類分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對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形成穩定的勞動關系,且已在城鎮居住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應考慮直接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繼續按原規定執行。對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下勞動合同,就業狀況不穩定的人員,應設計一種過渡性的方案,逐步納入保障。
貴州兩會:確保養老保險覆蓋1000萬人
2012年,貴州省將實現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確保1000萬人參保,其中380萬符合條件的老人必須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并探索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在全省普遍落實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政策。至年底,貴州城鎮職工養老、城鎮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將分別達到293萬、640萬、170萬、216萬和210萬,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同時,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增試點縣52個,達到77個,占總數的83%,納入國家試點的覆蓋面位居全國前列,目前已經有849.7萬人參保,五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收入首次突破200億元。
網民之聲
全國應完善退休養老制度?
對養老待遇公平的訴求,引發公眾對于“雙軌制”的強烈質疑,并呼吁改革。網民指出,雖然國家年年為企業退休職工漲養老金,但相較于不斷上漲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退休金,養老差距過大問題很難改變。網民希望,國家傾聽百姓訴求,制定出國家公平合理退休金政策,縮小貧富差距,更不該讓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期待國家完善退休養老制度,體現公平。
IP(124.232.149.):縮小企業退休人員與公職退休人員退休金的差距,傳統的10%的微調,所謂的“八連調”之類,肯定是縮小不了差距的,與不聲不響上調的同類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相比較而產生的落差,年年在拉大。
IP(218.8.55.):人社部應就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長期偏低問題,到各省企業退休人員中調研,傾聽呼聲訴求,制定出公平合理的退休金政策,體現公平公正,執政為民,縮小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和諧,共同富裕。
IP(61.158.248.):中國人即將進入領取養老金的高峰期,農村城市化改革進程加快,必須保證農民將來也能夠領取足夠的養老金。
IP(116.114.22.):強烈要求政府在調整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資時,充分考慮到遠離退休工資平均水平之下的廣大退休職工。
談到中國社保,社會各界擔憂的主要是社保基金日漸擴大的收支缺口、沉重的繳費負擔、區域間收支結余的不均衡以及社保屬地化管理帶來的區域市場分割。因此而衍生的降低社保費率、延遲退休年齡、養老全國統籌、劃撥國有股到社保等政策討論,無一不是輿論關注的焦點。大眾對社保的覆蓋面關注得較少,也很難判斷成就的大小。
中國社保的基本保障按“條”可以劃分為機關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四個層次。近幾年的社保改革逐漸將機關事業向城鎮職工的標準并軌,將城鄉居民合并。以2014年數據計算,有3.7億人參加機關事業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0.93億人享受待遇,5億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1.4億人享受待遇;醫保中,有2.83億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保、3.15億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7.4億農村居民參加新農合。從覆蓋率來評價,中國的社保體系獲得ISSA的表彰可謂實至名歸。
但覆蓋面只是社保的一個維度,中國社保高覆蓋率背后的隱憂不少,其中因戶籍產生的福利歧視、政府補貼的不平等現象,嚴重影響了社保的再分配功能。 非戶籍職工補貼戶籍職工
中國社保主要由職工養老和職工醫療構成,兩項保險的收支占社保總收支的95%。制度設計之初,社保被定位為保險,主要體現了受益原則(繳費與受益對應)、指定用途(保險分類繳費、專款專用)和激勵原則(個人賬戶完全積累,統籌賬戶多繳多得),并兼顧再分配。
但職工養老與醫療的繳費中,統籌占比過大,再則個人賬戶長期空賬運行,資金已經被統籌使用,現收現付主導了基本養老與醫療保險,形成在職職工繳費為退休職工發放養老金的格局,具有很強的代際間再分配的性質。
當前退休職工主要是在本市退休的戶籍人口,繳費人群相對多元,2014年職工養老有2.55億人繳費,有0.55億農民工。具體到上海,969萬職工養老繳費人群中,非戶籍的超過400萬人,其中有347萬農民工,也就是說非戶籍職工繳費給戶籍退休職工發養老金。
當基本養老體制在全國范圍內可以自由轉移接續時,非戶籍養戶籍的問題也沒那么大,因為他們仍然未來也可以享受待遇。但自2009年國家推出職工養老和醫療關系跨省轉移接續政策后,職工跨省流動辦理社保關系的轉移接續并不方便。2014年上海的農民工及其單位至少繳納了364億元養老保險,但關系轉入轉出僅有7.63萬人次,人均轉移基金2.2萬元,考慮到農民工及其他非戶籍人口的流動性比較大,養老關系跨省轉移的難度可見一斑。
在大城市控制人口規模的背景下,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甚至出現了倒退。2009年,國家規定各地不得以戶籍等限制城鄉各類流動就業人員按照現行規定轉移接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但到了2015年,落戶成為城鄉基本醫保關系接續的前提條件。
非戶籍職工權利與義務不對稱的現狀,讓地方政府意識到非戶籍職工繳納社保是對城市的貢獻,各地不僅強制要求非戶籍職工繳納社保,而且還對他們的就業、居住、買房、落戶和子女入學層層設限,以連續繳滿若干年社保為前提條件。
多數城市的社保體制中還有強制非戶籍職工向戶籍職工補貼的現象,如強制非戶籍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但只有戶籍職工才能享受待遇。上海的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戶籍人口參保,但其醫保基金的資金來源中有30%左右來自于職工醫保的撥款。這些強調非戶籍職工繳費義務,但漠視其享受待遇權利的政策,意味著相當部分的非戶籍職工的社保繳費其實是在補貼戶籍職工。 高覆蓋率背后的保障水平鴻溝
社保覆蓋率高固然可喜,但我們應該關注覆蓋率背后的保障水平。
統計顯示,2014年中國60歲及以上的老人有2.12億,考慮到女性55歲退休的情況,應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超過2.3億,包括9300萬的職工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和1.4億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老人。后者在2014年共領取了1571億元養老金,即超過60%的退休年齡人員領取每人每月91元的養老金。
據筆者測算,養老保障水平最高的是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月退休金為4317元,城鎮退休職工為2110元。機關事業的養老待遇是城鎮職工的2倍,是城鄉居民的47倍。即使是城鎮職工這個類別內,機關事業性質的職工,其退休金也比企業職工要高25%。
現行較高的養老保障覆蓋率是包含了1.4億領取待遇的老人及未來有同樣待遇的3.6億城鄉居民,每個月領取的91元離解決溫飽相去甚遠,是中國社會保障的短板,這種覆蓋率就算是100%也毫無意義。扣除這部分人口,養老保險覆蓋的僅有3.7億人(城鎮職工與機關事業),占全部人口四分之一,覆蓋率并不高。
唯一值得稱贊的是基本醫保。醫保主要分為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新農合三類,覆蓋了95%的境內公民,并呈現籌資水平與保障水平對應的局面。
職工醫保籌資標準高、大多數來自職工及單位的繳費,人均年籌資2841元(2014年,以下同),保障水平高,報銷比例達81%,住院統籌次均支付6522元。城居醫保和新農合則是低籌資水平,人均年籌資四五百元,80%是政府補貼,保障水平相對較低,保證基本需求,報銷比例在60%左右,住院統籌次均支付不足職工的一半,就診醫院也有一定的限制。 社保再分配加劇貧富差距
一般認為,城鄉居民老人領取的待遇較低源自他們大多沒有繳過保險費,主要靠政府補貼,而城鎮職工及其單位的高繳費標準支撐了較高的保障水平,這并無問題。
一些官員、專家也強調,社會保障以保基本為優選目標,防止高福利傾向,要防止脫離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結構的實際情況,超出財政承受能力,避免重蹈一些國家陷入“高福利陷阱”的覆轍。
盡管中國還不是高福利國家,但社會保障支出也不低。2015年全國決算支出19019億元,比2011年增長了71%,占同期財政總決算的比重也從2011年的10.2%上升到2015年的10.8%。正常理解,這些支出應該補短板,向貧困人群傾斜。
事實恰恰相反。2014年全國財政決算顯示,財政針對機關事業、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養老金補貼分別為3668億元、3295億元和1349億元,合每人每月4317元(退休金由財政全額支付)、320元和79元,人數最少、工資水平較高的機關事業享受了最多的人均補貼,而最貧困、待遇最差的城鄉居民獲得的人均補貼僅有機關事業的2%。
財政對城鎮職工的補貼力度也很大,占到城鎮職工養老基金收入的20%左右,考慮到現有城鎮退休職工大多是1998年以前的國企職工,原本就是制度的受益者,生活質量和福利水平遠遠高于農民及城市非正規就業人員。政府在社保領域的再分配行為不僅不去彌補這一差距,反而補貼制度的受益者。
關鍵詞:社會保障;問題;探討
一、當前平度市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情況
經過多年的積累發展,山東省平度市的社會保險事業不斷壯大,已形成了機構完善、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社會保障體系,全市社會保險的管理方式和業務流程逐步完善,征繳水平、保障能力、覆蓋面逐步提高。社會保險的征繳種類由成立初期單一的養老保險,發展到現在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5個保險種類。特別是自2011年年初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比國家要求提前一年時間,實現了養老保險全覆蓋,平度市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先進單位。近幾年來,有多項工作在青島乃至省內成為亮點,多次受到上級業務部門表彰。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6年年底,平度市社會保障工作成績突出。
參保人數多,覆蓋面廣。2016年全市各類保險的參保人數為101.84萬人,其中企業城鎮職工參保人數為10.09萬人,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數為2.36萬人,城鄉居民參保人數為89.39萬人,基本實現了養老保險全覆蓋。
社會保險征繳數額大、征繳率高。2016年全市累計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27.06億元,其中企業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6.74億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2.80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7.52億元;各項社會保險征繳率在95%以上。
社會保險保障力度大、發放率高。2016年全市累計發放各項社會保險費21.39億元,其中企業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0.78億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4.63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5.98億元;各項保險發放率達100%。
二、平度市社會保障工作的薄弱環節
(一)城鎮職工保險覆蓋面較低
調查數據顯示,平度市現有城鄉勞動力40余萬人。但從平度市現有正規就業數據看,真正實現就業的人數維持在11萬人左右,僅占平度市城鄉勞動力的27.5%;以自謀職業身份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數在5萬人左右,僅占平度市城鄉勞動力的12.5%。兩項加起來也只占全部勞動力的40%,從現有勞動力數量看,擴大就業有較大潛力。但由于受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術以及思想觀念的影響,絕大部分勞動力未實現正規就業,他們多數選擇的是保障水平較低的城鄉居民保險。
(二)社會保障壓力增大
1. 企業城鎮職工方面。目前,平度市養老保險的年征繳能力在7億元左右,收大于支,有結余。但隨著退休人員的不斷增加和退休人員待遇的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將逐漸清空。以平度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為例,由于連續多年實施養老保險擴面,大批自由職業者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今后5年內,這部分人中將有大批城鄉居民變成退休工人。據測算,到2018年,平度市的退休人員⒋锏4.2萬人以上,按人均月退休費2500元計算,每年的養老金支出就達12.6億元。
2. 機關事業單位方面。目前,平度市的離退休人員達1.1萬人,贍養比由2007年的3.28:1降至2013年6月份的2.33:1。2012年養老金缺口達1億多元,2016年缺口已達2.75億元,呈急劇增加趨勢。養老金缺口就主要原因是由于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僅限于在編在職人員,缺乏擴面源,而且近年來機關事業單位新增參保人員少,退休人員卻大幅度增加,出現了比例失衡狀態,給平度市的社保基金支付造成了巨大壓力。從2007年以來的缺口情況看,每年缺口額都在增加,支付壓力非常大。
3. 城鄉居民方面。目前,平度市實際參保人數為68.9萬人,年征繳基金4.2億元;已退休享受待遇的人員23.4萬人,年支出基金3.7億元。由于統籌層次較低、繳費標準較低,當年的基金收入略有結余。盡管城鄉居民繳費檔次、退休待遇比較低,但隨著國家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步伐的邁進,農村養老待遇將進一步提高。同時,由于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問題,將導致新成長勞動力參保人數減少,而享受養老待遇的人員逐步增加,造成隱形保障隱患。
4. 醫療保險方面。目前,平度市已經形成了“三加一”的醫療保障體系,即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和社會醫療救助,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但由于種種原因,醫保支付壓力較大,基金抗風險能力低。從2002年~2016年,平度市城鎮職工的統籌基金收入的平均增長速度為24.94%,而統籌基金支出的平均增長速度為36.28%,導致自2009年開始,基金當年收不抵支。居民醫保基金2008年度和2009年度能夠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目標,從2010年度開始基金出現收不抵支。由于城鎮居民涉及的人口絕對數少,參保結構也不合理,容易出現崩盤危險。
(三)社會保障制度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由于受統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收入、管理模式等因素影響,各地社會保險統籌層次、統籌標準不夠一致。從平度市機關事業單位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 平度市的社會保險統籌層次不一,保障水平較低,抗風險能力較弱。平度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各項社會保險均處在縣市級險統籌層次和水平,屬于自己“開灶”。統籌層次低,統籌標準和保障標準不統一,抗風險能力弱。
2. 統籌險種不合理。青島市級統籌,只把有結余的失業、醫療、工傷、生育險種納入了統籌,而缺口較大的養老保險未納入,使社會保障政策不夠完善統一。
3. 個別保險基金難以發揮作用。平度市機關事業單位失業金幾乎無支出,形成完全積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相對穩定,辦理失業的人員極少,失業保險基金除調劑使用之外,支出比例很小,造成失業保險金結余過多,不能發揮實際作用。
三、夯實平度市社會保障工作根基的探討
從平度市社會保障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來看,實現中國夢必須超前規劃謀策社會保障大計,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政策,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能力,將經濟發展與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結合起來,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探討建立縣級社保基金儲備制度
為發揮好社保基金“儲水池”、“穩壓器”作用,建議在縣級政府建立社保基金儲備制度。基金儲備的數額以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離退休人員數量、并參考基金年支出數額綜合考慮;基金的來源以社會捐助、個人捐助和政府預留為主;基金的支出范圍,除用于彌補社保基金缺口外,可用于困難企業扶持、破產企業補償等,給企業發展注入資金,增加企業發展活力。
(二)探索試行企業參保政府補貼制度
目前,平度市企業單位繳納五險費率比重達到了工資總收入水平的近30%,這對企業來說,負擔很重,這也是企業逃避參保繳費的一個重要原因。企業參保繳費率低,一些勞動者就享受不到應有的權利,高技能人才流失嚴重,企業就缺乏創新能力,直接導致企業發展緩慢。這也是導致平度市經濟長期低水平發展的原因之一。要解決這個問題,在執行國家政策的前提下,平度市應研究制定鼓勵企業參保繳費的扶持政策,以減輕企業負擔,從根本上調動企業參保積極性,改變覆蓋面過低而影響發展的問題。
(三)千方百計擴大就業
平度市有134萬多人口,是全省人口大市。據調查,平度市從事二三產業人員達到40萬人以上,但參加城鎮職工保險的比例較低。其中參加企業城鎮養老保險人數為11萬余人,自謀職業者參保職工為5萬余人。因而,努力擴大就業,提高職工養老保險覆蓋面,不斷提高保障水平,是今后很長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
(一)武威市L區城鎮職工個人賬戶面臨的風險
1.地方性行政法規較多———制度風險。該區現行的養老保險法律制度嚴重滯后于其它制度的改革,并已經成為當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等相關事項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另外,因該區人大立法長期缺失等問題存在,地方政府為了積極貫徹中央的政策、決定,為了使制度的運行有所保障,從保障行政執法的便捷性和可靠性角度出發了很多行政性法規。但是,該區地方性行政法規較多的特點也引起了制度方面的風險,表現如下:第一,該區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從建立起,就僅僅把城鎮企業職工納入保障范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并未進入這一制度,因此就形成了單位之間、個人之間的不公平,帶來了潛在的風險。例如,企業職工需要通過單位和自己的繳費才能享受到養老金待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卻享受國家給予的退休金,這種制度安排上的不公平及退休待遇給付上的不公平也違背了社會保障強調通過再分配保證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初衷,也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第二,該區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遇到了種種困難。如,在此之前已經退休的職工需要領取養老金,這部分人的養老金構成了隱性債務,由于這部分人的養老金無人承擔,因此在財務上采取了通過社會統籌部分和向“中人”、“新人”的個人賬戶積累借錢的辦法,來支付新的養老保險計劃下“老人”的養老金,造成“中人”和“新人”個人賬戶的“空賬”運行。另外,據該區社保局相關統計,該地區養老金的隱性債務和“空賬”問題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從而反映出這也是該地區目前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最大風險。相關機構預測,未來特別是2050年前后,隨著該地區第一批進入新制度的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空賬”的存在無法保證到期給付這些職工的養老金,并且由于預期壽命的延長、通貨膨脹等因素,積累在名義賬戶中的錢夠不夠這些人老年生活之用是個問題。所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設計上的缺陷在該地區體現出來,另外,該地區存在的養老保險覆蓋面窄的問題、“空賬”風險、支付風險等都需要盡快解決。
2.地方政府對相關工作缺乏積極性———管理風險。養老基金的管理主要包括保費收繳、財務管理、基金管理和養老金的支付等環節,現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管理在收、管、支等方面都存在問題,面臨一定的風險。第一,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武威市L區執行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財政專戶專款專用,這本來是保障該項資金的重要措施,但是在當地政府主導的管理下,受政府行為的影響較大,當地政府對相關工作表現出缺乏積極性。第二,管理成本高。該區個人賬戶基金按規定應該是每個參保人都有個人賬戶,本意是職工個人自行管理,以提高參保面,提高覆蓋率,但在該地區實際執行過程中,養老金的收、管、投資、支出等所有流程全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操作,這項工作所具有的復雜性、專業性使得其管理成本高,管理效率低,加重了制度的負擔,加之當地政府對相關工作缺乏積極性,也影響了該地區制度正常的運轉,使得L區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執行中的管理風險很明顯地體現出來。
3.社會經濟政治環境的影響--宏觀風險。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宏觀風險主要是指該項制度所處的社會經濟政治環境對制度政策的制訂、制度的運行產生的影響以及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沖擊。第一,經濟的發展有其周期規律,有時繁榮,有時發展速度減緩,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世界各國的經濟影響更是不可忽視,一旦經濟發展速度放緩,個人賬戶的儲蓄額減少,增值收益率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將降低職工退休后預期的收入水平,在經濟衰退期進入勞動力市場和經濟繁榮時進入勞動力市場的不同人群,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其退休金的積累可能差距頗大。據調查,武威市L區在當地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下,所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宏觀風險。第二,國家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強調職工的個人權益和個人積累,而在武威市L區表現出:養老金不足的風險大部分由現收現付制時的政府身上轉嫁到職工個人身上。個人賬戶資金不足支付轉而又要求當地政府承擔最終責任,一方面造成當地財政支出的擴大,甚至出現財政赤字,相應加重了該地區政府處理問題的難度;另一方面也影響到該地區職工的個人權益和養老金個人積累。據預測,當地政府近幾十年的財政負擔費率趨勢不容樂觀。
4.政府監管責任定位不清--投資運營風險。目前,武威市L區地方政府采取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是由政府集中管理,主要選擇的投資方向是銀行存款和國債。然而,我國銀行利率已經多次調整,利率水平偏低,勢必會帶來基金收益的低效率,進而引發收益不足,尤其在人口老齡化的今天,還可能會導致養老金的收支失衡,產生養老金支付風險。根據該區政府對現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執行力度的現狀看,當地政府在監管層面上還是缺乏相應力度,最重要的表現是政府監管責任定位不清,從而導致當地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存在漏洞,加之我國采取的基金管理模式投資方向較單一,主要是存放于銀行和購買國債,因此,這樣勢必將帶來當地養老保險投資運營的風險。綜上所述,該區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問題和風險的考驗,制度風險、管理風險、宏觀風險、投資運營風險等無不影響著這項制度的發展,但隨著制度的改進和對風險的認識,必然會使養老保險制度在保障該地區老年生活、促進當地資本市場完善等方面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武威市L區城鎮職工個人賬戶風險產生的原因3.基金征繳、運營環節效率損失巨大第一,逃費問題嚴重,基金征繳率低。據世界銀行調查,中國城鎮職工實際養老保險繳費率大約只是工資總額的13%,而名義繳費率為23.5%,實際繳費率只占名義繳費率的55.3%,這種降低繳費基數的逃費行為使繳費率問題更加嚴重。同樣,甘肅省武威市L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現狀也表現出類似情形,該地區實際繳費人數占實際參保人數的比例在逐年提高,但是,實際繳費率還是處于較低檔次,原因之一就是當地養老保險逃費問題較嚴重,基金征繳率較低。從企業角度看,養老保險費作為企業經營成本的組成部分,與企業的利潤最大化目標相違背,因此,企業有逃避繳納的內在動機。其一,企業拖欠養老保險費;其二,企業故意壓低繳費工資基數。從職工個人角度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現狀導致職工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方面處于劣勢,對企業的違規行為視而不見,加之法律不健全,對于職工維護自身權益也處于不利地位。第二,缺少多元投資渠道,基金運營回報率低。目前,武威市L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執行省級政府直接管理模式,這種模式將不利于公平競爭,管理成本也很高;其次,該地區現行資本市場風險較大,為確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社保基金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國債和銀行存款,這樣就使得基金管理單一,加之在制度和管理上的混亂,更不利于建立風險防范機制。
二、完善武威市L區城鎮職工個人賬戶的對策及建議
(一)對該地區現存“個人賬戶風險”的規范1.規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第一,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分開管理,設立該地區獨立的個人賬戶管理機構。“統賬相結合”制度的改革設想是用統籌賬戶進行收入再分配,個人賬戶進行儲蓄積累,本質上要求分開管理,而且分開管理可以從根源上有效防止個人賬戶基金被擠占、挪用,使基金得到更好的投資和更高的收益,這也是做實個人賬戶的前提。第二,管理權和經營權分離,政府間接控制。政府的社會保障管理職能應當由一個統一的管理機構執行,但這個部門不能參與各種形式基金的經營活動,管理機構的工作重點是社會保障基金的行政管理和財務監管。從而,一方面將經營權委托基金公司運作,使個人賬戶保值增值,另一方面政府間接控制,使管理權和經營權真正分離,有效提高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作用。2.做實個人賬戶“空賬”第一,充實社保基金,減持國有股。在國有經濟布局調整以及國有企業股權調整過程中,所有國有股權變現所得、租賃所得及國有房地產的出售、租賃所得,按一定比例劃入社保基金,充實社保基金。第二,切割部分國有資產存量,把傳統體制下由職工養老費形成的那部分國有資產劃轉歸養老保險基金。其一,可將這部分變現收入直接用于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償;其二,也可將這部分資產進行政策性經營,即由養老保險機構占有、使用和經營,收益作為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償。
(二)對該地區未來“個人賬戶風險”的防范
1.增強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能力。“空賬”產生與社會統籌部分的籌資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強有很大關系,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實力可以保障個人賬戶的做實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功能的發揮。首先,通過控制提前退休,甚至提高退休年齡,改善撫養比,減輕基金的財務壓力。根據勞動保障部的測算,若將退休年齡逐步延長至65歲,到2030年,撫養比將為24.3%,相當于4個職工供養一個退休人員。撫養比的下降,將大大改善養老基金的平衡狀況。其次,提高管理水平,從資金征繳、管理至發放等環節嚴密控制,做到應收盡收,應發足發,資金保管安全。其一,改費用差額繳撥為全額繳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有效扼制基金的擠占、挪用現象;其二,在待遇發放方面,改企業或社保機構為全面實行社會化發放,大大減少拖欠現象。
新農保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金替代率偏低從而導致參保率不高
在新農保中,55元的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承擔,這是新農保制度最突出的一點。這部分基礎養老金的數額雖然不大,但卻是整個新農保制度中最吸引農民參保的一方面,尤其對中西部貧困地區的農民來說吸引力更強。但是,從替代率角度看,55元是遠遠不夠的,它遠不能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為了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養老金的替代率不能太低。假設農民選擇100元的養老金繳費水平,地方政府每年補貼30元,中央政府每月補貼55元,按照2.5%的利率測算,15年后參保農民繳費后個人賬戶總額為2331.15元,則根據《指導意見》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為16.77元。因此,參保農民養老保險待遇為55元基礎養老金以及16.77元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和,即71.77元。如此低的養老金替代率不足以保障農民老年時的基本生活,由此看來,中央政府很有必要對補貼力度和繳費比例進行調整。
(二)地方財政補貼不足
假設外界條件不發生變化,30元的地方財政補貼每個月只能給農村居民帶來2.5元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這在養老金中所占比例非常小。從農民的角度看來,30元的財政補貼根本達不到吸引更多的農民參保。由于目前農民的生活水平還很低,2010年均人收入僅為5000多元,農民還需要支付大額的孩子教育費用,醫療費用等等,農民的生活壓力很大,加之無論選擇哪個檔次,地方政府都會補貼30元,因此,在十個檔次的選擇中,大多數農民會偏向選擇100元。此外30元的財政補貼僅為1000元的3%,在心理上農民選擇1000元繳費檔次的可能性也不大。還有,由于我國區域發展的不平衡,東部地區相對經濟比較發達,30元的地方財政補貼對于這些地區的農民基本不具備吸引力。由此看來,30元固定的地方補貼模式還存在著許多不妥之處,有必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調整。
(三)制度銜接存在著問題
新農保制度在不同地區的實施過程也存在著很多不容忽視的問題。最近幾年東部地區各省市大都進行一些關于探索特色農村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但是這些地區在統籌層次、養老保險的檔次劃分、負擔機制等方面有所不同。有些地區采取區、街、村、個人四級負擔,根據農民收入的不同劃分檔次;有些地區依據年齡的不同劃分檔次。補貼的力度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也有所不同。這些地區雖然充分考慮了各地的具體經濟實力、地區發展優勢等情況,但是大多沒有考慮日益頻繁的地區遷移情況,這就產生了不同地區農保制度的銜接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如果這一問題得不到解決,就會造成人口流動困難,勞動力配置困難等。因此,如何在充分考慮各地區發展狀況不同的情況下,保持制度的統一性是不容忽略的問題。我們應該在充分考慮各地區不同的情況下,保證新舊養老保險、農村和城鎮養老保險,不同地區的養老保險的有效銜接,同時重視與其他養老保障措施的配套與銜接:與城市、農村低保配套;與農村醫保配套;與城鎮醫保配套;與商業保險銜接等。
(四)對參保年限長的農民缺乏激勵機制
《指導意見》規定,只要年滿16周歲(不包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且最低繳納年限為15年。如果16周歲開始繳費,到60周歲開始領取,中間要繳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40多年,但是《指導意見》卻并沒有對繳費年限長的參保農民設置激勵機制。另外,由于中央政府的基礎養老金是在農民領取養老保險金時才支付的,參保農民的個人賬戶基本上是個人繳費的積累,且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還有被貪污和挪用的風險。鑒于以上原因,很多農民并不會繳費40多年。繳費時間短,農民領取的養老金待遇也就低,這樣不僅影響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還不利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優越性的發揮。
(五)新農保基金的保障增值問題
2009年,新農保制度開始在全國范圍內試點,并在10年內覆蓋到全國。由于新農保制度的優越性,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很高,新農保的部分試點地區參保率已達80%以上。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參加新農保,就會形成越來越大規模的新農保基金。那么,如何確保這筆基金的保值增值呢?《指導意見》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是2.25%,而2010年2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2.7%,銀行存款利率低于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新農保基金存入銀行不但不會保值增值,還存在著貶值的風險。因此,政府應盡快出臺相應的投資運營策略,防止新農保基金的貶值。
完善我國新農保制度的對策
(一)加快整個社保體系的銜接統一
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的養老成本不一樣,但是這種差別應該體現在養老保障水平上,而不是制度模式上。在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的同時,應著眼長遠、立足當前,從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并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等城鎮社會保險相銜接的保險格局出發,搞好統籌協調;要按照“保基本,廣覆蓋,能轉移”的原則,分階段、有步驟地將農村居民基本養老賬戶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賬戶接軌,建立全國層面的制度銜接與轉換機制,保障農民的養老金能夠在不同地區之間,在不同保障方式之間進行轉移。具體來講要堅持三個原則:一是待遇就高原則,盡量讓參保農民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對繳費年限能夠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讓其享受城鎮職工養老金;二是相互折算原則,允許城鎮保險繳費年限和農保繳費年限相互折算;三是自愿選擇原則,對參加城保和農保兩種保險的,享受待遇時規定只能單項享受,但可以自愿選擇。在參保對象職業轉換比較頻繁的情況下,只有理順制度對接關系,才能暢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渠道。
(二)堅持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
在日本,農民除了必須參加國民養老金以外,是否參加農民養老金制度,完全由農民自愿選擇。在波蘭,農民社會保險包括兩種形式,即義務保險和自愿保險。義務保險必須參加,自愿保險可以隨時參加或取消。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必須強制農民參加,這樣才能保證農民年老時的收入來源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才能保證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效果。但是,參保的標準以及其他類型的補充保險,農民可以根據自身經濟條件自愿選擇,這樣可以使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在具有權威性的同時也具有靈活性,利于政策的推廣與實施。
(三)加快信息網絡建設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以“以人為本,創新管理”為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利用現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來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農村地區的條件有限,分散化的管理服務必然會因為種種限制而使效用缺失,所以之前的機構統一才顯得尤為重要,統籌管理,信息化管理,從我國人口眾多的國情出發來看刻不容緩。因此,加快社會保險信息網絡的現代化建設,提高養老保險信息的處理能力,不僅是提高經辦機構管理服務能力的需要,也是構建和諧社保的需要。
(四)加強對新農保基金的監管
1.建立合理的基金運行機制。將新農保基金以適當的比例投入不同的投資渠道。資金投資可分成三塊:①用于支付當前養老金的費用,在銀行存活期儲蓄;②近期可能支付的費用,進行定期儲蓄或購買國債、國庫券;③未來支付的養老金,可由國家按優惠保護的原則,用于國家有發展前景的重大項目和國家主導產業投資。
2.設立專業運營機構。社保基金專業銀行,讓新農保基金借此進入金融市場,通過其自身的經營服務,以取得的經營收入作為充實個人賬戶,防范通脹風險的來源。專業化運營可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有較高的安全性,同時還可以降低運營成本。如果委托現有的專業金融機構管理和運營,雖然也可取得相應的利潤,但專業機構自身也要獲取相應的利潤,新農保基金的盈利本來有限,如果再支付這部分利潤,那么增值部分就所剩無幾了。
3.建立健全監督體系。良好的法律還需要完善的監管體系來保證。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信息披露機制尚未健全,使得社會監督受到制約。新農保基金的最終受益人是廣大農民,但他們往往無心也無力去履行自己的監督權力。對于新農保基金,還是要依靠監督機構的監督,首先地方管理部門只負責基金的收繳和發放,相關的監督職能予以剝離,單獨設置機構進行全面具體的監督工作。而對于監督機構的管理方面,采取中央垂直管理模式,各地分設辦事機構。一方面可以防止地方政府在“人、財、物”上轄制基金監督部門,使監督工作能夠避免地方政府的干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資源配置,減少重復浪費。
(五)建立多層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透露,4月時,新一屆政府各副總理分工落定后,國務院總理就多項重點領域改革作出部署,以三個月為期,要求各分管副總理拿出方案。
其中,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框架下,分管社會保障的副總理馬凱向人社部下達任務,要求在今年上半年拿出兩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其一為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方案,由人社部副部長何憲負責;其二為養老金制度改革方案,由人社部部長尹蔚民直接負責。
4月25日,人社部一季度新聞會上,發言人尹成基亦證實,人社部正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頂層設計”,這“是當前重點工作”。
尹成基概括,這一改革,是要從整體上完善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其原則是增強公平性、適用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目前,人社部正就此聽取各方意見,進行研究和論證。
據了解,這一輪養老金改革,很可能沿襲本輪醫改的操作方式,多方征集意見后,匯集成數套方案,面向社會公開討論,最后整合執行。
一位參與方案討論的人士分析,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未沿用過去官方話語體系中常用的“提高待遇、穩步推進”等提法,是“頂層設計”正在醞釀的表現。這位人士認為,過去十年,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在擴大覆蓋面上成績明顯,但在最關鍵的制度可持續性、彌補空賬、承擔轉制成本、破除雙軌制等“攻堅性”改革上,幾乎沒有推進。
而未來十年,財政負擔的將顯著擴大、社會矛盾的進一步激化,已容不得繼續拖延。如何看待當前的中國基本養老金制度,以什么樣的力度推動改革,如何支付改革成本,皆是無法繞過的核心問題。 養老金之憂
自1997年始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下稱城職保),是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歷史最長。其覆蓋城鎮就業的企業職工,截至2013年3月底,全國有3.06億人參加這一制度。2009年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下稱新農保)建立并迅速推廣,這是第一個面向農民的國家養老金計劃。2011年起,作為一項補丁制度,面向數千萬城鎮非正規部門就業者和無業居民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下稱城居保)也得以建立。到今年3月底,參加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的參保者達到4.86億人。
從覆蓋率上看,中國的養老金制度處于歷史上最好的時期。理論上,無論何種就業形態,所有人群都在制度保護之下,并有財政資金和國家承諾做后盾。
但這背后,也隱藏著危機。養老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基本原理和運行規則,應當是強調自身財務平衡,不能過度依賴財政資金,歐債危機即為殷鑒。
從世界范圍看,養老金制度大體分為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兩種。前者是由工作者供養退休者,下一代人支持上一代人;后者是由勞動者自身工作時的積蓄,支持其本人退休后的收入。中國的基本養老金中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并存的設計,本意是將兩種制度加以融合,取長補短,但囿于中國養老制度的先天不足,其設計初衷并未實現,最終失去了自身平衡能力,走上了過度依賴財政資金補血的路徑。
按照人社部的數據,截至2012年底,全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2.39萬億元。“養老金不存在支付缺口”的說法,被官方屢屢強調。但一個必須面對的現實是,自1998年至今,各級財政對養老金的累計轉移支付已達到1.27萬億元,這意味著,養老金累計結余的一半以上來自財政投入。
2010年,全國養老基金當期繳費收入1.11萬億元,當期基金支出1.056萬億元,若無當年1954億元的財政補貼,當期結余僅有555億元,且有14個省份當期收不抵支。隨著支付壓力的增加,每年轉移支付的數額持續上漲,1998年的補貼資金只有24億元,2012年已經激增至2648億元。可以預見的是,隨著老齡化加劇,這一數字還將攀升。
看上去,除去財政補貼部分,目前的養老基金自身結余仍有1萬多億元,但由于目前的養老金統籌層級低,各地區之間無法橫向調劑,若財政補貼不及時,一些地區的當期支付缺口將立即顯現。
即便不考慮地區差異,從總體數字來看,萬億元積累額也將很快耗光。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研究團隊測算,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率上漲,GDP高速增長,不斷增加工資(增長率8.7%)和繳費基數,養老金替代率約為社會平均工資51%的條件下,最樂觀的估算結果是可維持到2020年,屆時將出現3377億元的養老基金缺口。依此計算,這一年的財政補貼額將增長到萬億元以上。
在遠期的未來,情況則更悲觀。按照北京大學教授黃益平等學者的研究,長期來看中國政府最大的財政風險是養老金缺口,未來養老金總負債將占GDP的62%-97%,隨著養老金支出的迅速上升,甚至有可能超過國有資產總額。
經濟學家胡祖六也認為,雖然目前中國財政支出狀況良好,但隨著以后社會福利的上升,環境、公共醫療等各種“欠債”的追趕,這一類財政支出可能將達到GDP的50%,未來是否可持續,應當審慎。
回溯國際歷史,上世紀80年代,撒切爾和里根當政時期,英美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了廣泛、嚴厲的瘦身改革,直接動力來自1973年世界金融危機后,各國財政的不堪重負,以及“二戰”后嬰兒潮一代將在2010年開始退休、人口贍養率變化的老齡化壓力。目前,這兩大改革動因,在中國正逐步成為現實。 直面核心問題
此番養老金改革,應當達成什么目標,決定了改革的內容與深度。
按照十報告中表述以及人社部部長尹蔚民的表態,改革應當增強公平性、適用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按照這一原則,“小修小補”已不足夠,應當直面制度核心問題。
一直以來,雙軌制被視為養老制度的最大不公。
目前,中國機關、事業單位的4000萬職工并不進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由財政直接給發退休金。2012年全國企業職工養老金平均1900元,而同期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是其2倍到3倍,這一懸殊差距日益引起公眾不滿。
根據2006年原人事部、財政部印發的通知,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皆按照其在職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和級別工資(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與此同時,城鎮職工的養老金占其退休前工資的比例一路下滑,從最初的58%已滑至如今的45%。雙軌間的鴻溝日益擴大。
目前,公務員養老仍沿用舊制,事業單位改革雖行至半程,其養老制度卻亂象叢生。全國事業單位人員3000萬人中,有約1000萬人仍由傳統財政供養,始終未曾繳費。剩余約2000萬人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起陸續參加了社保制度改革,參照城鎮企業職工養老制度,個人按照月工資8%開始繳費,進入城職保養老基金。但是,當他們退休后,卻仍然按照在職工資的80%-90%的水平領取退休金。
這種只改前端、不改后端的方式,形成“多輸”局面。對事業單位人員而言,每月繳納8%的費用,意味著其在職時收入的下降;而這部分事業單位人員只繳了少量的錢,卻按照城鎮職工的兩倍支取養老金,事實上造成了企業職工供養事業單位人員的后果,進一步損害了養老基金的財務平衡;對財政資金來說,雖短期內甩掉了事業單位退休金的支付“包袱”,但當城職保基金收不抵支時,仍需動用財政資金補足。
不過,學界普遍認為,若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并入城職保,“腰斬”其待遇,改革阻力過大,并不現實。改革路徑設計,必須穩定被改革者心理預期——過渡期內,不大幅降低其待遇;差距部分,以職業年金進行彌補。
職業年金在結構上類似企業年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補充。
國務院曾在2008年2月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先期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此時,便已明確了“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并軌,建立職業年金彌補差額”的改革路徑。2011年7月的會上,人社部發言人尹成基也曾表示,人社部正在起草專項的職業年金辦法,作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的配套政策,但是如今這一辦法仍未面世。
而各試點省市普遍沒有明確改革后養老金水平是否變化的預測和承諾,只籠統地提到要建立職業年金,缺乏具體細節和彌補措施,參與試點者“人人自危”,消極回應,最終致使改革試點進展緩慢。
2013年5月,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公開表示,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能單打獨斗,而是要在一個總體的改革框架下來進行。其中包括機構分類、人事制度、工資分配、財政保障等多方面的配套措施。“對于這方面的改革,我們知道公眾有很多的反映,我們一樣也很著急,但我們這次一定要力爭改革能夠成功,不能做一個‘夾生飯’,半道又退回來了。”胡曉義說。
此外,由于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級低,基金沉淀在縣市一級財政專戶,由縣市一級政府負責。因此,不但三種養老保險之間無法轉移接續,同一險種也存在跨地區無法攜帶的問題。對此,解決之道唯有一途——基本養老金的全國統籌。此前,人社部更傾向于“小修小補”的改革方案,著力于各類險種之間的轉移接續,希望以此解決流動性問題。
2012年11月26日,人社部對《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這份文件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城居保繳費人群之間的轉移接續作出規定。其基本原則是,個人賬戶儲蓄額可以全部攜帶并軌,但在繳費年限計算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新農保、城居保,原繳費年限可以直接承認接續,但新農保、城居保轉入職工保險的,年限不得累計計算。這一《辦法》被學界評價為“補丁”政策,因其只支持了人群從城市到農村的單向流動,并不支持城鎮化的向上流動,缺少吸引力。
實際上,若不能做到養老金全國統籌,類似轉移接續方案,對參保人并無吸引力。2010年初,《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出臺,理論上,農民工跨省流動,可以將養老金攜帶轉移。但由于手續繁雜,2011年,全國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的農民工總量只有24.4萬人,僅占當年參保農民工的0.6%,影響微乎其微。 改革成本幾何
按照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提供的數據,目前全國退休事業單位職工月均養老金約為企業退休職工的1.8倍,年均離退休費總支出1400億元,其中大約一半來自財政撥款,另一半為自籌;而全國退休公務員養老金水平是企業職工的2.1倍,每年大約需要700億元,均由財政全額撥款。與財政對城職保的補貼對比可以看出,這部分支出已占財政對全部養老金負擔的三分之一強。
除了不公平的問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沒有設立個人賬戶,因此無法投資運營,在資本市場實現保值增值,意味著財政負擔將飛速攀升,政府責任無法擺脫。
對于雙軌制的改革,必先期付出成本,短期內財政壓力將明顯加大。具體來說,財政需要多花兩筆錢。
第一筆,財政需要為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額外繳納工資總額的20%,以實現與城職保的并軌;第二筆,是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中雇主繳納的這部分,約為在職工資的5%。
按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的測算,假如從2008年當年開始同時把機關和事業單位納入改革,全國的財政負擔占GDP比例發展趨勢可分為四個階段:2009年-2013年,支出增幅較為明顯;2014年-2020年,支出占GDP比重呈平滑下降趨勢,原因是經濟增長速度趨緩導致工資增長率下降;2021年-2048年,頭六七年里支出增長比較緩慢,后期較快,到2048年達到峰值。到2049年的節點之后,改革收益逐漸顯現,改革后的支出將小于不改革支出,越往后,收益越明顯。
選取不同的人口結構、經濟增長率、養老金替代率參數,測算出的轉制成本差距很大。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計算,若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替代率略為降低,改革20年-28年后,并軌的基本養老金可以實現財務平衡,傳統退休金退出市場,統一的國民基礎養老金長成。
此外,在保證養老金可持續性方面,則需強化制度自身造血能力,完成統籌、個人“雙賬戶”保險結構的設計初衷,即做實個人賬戶,允許養老基金進入資本市場保值增值。
但是,各部委間對于此項改革的意見并不統一。
目前,全國做實的個人賬戶僅3000多億元,被挪用作當期支付的空賬額已超過2萬億元。據知情者透露,在此前的討論中,財政部對做實個人賬戶不積極,因為這意味著財政支出立即增加,除去當期支付的轉移支付,財政還要增加做實賬戶的支出。
去年初,養老基金投資運營體制改革一度啟動,在方案抉擇階段,人社部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就曾激烈爭奪對基金的受托權,后由于爭議過大,改革被暫行擱置。
“養老金改革復雜重大,中央應當破除部門利益阻撓,各部委也當有大局觀念。”有學者評價。
無論計算結果是什么,結論是明顯的:若不改革,短期內財政負擔輕,但遠期債務難以承受;若改革,短期內需承擔財政壓力的痛苦,但長遠看,制度是健康和可持續的。本屆政府面對的,正是在長痛和短痛間作出選擇。 誰來埋單
那么,改革的錢從哪里來?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黨組書記戴相龍曾多次公開建議,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擴充全國社會保障儲備基金。到2012年底,全國國有資產近70萬億元,其中,中央企業有30多萬億元。按2012年8月末市場價格統計,中央系統持有的上市公司市值達到9.7萬億元,其中,國有股超過51%的有2萬多億元。戴相龍的建議包括,規范上市企業國有股劃撥社保基金制度;中央企業上繳中央資本收益的30%劃撥社保基金;逐步將國有股超過51%部分劃入全國社保基金。
今年3月,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國有企業的利潤分紅是作為國有資本金資本經營預算的收入來源,目前其集中比例還不高,未來,會不斷地提高國有企業利潤交到公共預算中的比例。
有學者做過測算,以上海為例,假如將2011年作為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的起始節點,總轉制成本為3885億元,并在今后76年內逐漸顯現,不計利率等經濟因素的影響,上海地方財政平均每年要承擔的轉制成本將在50億元左右。其中2011年會出現成本最大值130億元,以后轉制成本現值逐年下降——2025年左右降至100億元,2050年左右降至40億元,2060年左右降至20億元。
2012年上海全年地方財政收入3743.71億元,研究認為,在改革的前五年內,單憑地方財政,難以承擔改革成本。上海財稅尚且充裕,若改革放眼全國,中央、地方財政責任如何劃分更需明晰,這涉及央地財稅關系、財權、事權的重新劃分。
責任劃分的不明確,可能將導致改革失敗。一個教訓是,做實個人賬戶試點自2001年起至今已13年,目前,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共同承擔個人賬戶空賬做實之責。其中,中央政府負擔做實個人賬戶引起的現收現付不足部分的固定百分比,其補貼額度如果少于統籌發放缺口,則需地方政府自籌資金補足。在以新增稅收且以地方政府為主要負擔者的制度下,做實個人賬戶的進展實為緩慢。現在做實部分尚不足全部空賬的七分之一,其一大原因被許多學者認為是中央財政在其中承擔責任過少。
2012年,時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的樓繼偉曾撰文闡述其財稅思路。他認為,從財力分配來看,中央集中了全國財政收入的53%左右,但是中央財政支出只占全國的20%。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應當合理進行中央地方間的職能和財力分配,把國家應該管理的事務管起來。
【關鍵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思考
1991年,以國務院《關于建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為標志,國家拉開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帷幕。近年來,隨著關閉破產企業,被征地農民,城鄉居民等一系列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老有所養的“拼圖”逐步齊全。2015年1月,《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正式頒布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最后一塊“拼圖”終于完成,我國實現了養老保險制度對各種人群的全覆蓋。萬事開頭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邁出了第一步,如何有效實施,加快改革進程,需要加強研究,出臺有針對性的措施,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
一、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現狀
1.改革歷程
我國從1955年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及其待遇管理制度以來,進行過2次改革探索。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年,人事部出臺《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進行了總體部署。2008年,國務院通過勞動、財政、人事部制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在上海、重慶和廣東等5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改革主要內容為:建立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職業年金制度和省級統籌等。
這兩次改革總體未實現預期目標,但也取得了寶貴的經驗。一是只改事業單位,不改機關單位,違背了公平原則。二是工資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等配套改革未同步推進,缺乏動力。三是未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改革群體利益下降,影響了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2.改革進展
2015年初,國家相繼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人力社保部和財政部也出臺了相關細化措施。隨后,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市陸續了實施意見。
2015年底,重慶市了《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隨后,對全市的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數據采集,涉及單位2萬多戶,人員100萬人;廣泛的開展了政策宣講,初步宣傳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相關政策;人力社保、財政、編辦等部門加強協作,對改革所需資金進行了反復測算,對收支預測情況進行了預測和分析,為下一步改革提供決策建議。
3.改革的思路和內容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并逐步建立獨立于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
“一個統一”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單位和個人分別繳費,繳費金額與繳費年限與養老金待遇相掛鉤,從而解決國家養老保險制度“雙軌制”的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并行的兩大制度平臺,并可相互銜接,從而構建起完整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五個同步”是指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須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確保改革平穩推進。一是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避免互相攀比。二是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確保待遇平穩過渡,體現職業差異。三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工資制度改革同步推進,通過“提高工資水平,優化工資結構”來減輕個人繳費壓力,用“增量”來進行改革,減少改革阻力和壓力。當然,由于職務、級別不同,每個人增加的具體額度有所不同。四是待遇確定機制與調整機制同步完善,逐步建立兼顧各類職工的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五是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實現工作推進“一盤棋”。
二、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面臨的困難和挑戰
1.待遇差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盡管從制度層面實現了公平,即職工要繳費并從基金中領取養老待遇,但平均養老金水平要高于企業職工平均數,社會各群體的養老金綜合替代率有相當的差距。因此,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城鄉之間養老待遇差別依然存在。
另外,因職業年金產生的待遇差別有擴大的趨勢。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制度與企業年金類似,都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由于機關事業單位屬于財政供養,將全面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但是企業年金受到單位領導認識、企業效益和職工年齡結構等多方面約束,覆蓋面小、差別大,目前已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不超過10%,這就會擴大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的待遇差。
2.財政承受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分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類人群。“老人”就是改革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人員;“新人”就是改革后參加工作的人員;“中人”就是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這三類人群的解決思路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改革難點在于“中人”,“中人”的難點在于財政能否承受改革成本。
改革前,“中人”不用繳費,也沒有基金積累。改革后,“中人”視同繳費,需要財政部門逐步撥付“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根據專家測算,事業單位“中人”成本約 3.7 萬億元,機關單位 “中人”成本約 4. 5 萬億元。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時期,各級財政壓力巨大,“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對更是加劇了財政資金支付壓力。
3.制度銜接問題
一是新舊制度的銜接問題。改革前,2008年試點省市需要前后銜接。如重慶需要清理以前參保和享受養老待遇的人員,制定前后銜接辦法,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二是制度間的銜接問題。按照改革方案,新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模式相同,繳費和待遇計算方式基本相近,但是仍然會分別單獨管理和運行,因此這兩種制度間需要有機銜接。
三、建議
1.加快制度融合,逐步縮小待遇差距
養老保險制度融合是世界各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共同趨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必須要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相互融合、逐步縮小待遇差距。一是要提高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水平。提高企業養老金有兩個思路,即提高存量退休職工養老金和提高增量退休職工養老金。根據多繳多得的原則,在確保公平的基礎上盡量采用提高增量退休職工養老金水平的方法,讓每年新增加的退休職工能獲得待遇的提高。二是要提高城鄉居民養老金水平。提高城鄉居民養老金水平的關鍵是增加財政補助和投入,建立養老金隨通貨膨脹、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等聯動機制,兜住養老底線,從而不斷提高退休職工的生活水平。
2.確定“中人”過渡標準,確保財政可承受
在保證“中人”待遇水平不下降的情況下,合理確定過渡標準,加大基金收入來源,讓各級財政可承受可持續。一是要按照保險大數法則和精算平衡原則,對基金收支和財政補貼標準進行測算,做到未雨綢繆。二是要推進國有資本及其收益補充養老金改革舉措。根據各地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結余程度,劃撥國有資本及其收益,增加基金收入,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確保財政可持續。三是要擴大省級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試點。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及職業年金等養老基金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四是加快發展經濟,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把握民生社會保障支出與發展經濟之間的關系,通過民生事業穩定內需,拉動經濟增長,實現民生發展與經濟增長良性互動發展,擴大財政收入來源。要多措并舉有效解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需資金問題。
當前我國社會保險的政策依據:
養老保險:《關于統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9.7國發26號)
醫療保險:《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12國發44號)
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條例》(1999.1國務院159號令)
工傷保險:《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66}號)
生育保險:《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
一。 我國社會保險的進展情況
1.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和職工。各類從業人員,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不含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統籌基金)+部分積累(個人帳戶)
繳 費:20%(單位工資總額)+8%(本人工資)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職工總數:13016萬人其中:在職職工:9954萬人;離退休人員:3062萬人;負擔比:2.98:1全國平均費率:26.4%其中:用人單位:20.99%;個人5.41% 2000年1-9月份:
基金收入:1571億元。基金支出:1544億元。當期結余: 27億元累計結余: 769.6億元。養老金替代率:86.2%.按時足額發放率:99.1% 2000年11月底:
社會化發放人數:2634萬人;社會化發放率:89.5%
2.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繳 費:2%(單位工資總額)+1%(本人工資)
待遇給付:職工失業后,可享受12-24個月的失業救濟。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人數:10188萬人其中:企業8442萬人。事業1658萬人應征基金78.64億元,實收58.73億元,收繳率74.68%登記失業人數575萬人,失業率3.1%
3.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企業。機關。事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制度模式:社會統籌+個人帳戶繳 費:6%左右(單位工資總額)+2%(本人工資)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人數:1902.6萬人其中:統帳結合995.9萬人大病統籌906.9萬人進展:(2000年1-9月份)
統帳結合:基金應收45億元,實收37億元繳費基數人均482元/月大病統籌:基金應收28.3億元,實收21億元繳費基數人均415元/月。支出17.4億元,結余3.6億元。
4.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繳 費:1%(企業工資總額)
差別費率:行業工傷事故及職業病風險程度的高低費率浮動費率:安全生產情況進 展:(截止到2000年9月底)
參統企業職工4129萬人,比99年底增加169萬人;平均費率:0.8% 13萬人享受待遇,未參統企業仍實行.
5.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單位的全部職工。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繳 費:不超過工資總額1%(參保企業)
待遇給付:
孕產期醫療費用: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以及合并癥。并發癥費用產假期間的生活津貼:按上年度平均工資100%發放。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職工2955萬人,有20萬人享受保險待遇。
全國平均費率:0.66%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險面臨的
1. 保障水平低,與水平和企業。職工承受能力有差距A企業社會保險成本:
企業社會保險支出構成6% 20% 2% 1.5% 4% 4%醫療 養老 失業 工傷生育 醫療補充 養老補充
總計37.5%.結論:企業成本加大,負擔加重B.個人繳費分析:
個 人 繳 費1% 8% 2%失業 養老 醫療總計11%。結論:個人負擔比例高C.保障水平月平均養老金538元/人;月平均繳費工資623元/人養老金替代率:86.4%,世界最高其中: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等八個省超過100%由此形成提前退休比率達30%-33%。
2. 政策不完善,制度尚待規范A.養老保險:
現收現付與部分積累結合社會統籌基金+個人帳戶基金全部用于發放養老金年缺口300億元
企業負擔重設計缺陷: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8%+企業繳費部分(3%)
現實情況: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5%)+企業繳費部分(6%)
提前退休――病退――特殊工種1836種,各行業自行規定沒有規范――已破產――紡織壓錠
余命方案設計余命以10年計算;退休年齡:女50歲(干部55歲),男(60歲)
但以大連測算為例:男女混合平均余命為17.55年,平均退休年齡62.5歲,壽命73歲B.醫療保險:
統籌起付標準(起付線):社平工資的10%左右(金額或比例),相當于一個月工資最高支付限額(封頂線):社平工資的4倍左右(保險有限責任)(2.5~5.5萬元)
結論:大病風險無法抵御
待遇水平:與原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相比,水平下降較大
3. 勞動力市場建設滯后,用工不規范勞動力市場建設:規范勞動關系,規范用工制度社會保險關系用工合同工用工季節工非合同工 農民工外來工用工不規范:無勞動合同,不繳費
4. 基金支撐能力薄弱
無積累:計劃經濟-市場經濟保險制度建立,無積累,以代際為主支付養老金
欠費嚴重:養老保險欠費:398億元,涉及1/5企業失業保險欠費:67億元;醫療保險欠費:20億元
替代率高:養老保險年缺口300多億元,養老基金收不抵支的超過20個省醫療保險費用增長過快,支付困難
風險預測和抵御能力差
5. 保險層次單一,多層次保險有待完善養老保險:僅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僅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補充保險制度沒有建立,不能滿足需要
6. 社會保險法尚未出臺,缺乏依據支持依法參保:,社會保險的強制特性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缺乏法律依據。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及補繳欠費:對企業經營情況。財務狀況難以及時。準確了解,很大程度上依靠企業的財務報表和企業的自覺性,缺乏強制手段。
基本管理:基金運營,基金流失
7. 社會保險管理體制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管理體制:費率差別較大(最高為36%);統籌層次參差不齊;基金運營渠道單一,調撥。劃轉不順暢;不同統籌地區待遇標準差別較大;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僅統籌地區內可以轉移,統籌地區之間無法轉移(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個人帳戶為空帳)
管理手段:業務量大,并且要求準確性。及時性;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造成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信息化管理還有待完善。
8. 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制度推行難度大地方政府:對社會保險的意義和重要性沒有充分的認識和重視;對社會保險與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國企改革的密切聯系認識不足。
企業:對社會保險的強制特性及其分配機制不理解個人:不清楚社會保險與自己的權利義務關系
三。 采取的對策
1. 國務院已確定在遼寧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
調整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主要: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全部計入個人帳戶,企業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帳戶,實帳運行――增加積累,減輕企業負擔,計發與個人繳費掛鉤。
――由現行的“三條保障線” 向“兩條保障線” 并軌――各地也要選擇一個縣(市)進行試點
目的:改變模式上的缺陷
2. 加快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目標是: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資金來源多元化:確保主渠道:擴大覆蓋面,提高收繳率。
政府分配:各級財政調整支出結構探索基金運營渠道:國有資產變現。發行彩票等等保障制度規范化:規范和加強制度建設,適應逐步發展的社會保險需要管理服務社會化:養老保險: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
3. 增強基金支撐能力,探索基金運營渠道一方面,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提高收繳率,統籌層次(1)在城鎮強制推行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險;(擴面對象:全覆蓋)
(2)規范和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統籌,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增強調節功能。
另一方面,開拓資金渠道,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1) 建立社會保障國家預算,調整財政預算支出結構(占財政預算的15-20%)
(2) 將征收利息稅。遺產稅的收入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3) 通過回購。配售等形式變現部分國有資產(國有股減持。債轉股)
(4) 探索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的保值增值渠道,成立社會保險基金理事會,對個人帳戶基金管理運營
4. 規范用工。分配制度,促進以市場為導向的就業機制用工:從機制上解決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建立的。
即:建立勞動關系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享受待遇分配制度: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就業:
圍繞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調整,廣開就業門路(如社區就業)
加強職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提高就業能力
全面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
5. 醫療保險制度。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三項改革要同步推進打破壟斷,建立醫療費用的分擔機制,醫療機構的競爭機制和藥品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分擔機制
醫療機構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競爭機制
藥品流通領域去掉“虛高”價,醫療機構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
6. 加大立法。執法力度立法:修改完善《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勞動合同法》。政府部門,包括審計。工會財政。經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共同。探討。制定。完善相關法規。
執法:審計署2000年對14個省69戶企業進行稽核。審計。
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
7. 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全國信息系統建設,核心平臺推廣,地方計算機管理。
風險預測 業務流程 計算機管理↗ ↖決策依據 定期評價 統計匯總
8. 推動多層次保險,提高保障水平養老保險: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強制推行,政府行為第二支柱:補充養老保險 由企業效益決定,目前的統籌外補貼,企業行為第三支柱:個人儲蓄性保險、高收入者,個人行為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目標:第一支柱做到全覆蓋第二支柱,即統籌外養老金向補充養老保險過渡,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