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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識和管理制度的問題
我國現代化建設中,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對會計監督存在認識不夠的問題,從而在實際工作中,沒夠高度重視會計監督的管理,使得工作人員在實踐過程中不注重會計監督職能的執行,會計監督沒有發揮充分的實效性作用。醫療機構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內部管理和控制存在問題,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得不到有效的實施。
(二)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問題
我國醫療機構普遍存在內部管理問題,導致會計監督不能真正發揮其實效性。醫療機構內部管理人員觀念和管理水平的問題,使醫療機構各部門之間的聯系不夠緊密,嚴重缺乏內部管理控制的理念,從而導致財務部門的管理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失去管理和監督的作用。另外,醫療機構把內部沒有完善的審計制度,導致會計人員工作經常受到其他部門的影響,無法實現會計監督作用,讓會計監督工作得不到實效性發揮。
(三)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問題
醫療機構管理人員不注重工作人員專業技能的提升,只注重醫療機構經濟效益的提升,從而忽略對財務部門的管理,使會計監督失去實效性。會計人員工作水平的提升和高科技信息技術人員的錄用,關系著醫療機構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和經濟效益最大化提高,但是,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問題,使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提升受到嚴重影響,從而阻礙醫療機構的長遠發展。
二、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的必要性
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對于增強我國綜合國力和醫療機構的市場競爭力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提升醫療機構會計信息的真實、有效性
我國醫療機構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一直存在會計信息不真實可靠的現象,給予了機構的內部管理帶來極大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有效,對于醫療機構的資金流動有明確的備注,促進醫療機構財務部門工作效率的提升。會計監督的實效性提升了會計工作人員的會計工作職能,維持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促進醫療機構不斷向前發展。
(二)加強醫療機構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中,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會計監督實效性的加強,對醫療機構財務部門的會計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醫療機構的各項經濟活動中,發揮會計監督職能,對資金的流動真正起到監督作用。會計監督實效性的不斷完善,加強了醫療機構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以更有效的促進醫療機構經濟效益的增長。
(三)保證醫療機構資源的優化配置
醫療機構資源的有效利用對于降低醫療機構的運營成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醫療機構加強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使得財務部門會計工作人員注重會計工作的有效性,對醫療機構的資源進行有效的分配,協調各部門財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以促進會計監督的實效性。
(四)提高醫療機構的整體經濟效益
會計監督實效性的不斷加強,使醫療機構注重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服務意識的提高,從而增強醫療機構的市場競爭力,贏得人們的信賴和支持,以促進醫療機構整體形象的提升,為醫療機構帶來最大化的經濟效益。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斷改革和創新運營模式,運營現代化信息技術,提升醫療機構的醫療水平,提高醫療機構的整體經濟效益,確保了醫療機構未來的長遠發展。
三、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的有效策略
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對醫療機構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療機構想要提高整體經濟效益,就必須采取有效策略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的實效性。因此,醫療機構應做到以下三個方面:
(一)提升整體意識,完善會計監督制度
我國現代化建設中,醫療機構想要更長遠的發展,必須不斷更新觀念,注重經營理念,從根本上認識到會計監督實效性的重要作用,提升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的整體意識,在實踐過程中,認真貫徹和落實。與此同時,醫療機構不斷完善會計監督制度,監理完善的財務工作人員管理制度,使醫療機構的日常工作變得規范化、高效化和現代化。提高醫療機構對會計監督作用的認識,是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需求,是財務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部分,因此,在實踐過程中,會計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會計核算的規范標準執行,提高會計工作的工作效率。例如,在各部門進行經濟活動時,會計信息的填寫、審核、歸納和總結等必須真實有效,便于醫療機構財務部門日后進行復查和核實工作的正常開展。與此同時,在完善的管理制度下,不斷加強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以更好的服務廣大人民群眾,促進醫療機構經濟效益的不斷提升和未來的額長遠發展。
(二)注重技能提升,加強財會人員建設
加強醫療機構會計監督實效性,醫療機構必須注重財務部門工作人員專業技能的提升,以促進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有效性。在實踐過程中,管理人員要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自身的綜合素質,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職業道德素養方面的培訓,提升財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因此,醫療機構在加強財會工作人員隊伍的建設上要做到:第一,錄取財會基礎知識扎實的工作人員,嚴格審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重人員文化水平和素質修養的考核,以從根本上提升財會整個人員的工作水平。然后,對財會工作人員進行素質和專業技能方面的培訓,促進新會計工作人員快速適應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加強業務技能的提升,以更好的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加強財會人員的交流和溝通,互相學習和進步,建立完善的會計監督制度,以提高財會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提供充足的動力,促進醫療機構改革和創新的有效性。
(三)加強管理控制,加大審計監督力度
新時代對醫療機構的發展提出的高要求,促使醫療機構不斷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與此同時,加強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控制,以保證會計監督的實效性,從而對醫療機構其他部門實施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因此,醫療機構的會計工作需要做到如下三點,以加大審計監督力度,促進會計監督的實效性:首先,加大原始憑證的審核,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醫療機構各部門在進行經濟活動時,都會產生相應的票據,作為資金流動的原始憑證。因此,醫療機構加強對財務部門的管理和控制的同時財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審核票據的真實性,保證內容的完整性,為醫療機構的資金流動提供有效的保障。然后,審核會計信息的時效性,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醫療機構各部門在開展經濟活動前,都要由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進行實現的會計核算,以保證醫療機構資金流動的有效性,從而對醫療機構整個財務活動進行管理和控制。因此,原始憑據的及時填寫,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會計人員要注重財務報表內容、格式和項目的準確填寫,及時的整理、歸納和建檔,確保醫療機構財務信息的時效性,降低會計信息遺漏的可能性。最后,注重賬簿的復查,確保會計信息的完整性。醫療機構財會人員在工作的時候,保證了評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同時還要確保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做到實際項目和會計信息記錄的一致性。醫療機構各部門進行經濟活動時,可能會出現意外情況,所以必須及時和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聯系,以保證活動的正常開展。醫療機構財務部門注重賬簿的多次復查,保證了會計監督的實效性,為醫療機構的正常運營提供有效保障,以促進醫療機構的長遠發展。
四、結束語
(一)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的利益動機沖突根據詹森和麥克林的REMM人性假設理論我們知道審計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也是有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人,也毫無例外地遵循自利原則。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自利性體現為對審計收費和客戶數量的追求。在對某一客戶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注冊會計師總是盡量爭取更高的收費;另一方面,面對有限的客戶,注冊會計師總是希望在自己的能力范圍之內能爭取到最多的客戶,甚至以競價的方式拉搶業務,以最大化其收入。同時又由于當上市公司對注冊會計師所的審計報告不滿時,最直接的制約方法就是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從而試圖改變公司的審計報告類型,所以,在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規范不完善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出現注冊會計師為盲目追求自身利益而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情況。注冊會計師利益驅動與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利益導向的不一致性決定了兩者之間必然存在著利益博弈。(二)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的利益博弈分析1.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利益博弈模型的建立(1)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利益博弈模型的假設首先給出該利益博弈模型的假設條件:假設1: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都是理性的經濟人,且風險中立;假設2:上市公司管理層的利益與公司利益是一致的;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之間的信息是完全的;假設3:上市公司的可選策略為真實披露或虛假披露其會計信息;審計機構的可選策略為公正審計(出具真實的審計報告)或不公正審計(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假設4:上市公司選擇真實披露其會計信息時的收益為R;審計機構選擇公正審計時的收益為S;假設5:上市公司選擇披露虛假會計信息從而產生的“操縱剩余”為R,但是若審計機構選擇公正審計,那么上市公司將無法得到“操縱剩余”R;假設6:審計機構為了自身的利益與上市公司共謀,默認上市公司的會計操縱行為,選擇不公正審計時,審計機構可與上市公司共同分割“操縱剩余”R,即審計機構除得到自己的正當收益S外,還能得到上市公司“操縱剩余”R的一部分Rs;假設7:當上市公司有披露虛假會計信息的動機而審計機構選擇公正審計時,上市公司無法得到R,從追求利益出發,上市公司有可能威脅更換審計機構,上市公司的這種可能的選擇給審計機構帶來的負效用為T。(2)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利益博弈模型的構建根據以上的假設條件,我們可以構建出上市公司和審計機構之間的利益博弈模型如表1所示:從表1中得知,只要R>Rs,即上市公司操縱會計信息帶來的凈剩余大于零時,上市公司披露虛假的會計信息,審計機構進行不公正審計就成為該博弈的納什均衡,這時雙方均沒有動力去改變自己的行為。(3)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利益博弈模型的擴展在以上模型的假設基礎之上,我們再加上考慮到在證券市場上有證券管理部門會對上市公司以及審計機構的種種不良行為進行查處并且進行處罰,同時各種類型的投資者、債權人也會用自己的方式對上市公司和審計機構的不公正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所以,我們為了研究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和審計機構的行為需要進一步給出如下假設:假設8:上市公司進行虛假會計信息披露,審計機構與其共謀進行不公正審計的行為有可能被發現。假設9:被有關管理部門和投資者發現和處罰的概率為X;假設10:被發現后對上市公司的處罰額度為C1;被發現后對審計機構的處罰額度為C2;假設11:上市公司選擇披露虛假會計信息的概率為a,選擇真實披露的概率為1-a;假設12:審計機構選擇與公司合謀進行不公正審計的概率為b,選擇公正審計的概率1-b。上市公司披露虛假會計信息和審計機構進行不公正的審計都有可能被發現并且被處罰,從自己的利益出發考慮應該做出什么樣的選擇,不同的選擇就有一個概率的問題,此時,在利益博弈模型的基礎上,再結合擴展假設,構建出擴展的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之間利益博弈模型如表2所示:表2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的博弈擴展模型注:表中上一個數據為上市公司的收益,下一個數據為審計機構的收益。(4)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利益博弈擴展模型的分析由表2我們可以得到: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披露的預期效用為:ZcK2=R(1-b)+b(R+ΔR-ΔRs-C1•X)①選擇真實披露的預期效用為:ZcK1=R②那么,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披露和真實披露行為無差別時的概率a為:a•ZcK2=(1-a)•ZcK1將①式和②式帶入上式,整理可得:a=R2R+b•(ΔR-ΔRs)-C1•X•b③同樣,我們可以推算出:審計機構選擇不公正審計的預期效用為:ZcK2=(1-a)•S+a•(S+ΔRs-C2•X)④選擇公正審計的預期效用為:ZcK1=(1-a)•S+a•(S-T)⑤那么,審計機構選擇不公正審計和公正審計行為無差別時的概率b為:bZcK2=(1-b)•ZcK1將④式和⑤式帶入上式,整理可得:b=S-a•T2S+a•(ΔRs-T)-a•C2•X⑥從整理得出的③式和⑥式中我們可以看出:一方面,加大對上市公司虛假披露和審計機構不公正行為的監督力度,即提高虛假披露和不公正行為被發現并處罰的概率X,那么上市公司的虛假披露和審計機構的不公正審計行為的概率將減小。另一方面,提高對上市公司的處罰額C1和審計機構的處罰額C2,加大對做假行為的處罰強度,也將使上市公司和審計機構選擇做假行為的概率減小。通過以上對審計機構等市場中介與上市公司之間利益博弈的分析表明,證券市場管理部門和投資者可以通過加強對上市公司及審計機構的監督和處罰來規范上市公司和審計機構的會計信息披露行為,從而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2.審計機構等中介機構監督失靈的原因分析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等市場中介機構之間的這一種失衡關系是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對上市公司進行的審計中存在著委托人、被審計人員與審計機構三者之間特殊的委托關系。原始委托人是指包括所有者在內的各利益相關者,而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及所有者的分散、流動導致了原始委托人很難行使對上市公司的實際監督。同時,在我國又由于國有股占絕對控股地位的股權結構和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尚不健全,從而導致對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上市公司)審計的實際上的委托人為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層,這就形成了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聘請審計機構審計、監督管理者自己的行為,并且審計費用等事項由上市公司的管理層來決定。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必然會牽制審計機構等市場中介機構的行為,從根本上就破壞了審計關系中的平衡關系。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之間在審計的主契約下存在著包含審計機構的聘用、續聘及審計費用標準等內容的子契約,審計機構在審計“交易”的子契約中明顯處于被動地位,所以,審計機構在同行業務競爭中讓步、“遷就”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共謀也就成為了一種理性的選擇。在證券市場中,為上市公司提供市場中介服務的其他各相關利益主體,在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過程中處于同樣尷尬的角色。這類市場中介機構既是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進行外在約束的主體,又是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中的利益相關主體,他們從各自的利益出發均會出現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利益沖突。由此,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導致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成了上市公司與各市場中介利益主體之間利益妥協的過程。
上市公司與證券監管部門之間的博弈分析
(一)首先給出假設條件如下:假設1:上市公司有可能進行虛假的會計信息披露,并會從自利原則出發選擇真實披露或是虛假披露;假設2: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披露的收益為R(R>0),選擇真實披露的收益為-R;假設3: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披露如被監管部門查出,所受處罰為M(M>0);假設4:監管部門實施監督職能,其可以選擇監督或是不監督;假設5:監管部門進行監督的成本為D(D>0),如果選擇不監督則監管部門可以節約的成本為D;假設6: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披露被人舉報,而監管部門沒有對其進行監督,則監管部門將會受到處罰為N(N>0);假設7: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披露如沒有人舉報,監管部門也沒有對其進行監督,則上市公司獲得做假收益為R,監管部門的收益為0;假設8: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披露,監管部門選擇監督,但由于監督水平較差,沒有發現問題,此時,上市公司獲得做假收益為R,監管部門的收益則為-D。(二)監管博弈模型與分析在以上假設的基礎之上,構建出監管博弈模型如下:1.構建監管博弈模型由上述假設條件,構建出不完全信息監管博弈模型如表3所示:表3不完全信息監督博弈模型注:表中第一個數字為上市公司的收益,第二個數字為證券監管部門的收益。通過以上博弈模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和證券監管部門之間沒有占優策略均衡,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進行進一步假設,以得出混合策略的納什均衡。進一步假設如下:假設1:證券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進行監督的概率為h,那么不監督的概率為1-h;假設2:上市公司進行虛假披露的概率為g,那么真實披露的概率為1-g;假設3:如證券監管部門選擇監管,發現上市公司做假的概率為k,那么未發現上市公司做假的概率為1-k;假設4:如證券監管部門選擇不監督,上市公司做假被人舉報的概率為s,那么未被人舉報的概率為1-s。在進一步添加以上四個假設的情況之下,結合上述博弈模型,可以計算出上市公司的預期收益為:Y=g{h[k(-M)+(1-k)R]+(1-h)[s(-M)+(1-s)R]}+(1-g){h[k(-R)+(1-k)(-R)]+(1-h)[s(-R)+(1-s)(-R)}進一步計算出證券監管部門的預期收益為:Z=h{k[g(M-D)+(1-g)(-D)]+(1-k)[g(-D)+(1-g)(-D)]}+(1-h){s[g(-N)+(1-g)D]+(1-s)[g•0+(1-g)D]}可以求出上市公司的預期收益最大化的一階條件是:墜Y墜g=0證券監管部門的預期收益最大化的一階條件是:墜Z墜h=0由此,可以進一步計算得出上市公司與證券監管部門監督博弈的混合策略納什均衡解為:g''''=2Dk•M+s•N+Dh''''=2Dk•(M+R)上市公司進行會計信息披露時選擇虛假披露的概率是g'''',而證券監管部門選擇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進行監督的概率是h'''',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獲得最大化的收益。2.監管博弈模型的分析和結論通過以上對上市公司和證券監管部門之間的利益博弈分析,得到以下幾個結論:①上市公司進行虛假會計信息披露被查出的概率提高,則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的概率將降低。②加大對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的懲罰,則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的成本將會增加,從而導致上市公司不敢輕易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以此來降低上市公司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的概率。③上市公司進行虛假會計信息披露被人舉報的概率增大,則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的概率也將降低。④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成本增大,則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積極性就會大大降低,這必然會導致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概率的上升。⑤上市公司進行虛假會計信息披露所獲得的收益越大,證券監管部門進行監督的概率也將會越大,因為較高的做假收益促使上市公司有較大的動機去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而且做假的水平也將會有所提高,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也將更加重大。⑥證券監管部門提高對上市公司進行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監督查處的質量和水平時,一方面,導致上市公司虛假披露被查處的概率增大,則上市公司虛假披露的概率將減少;另一方面,證券監管部門不監督的概率也會增大,這是因為證券監管部門監督水平的提高所產生的威懾作用使得上市公司選擇虛假會計信息披露的概率降低,從而導致監管部門不需要經常去監督檢查,而上市公司也能進行真實的會計信息披露。
1.政府的監督功能減弱
通過立法這一方面可知,實施會計監督這一職能的相關政府部門,不能夠獲得足夠的法律支持,導致有法律漏洞、有罪不罰、執法不嚴、沒有法律依據的現象的出現。對會計監督的立法側重非法會計,行政處罰。針對違法行為施加的刑事處罰以及責任追究,在現有的法律制度無法找到合適的條款,從而產生由于基礎不足進而難以實施會計監督以及缺乏配套實施細則的情況。通過實施會計監督這個角度可以得知,作為被監督的一方,有些單位的會計監督工作的具體細節不能夠被相關的行政部門掌控。同時,包括財政、稅務、審計在內的一系列部門,不能夠明確而詳細的進行會計監督職能的分工,只有一個支離破碎的監督系統。同時,還存在同一個問題被反復進行監督的情況,而以上這些問題,使得企業會計監督受到了嚴重了削弱。
2.社會的會計監督職能弱化
社會會計監督,從它自身來說,顧名思義是對于注冊會計師行業所進行的一系列監管。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起步晚、基礎差、有著不盡如人意的這樣或那樣的各方面問題,正是這些問題,削弱了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水平。在最近的這些年里,在注冊會計師這個專業領域內,各種競爭越演越烈,為了吸引企業,在各個會計師事務所之間,普遍存在降低自身標準的情況,這種不正當的競爭,使得審計質量越發的不被重視,而這種現狀造成了審計風險不斷增大的局面。對其原因進行深入的探索,我們可以發現:公司審計一方與受審核的一方為同一主體,恰恰就是這種情況,造成了注冊會計師審計活動不能夠保持一定的自身獨立性的后果。
3.企業的內部監督職責弱化
(1)內部會計控制沒有實現應有的作用就目前而言,在我國的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已經走上了日益健全、完善的道路,然而,人們預期看到的企業內部會計理應實現的監督功能,卻并沒有出現在日常的實際工作當中,領導不重視,不支持,由企業部門和人員開展的內部控制等功能,從而使得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規章制度不能夠被落實到位,一系列的不正當行為依舊是不斷地重復發生。
(2)內部審計的作用起不到預期的效果人們一直就在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怎么樣才可以做到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功效。在這里,首先要確保其獨立性,這里指的是內部審計對一個組織機構而言的;第二個是成員的人員獨立性。然而其內部審計建設以及安全審計獨立性兩個條件不能夠得到保證,內部控制人員缺乏相應的權力,不能夠發揮自身其的監督職責,領導與同事不協調的抵制,這些都導致各項內部審計的各種舉措失去了它們的用武之處。
二、對于我國企業會計監督提出的對策以及建議
1.保證外部監督機制的合理有效性
(1)對政府的監督機制進行協調管理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在進行監督管理的工作中,會出現反復交叉監督的現象,而這個現象一直都存在于政府監管工作當中。成立社會民主評議機制和監管部門,研究建立社會行為評價、問責和約束機制的政府監管,政府監管部門承擔自己監管體系的后果,以防止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實現科學的政府監管。對于政府方面而言,對監管目標和責任進行明確、加強不同部門的協調和監督,這兩點是監管部門以及各個相關單位應該必須明確的。在保證了相關的依法監督的同時,也使得重復檢查的現象日漸減少,這樣一來,就可以做到對需要突出的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重點監督,使各職能部門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保證其專業監督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
(2)對社會監督機制進行規范管理從注冊會計師的原則這一個單一的角度來講,想要實現客觀判斷,是十分困難的。所以,為了達到規范注冊會計師這個目標,就一定要改善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為了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和管理,進一步完善對注冊會計師的規范、指導和監督,對違反該法的有關規定,應按照相關處罰原則從重處罰。
2.對內部監督機制進行健全與完善
(1)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完善與健全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使用,來達到對監督機制進行制建立和完善的目的,同時對于內部控制活動,以及對這個活動的全面參與進行突出與強調。最后,使得核算和會計的核心監督職能的實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證。在實際的生產經營中要抓住內部控制以及關鍵控制這兩者的重點內容:貨幣資金的強化控制,提高資金的使用授權和批準程序,不相容崗位分離;強化金融風險控制;做好物料計劃和控制等,確保良好的成本控制和有效的管理分析的真實性。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會計與人類生活的關系越來越密切,會計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會計作為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它的功能主要是通過多種渠道來廣泛收集經濟信息,并根據這些經濟信息對企業或單位的經濟活動做出調整或判斷。其基本職能是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其中會計監督就是詳細了解單位中會計主體的各種經濟活動其中會計監督就是詳細了解企業會計主體的各種經濟活動,并對其行為進行控制,確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會計監督作用在于實現會計信息和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并應當根據經濟管理活動來具體實施?,F代企業制度對于會計監督的職能要求越來越高,只有通過會計監督,才能實現企業內部管理和各種營銷活動的規范性才能實現企業內部管理和各種經營活動的規范性、合理性,才能為企業持續發展提供保障。因此企業必須進一步優化內部會計監督機制,消除由于會計監督職能不完善而對企業造成的各種阻礙。
二、當前我國中小企業會計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中小企業會計基礎工作不完善
首先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方面存在很多缺陷,企業賬戶設置過于隨便,例如企業往往按照流水賬的格式來記錄企業賬務,隨意簡化會計核算程序,記賬憑證不規范、不完整,而企業的經營者為了獲得更多利益,人為操作會計賬目等;其次是我國中小企業的會計人員資質與工作要求不符,會計常常無證上崗,企業管理者往往將與自己關系密切的人任命為企業會計,而不去考慮其資質是否符合要求,很少對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大部分中小企業很少真正嚴格按照會計制度的要求來開展工作,財務制度執行不到位,會計核算流程不規范,會計信息數據混亂。
2.中小企業內部會計監督職能缺失
我國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往往將大部分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會計人員并沒有真正權限,只是管理者個人意愿的執行者。而會計監督的重要職能就是確保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對企業的會計行為進行管理和控制,因此會計人員必須對企業的各種經濟活動充分發揮監督作用。但是按照一些中小企業管理者的理解,企業會計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企業的經濟利益服務,監督也是如此,因此企業的會計監督工作常常受到企業管理者的干預,沒有實現真正效用。
3.中小企業內部審計機制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
我國很多中小企業都沒有建立內部審計機制,即便有,其審計效用也沒有充分體現,審計方法與企業經濟活動現狀不符。很多中小企業并沒有對審計機制有明確認識,認為審計與會計監督沒有區別,實際上審計監督應當是針對會計監督的一種監督,對企業的經濟活動,審計監督和會計監督的職能各有不同。當前我國經濟發展越來越復雜化和多元化,如果沒有制定完善的審計機制,則會計監督的有效作用就很難實現。
4.中小企業會計職能部門設置不規范,無法實現監督作用
目前我國許多中小企業都沒有設立會計部門,或是設立了會計部門但是部門的崗位人員設置不合理,會計和出納往往由一人擔任,由一個人統管企業的錢物和所有收入、支出活動,或是由企業的出納來管理各種會計檔案、信息資料、企業收支和企業的債權債務等,這與我國《會計法》的規定不符,很容易出現工作漏洞。
三、實現中小企業會計監督的幾點具體建議
1.進一步完善實現中小企業發展的法治環境
當前國家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并從法律層面給予大力支持,先后出臺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小企業會計制度》,從技術進步、市場擴大和社會公共服務等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各種完善措施,解決中小企業的資金困難、技術落后和管理缺乏創新等問題。各級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其他社會職能部門,應當按照這兩項法律的要求具體執行,同時要根據我國經濟大環境的不斷變化,積極研究和出臺其他對中小企業發展有更好保障作用的法律法規。
2.發揮內部控制對中小企業的重要作用
首先應當制定嚴格的記賬憑證制度,要求對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如實記錄并保管好記賬憑證,確保賬務記錄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還應當對會計業務的記錄程序進行規范,使內部控制便于執行,要根據企業營銷狀況和業務情況要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業務情況,制定相應真正具有執行性的會計記錄流程,確保賬務記錄、報表編制、業務審核等程序符合要求;強化中小企業賬務日常核對工作,對會計記錄定期整理和核對,及時查找企業經濟業務和會計核算中的缺失問題,充分實現中小企業內部控制效能。
3.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審計機制
應當按照要求對中小企業的內部審計制度進行完善,確保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內審人員應當與被審查的部門無關,確保審計工作不受干擾,對企業的財務工作紀律要嚴格執行,既要確保企業的經濟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也要實現企業管理行為和各項經營活動的順利運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對于會計監督工作的再監督作用。
4.強化中小企業的外部監管
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引導中小企業建立健全賬務管理體系,對于不符合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及時督促其進行整改,要強化對中小企業會計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包括會計人員資質、履職情況等,確保中小企業的內控制度和內部核算制度健全,稅務部門應當著重開展針對中小企業納稅情況的專項整治,完善查核工作,并提升工作效能,建立服務更加完善的納稅環境。
5.提升中小企業會計人員素質
會計監督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來說是從宏觀方面對企事業單位會計組織、會計人員、會計活動和會計信息等進行的監管。狹義方面會計監督是指行為主體依照國家法律、財經法規,對各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以及會計工作本身所進行的會計監督,并利用可靠的會計信息對經濟活動進行全面、及時、控制、檢查、督促,以提高經濟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
二、會計監督的作用
會計監督的作用在會計工作和社會活動中表現為兩方面,第一,有利于維護國家的各項財經法律、法規、會計準則等的遵照實施。財經法律、法規是單位和個人從事經濟活動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會計監督正是依據國家財經法規,對各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規性、可靠性等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達到遵紀守法的目的。第二,會計監督貫穿于會計工作的起點和終點,所有財務收支都要通過會計來核算和監督職能實現。因此,會計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對于預防違犯財經法規的行為、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防止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三、實際工作中會計監督存在的不足之處
1.社會會計監督執行力缺乏
經濟活動中,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由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國家會計監督及社會會計監督三位一體。當前國家會計監督管理不嚴、單位會計內部監督弱化、社會會計監督執行不當。國家財政部門由于機構和人員的限制,監管力度收到影響,根據國際通行做法,國家簡政放權監督企業的財務活動要交給社具職業資格的會計中介機構進行監督。但當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體制原因、人員素質等的職業環境的影響使社會監督作用發揮的不夠充分。
2.內部控制監管不到位
目前,我國建立的企事業內部控制體系,要求各單位按照內控準則制定各自的內控制定,由于我國內控起步較晚、單位重視不夠,主要體現在有的單位雖然制定的內控制度,在制度建設方面沒有達到規范行為,表現在幾個方面:控制風險、防范舞弊、糾正差錯等等實施不夠,沒有切實保證內控工作規范有序有效的進行。
3.會計職業道德缺失
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由于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會計工作中會計監督意識不強,會計執法觀念淡薄,缺乏職業風險意識,職業判斷能力弱,沒能充分發揮會計職權,由于受會計地位的限制有時不敢堅持原則,在處理局部利益時參與制假、造假,會計信息失真嚴重,致使會計工作秩序混亂,監督弱化。
4.企業單位負責人對會計監督認識偏見
目前,在一些單位中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單位負責人獨攬人權、財權、物權、管理權統統包攬于一身,股東大會、董事會履行職責缺失不到位,監事會職責形同虛設,單位領導為了完成目標利益,惡意包裝公司財務數據,違法辦理會計事項,教唆做假帳,偽造會計憑證,從而影響正常會計工作,會計監督不當。
四、改善企業會計監督的具體措施
1.完善會計監督法律體系建設
有法必依,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需要有完善的財經法律法規體系作保障。隨經濟發展變化,進一步明確會計人員在會計監督執法職責和權限,以便于單位實施的監督職能;同時對會計違法行為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對《會計法》、《審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稅收征管法》、《證券法》、《金融法》等法律、法規實時修訂和完善,有效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控準則》、《企業審計準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執法必嚴加快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步伐,使會計監督真正有效實施。
2.發揮會計中介機構監督作用
經濟改革開放,會計市場國際化,加強社會審計監督主要是加強會計中介如:會計師事務所、稅務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監督。大力發展會計師事務所、稅務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轉變政府對會計的管理職能,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的宏觀調控職能,發展市場經濟體系的必要手段。加強政府監督主要是加強財政、審計、稅務、金融機關對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首先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監督制度的基礎上,加強會計專業中介監督與群眾監督,保持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政府監督三位一體配套協調一致,構建良好的工作環境,從而確保會計監督的有效性。
3.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會計法》的基本要求,我國的《企業內控基本準則》、《企業內控指引》、《企業內控審計準則》等的頒布,標志著內控體系的建立,但內控制度的實施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上市公司要求必須遵守,對中小企業不做嚴格要求,因此部分企業對內部監督還存在著很多誤解,會計監督能力弱化,會計信息失真常有發生。鑒于此這就要求企事業單位,不管規模大小建立健全的內部監督機制,都要加強內部監督的程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的關鍵從管理層做起,職責分明、分工明確,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整個業務流程和各個環節進行連續不斷的檢查和監督,使內部監督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4.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
在單位內部進行會計的監督工作,實質上是為了更好地落實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只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才能確保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的提升,才能確保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完善企業的內部監控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加大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創建力度
作為企業的管理人員,需要結合企業的會計工作現狀及企業的經營狀況,進一步創建出能夠推動企業財務工作的相關管理條例,這樣才能更加規范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從而提升企業財務管理的工作質量。
(二)企業管理人員的重視與關注
會計工作本身具有的嚴謹性,使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較難施展。身為會計工作者的上級領導,有責任也有義務為工作人員創造一個溫馨舒適的環境,及時解決會計工作者遇到的難題,確保會計工作者能夠在快樂舒適的環境中完成工作。
(三)提高企業財務資金審核監測
在高速公路財務管理方面,要想做好管理工作,提高對財務資金流動監測是主要措施之一。所以,企業的財務工作管理人員一定要具有強烈的工作素養、專業知識和敬業的態度,仔細認真的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全面了解企業資金審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解決方式。在實際的工作中,對于那些破碎、虛假和模糊的原始憑證堅決不理會,并對出示問題證件的個人或部門進行警告或懲罰,并對那些破碎、虛假和模糊的原始憑證退回,要求其負責人對其進行補充和調整,直到符合要求。高速公路財務管理一定要制遵守、落實,要求公司合同的談判一定由相關領導或是負責人掌握,但是,不能脫離基層工作者和業務主辦人員,要一起參與到合同的運作中,此外,還要告知財務管理部門,從而保證企業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和強制性,彼此間的協同合作,更加方便了各個部門間的相互監督。在一個企業的財務管理過程中,一定要清楚企業的利益途徑來自何處,才能實現企業的源頭財務管理,對于高速公路來說,其主要的業務和資金來源渠道就是在公路上設置的收費站,收費站就是高速公路具體的直接的收費部門,因此,做好公路收費站的財務管理、監督工作,成為了落實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途徑,也是有效提高企業會計監督的措施之一。高速公路的財務部門要想對收費點進行檢測和管理就一定要合理的、規范的制定出合法的收費票據、票據管理體系、核算條例等,制定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落實。在實際的工作中,企業要求收費員在交接班后要將所有的現金放到指定袋子中,密封,將密封好的袋子存到指定地點,交由銀行再次核對。告訴公路的監控中心會對銀行交接現金和清點現金的過程進行全程監測,確保了整個過程的真實、嚴謹和規范。除了銀行部門對高速收費點的每日收入進行清點,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者也要對每天的財務收入進行清點和核算,確保財務管理多了一重保障,再者,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要建立正規的考核監管獎懲制度,確保對收費點的管理能夠全面、監測全面,對于問題的反饋和處理也能夠及時解決,從而保證高速公路收費站的正常運行,定期考核的結果將會成為對收費站工作人員的獎懲依據,使其薪資、福利更加明確,培養并提高其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四)企業資產的清算
要想做好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就要對企業已有的資產進行清查,從而確定在以后的基礎上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這樣能夠更直觀、明確的了解企業真實的運轉,此外,在財務清算時,要明確清算范圍、時間期限和組織程序,方便工作的開展。
二、提高企業會計資料的內審工作質量
企業內部的審核工作是保證企業實現良好的財務控制的手段之一,高速公路的財務內審監測部門不但要對整體的財務收支、企業資產運轉、內部管理調控等作出監測,還要對企業的領導責任有明確的劃分和界定,這樣能夠更加準確、及時的完成財務監測工作,并對財務問題和不良現象及時制止和處罰。
三、加強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的執行力度
企業的會計部門每年都會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市場目標和企業的責任制度等作出年度財務預算,經過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批,給予通過。切實加強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的執行力度,使其發揮真正的宏觀管理作用,是我們實現對企業財務管理的關鍵之一。
四、結束語
團級單位會計是基層會計,是會計的末端,面對的都是具體直接的經濟活動,是經費開支的最后一道關口,所以會計監督作用能否充分發揮,直接關系到單位財務管理水平和軍事經濟效益的高低。對于團級單位來說,會計監督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有利于財經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軍隊財經法規制度是軍隊單位開展經濟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準繩和依據。會計工作是財務管理的基礎,一切財務收支都要通過會計這個關口。因此,有效地發揮會計監督職能,對于防范和制止違犯財經法規的行為,保護軍隊財產的安全完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有利于提高單位的管理水平會計監督是經濟管理的一種手段,其最終目的是促進單位改善管理方法,提高軍事效益。通過對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監督,保證各單位的經濟活動在遵守國家財經法紀的同時,符合本單位的計劃、定期、預算和經費管理要求,以便提高軍事經濟效益。
(三)有利于提高會計核算的質量會計核算的質量取決于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把會計監督寓于會計核算之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實行有效、及時、連續的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才能保證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會計資料的準確可靠,會計核算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由此而形成的會計信息才能真實、準確、可靠。
二、團級單位會計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
當前團級單位會計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職能弱化,監督不力。近些年來發生在軍隊財經管理領域的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等情況,大到貪污挪用公款、軍隊資產流失,小到鋪張浪費、跑冒滴漏,都或多或少與會計監督缺失有關。而這個問題在團級單位中顯得更為突出,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對會計監督的重視不夠大部分單位主官不清楚自己在會計監督中所擔負的責任,認為違反財經法規應該由財務人員承擔責任,與自己無關;財務人員認為只要核算記賬不出差錯,業務處理符合程序就是履職盡責了,僅僅滿足于“賬房先生”的角色。單位主官和財務人員認為監督都是上級財務和審計部門的工作,頭腦中缺乏會計監督的意識。
(二)會計監督的對象和方法單一根據會計法規的相關規定,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內部經濟活動的全過程。但團級單位的會計人員往往強調對會計核算資料的監督,內容比較片面,大部分會計人員認為監督就是審核會計憑證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合法,缺乏對經濟決策、預算執行、資金安全、資產管理和合同管控的監督。團級單位日常內部監督不到位,內控制度不健全,會計監督主要依靠本級財務人員的審核和上級的財務檢查或審計,主要采用查看賬本、憑證等會計資料的方法,缺乏對經濟活動全流程每個環節的監督,方法單一、時效性差,不能做到事前監督,將違法違規事件遏制在決策階段。
(三)財務人員的素質和處境,限制了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團級單位科班出身的財務人員缺乏,大部分都是從別的專業轉行而來,有的經過了短期培訓,有的在工作中學習,能力素質參差不齊,這就導致大部分財務人員規章制度不熟悉,業務處理不熟練,財務知識不全面,綜合素質不高,監督意識不強,職業道德觀念有待加強,滿足于日常業務的處理,缺少對財務事務的分析和預測,很多財務人員缺乏監督的專業技能。財務人員的處境使其無法獨立地行使監督職能,一方面是軍隊財經法規的維護者,要求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維護國家和軍隊利益;另一方面又是本單位的管理人員,要服從單位主官的意志。在實際工作中會出現關鍵時得不到領導的全力支持,操作中得不到官兵的廣泛理解和積極配合,財務人員的這種雙重身份決定了會計監督的復雜性和艱巨性,使得一些財務人員在承辦經濟業務時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存在不敢監督的思想。
三、強化團級單位會計監督的措施
(一)轉變思想觀念,提高會計監督意識首先單位主官要明確在財務管理中的責任,他應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加強單位主官為會計行為責任主體的地位,為會計人員行使會計監督職能提供保障。其次單位主官要注重學習財務管理的相關知識,掌握制度法規,熟悉經濟業務流程,強化財務人員的監督,始終繃緊依法科學理財這根弦。最后會計人員要執行會計監督職能,把握崗位職責明確、財務行為慎重、會計監督有力的財務工作原則,摒棄“賬房先生”的錯誤思想,加強對整個經濟活動從經濟決策到開支報銷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和監督。
(二)健全監督機制,保護會計人員合法權益任何制度的執行都離不開人,解決好會計人員在會計監督中的尷尬處境尤為重要。因此要制定專門的會計監督制度,明確會計人員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和權力,提高會計人員監督的獨立性,保護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具體實施時,針對財務人員堅持原則容易遭人誤解的現狀,團級單位財務人員晉升應主要以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為依據,防止因“不換思想就換人”和民主測評成績不高造成財務人員“流汗又流淚”的現象;在財務人員的使用上,可以采取不同單位之間人員交流和加大財務部門垂直管理力度等方法。
(三)完善內控制度,加大會計監督力度目前大部分團級單位只重視財務人員在財務業務方面的內控制度,例如:印鑒和支票、密碼和支票的分管以及不得一人辦理收款和開票等,忽略了對經濟活動全過程的組織、制約。為保護財產安全完整,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提高工作效率質量,保證管理目標實現,團級單位要根據自身經濟管理需要和財經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權責明確、完整有效、流程規范、程序合理的內控制度,建立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主要措施有:加強黨委理財,使經濟決策和執行能夠相互監督和制約;強化預算管控,使經費收支與事業任務能夠相互監督和制約;規范審批程序,使經費使用與經費計劃能夠相互監督和制約;嚴格審核權限,使經費開支與事業成果能夠相互監督和制約;明確財務崗位職責,使財務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和制約,使參與經濟業務的所有人員形成對整個經濟活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
目前尚缺乏實行人力資源會計的環境和土壤。人力資源會計的相關數據和信息,是對人力資源做出客觀判斷和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是正確實施科學決策之必須。但現今的人力資源會計尚未納入財務會計信息系統。人力資源會計僅僅局限于人數、學歷、年齡等外在數據,遠未涉及人力的有形、無形的貢獻和作為,而對每個員工創造的勞動價值恰如其分地予以衡量并認可和贊同,則更為困難。人力資源會計制度與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相當程度的差異,更沒有現成的制度規定,財務人員無法也不便將人力資源信息列入財務報表。人力資源的可計量性體現在人力資源成本的可計量性以及人力資源價值的可計量性上。我國先后提出了諸如貨幣性計量方法、非貨幣性計量方法等多種人力資源的價值計量模式。當前國內企業常用的一些貨幣性計量方法是“工資報酬折現法”,然而具體計量過程中的方法尚需調整、改進和完善。應該說,迄今為止,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的會計理論研究者對人力資源會計計量模式問題還沒有達成共識,而且,由于人力資源的個性千差萬別致使很難準確把握個案的特殊性。
二、加快建立人力資源會計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更新、轉變傳統觀念。觀念決定行動,思路決定出路。人力資源能否被視為一項資產,是人力資源會計能否建立的關鍵所在。對人力資源的計價,往往會誤以為對人進行明碼標價,將人看成是具有價格的商品,所以不易為人們所接受。明確人力資源、人力資本、人力資產概念的內涵、特點及其相互間的關系是人力資源會計的前提和基礎。人力資源價值計量方式是人力資源會計的核心?,F行的工資制度只是人力資源價值計量的冰山一角,遠不是人力資源價值的全部?,F有會計方式經過漫長的歷史演變,已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固定模式,對其每改進一步都是傳統與新生的較量。尤其是將人力資源納入會計要素當中,涉及人力資源諸多利益方的收益權問題,強化了個體的收益權,勢必影響到政府、企業投資者及其他利益集團的切身利益。因此,目前,有關管理部門和科研單位應盡快對這些基本理論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做出有依據、有分析、有利于消除思想疑慮的獨到見解,樹立人力資源新觀念。用人單位要強化人力資產觀念。企業要把對人力資源的招聘、培養、使用等成本反映在財務報表中,并在勞動者的服務期限內攤銷并轉化為實際費用。職工可以以貨幣資金、發明專利、科技成果等入股。這樣做,有利于真正體現勞動者的主人翁地位,發揮每個員工的潛能和創造力,使企業在開拓創新的過程中實現企業長遠發展目標。改善人力資源會計的宏觀環境。近年來,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知識經濟使得人的智慧和創新能力逐步取代物質資源、貨幣資源和硬件技術的數量、規模,成為社會、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和第一生產要素。
在當今,幾乎所有的行業和領域,每天都在發生著深刻變化,要滿足市場的需求,就需要一批開拓創新、促進產品換代升級的科研領軍人才及技工。由此,人力資源會計才愈有其發揮更大作用的天地。從政策導向看,企業人力資源會計的適用環境在不斷改善。黨的十六大提出“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給人力資本分配剩余價值收益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國家與各地制定和實施人才發展戰略,建立各類人才庫,全社會普遍對人才予以重視;國家對第三產業的稅收等優惠政策使得人力資本密集型行業不斷擴大,這些有利條件均為人力資源會計的應用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氛圍。但從社會層面看,與人力資源會計制度相適應的政策、法制、輿論及人文環境還遠未形成,因而還遠未人們所理解和認可,各級領導和管理者還未足夠重視。人力資源快制度建立的宏觀、微觀環境還需要進一步改善。加大人力資源會計試點工作的力度。推行人力資源會計制度,從一定意義上說,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同傳統的財務會計相比較所涉及的范圍、重點和要素,都有很大的差異,有質的飛躍,試點難度不小。因此,一定要從實際出發,精心規劃,嚴密組織,扎實推進。試點單位一般應選擇人力資源密集、人力資源投資較大,既要有完善的人事檔案資料,又要有完善的會計組織和較好的會計工作基礎的單位,比如可以選擇高科技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聞出版等系統進行試點。這些企事業單位是人力資源密集的場所,它們往往為招聘、選拔和培訓人才投入巨額資本,人事部門一般有較為完整的檔案材料,可為人力資源成本和價值的計量提供重要依據。隨著近些年外資與中外合資企業的快速發展,也可有目的選擇少數條件較好的中外合資企業作為試點單位,這些單位更易吸收國外先進的管理理論與方法,對人力資源會計易于接受。發達國家人力資源會計管理和制度的有益做法和有效經驗,值得學習和借鑒。韓國三星集團核心人才的年薪較之高管層面的社長多兩三倍,日本名古屋一家國際貿易公司接到本田公司一款新車自動門上的小馬達的訂貨,為確保產品質量萬無一失,一千萬年薪聘請了一位知名的電機專家。有條件的試點單位,可以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考察,以增強試點的成效。
摘要:我國的保險會計制度在過去的二十幾年里走過了從統到分、又由分到統的過程,經歷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4個時期。每個時期的會計制度都有其獨特的個性并日趨完善?,F在來看,保險會計制度改革的必然趨勢是建立保險會計準則。
關鍵詞:保險會計制度;改革;會計準則
2001年11月27日,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股份制上市企業施行。2003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順利地拉開了在海外股份上市的序幕,新《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正式開始實行。本文通過不同時期的不同會計制度的比較與分析,以求對我國的保險會計制度研究有所啟示,進而為建立保險會計準則提供參考。
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時期(1982~1993)
1978年以前,我國的金融體系基本上是中國人民銀行一統天下的格局,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立出來,相繼在1984年2月頒布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由于當時我國的經濟體制還是計劃體制,而且保險公司發展還處于“拓荒”階段,許多保險企業獨有的特性尚未發揮出來,財會制度上缺乏相應細化的規定。因此,1989年12月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對此制度進行了修訂,重新頒布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并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會計制度,其實用性和規范性均增強了。從總的來看,這個時期的會計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
1財務管理實行計劃管理原則。由于計劃經濟的影響,保險公司在財務會計制度上實行統一計劃、分戶經營、以收抵支、按盈提獎的財務管理體制。突出財務計劃的作用,利用定額進行財務計劃的編制,用以評價企業財務活動;公司收人大部分上交國家財政,成本開支范圍由國家規定,盈利全部上交國家,虧損由國家彌補;資金管理實行??顚S弥贫?,將資金劃分為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和專項資金。資金主要由國家有計劃地劃撥,僅以專用基金形式給予企業一點財務權力。
2會計制度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為了保證會計制度的統一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會計制度由總公司統一制定,各級保險公司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各級公司不得自行變更或修訂制度,但可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給總公司,由總公司負責修訂。
3在核算體制上按照不同性質的保險業務,分別確定會計核算體制,如按國內財產險、涉外財產險、出口信用險和人壽保險業務分別單獨核算。其中國內財產險業務、人壽保險業務一般由各級公司獨立建帳、獨立核算、分級管理、自計盈虧或自負盈虧;涉外財產險與出口信用險一般由總、分公司以下單獨建帳、分級管理,總公司統一核算盈虧,分公司自計盈虧。
4會計恒等式采用“資金平衡理論”,即“資金占用總額=資金來源總額”。保險企業的資金,從占用的角度看可分為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指占用在企業固定資產上的資金,它包括辦公用房、職工宿舍、機具設備、交通工具等,流動資金是指占用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它包括貨幣資金、結算資金(如應收及暫付款、預付賠款等)、各項支出(如賠款支出、手續費支出、業務費等)。保險企業的資金來源,按不同渠道分為自有及內部形成的資金(比如國家撥給的資本金、固定基金、內部形成且有專門用途的準備金、專用基金)、借入資金、結算資金(如應付及暫收款、應付手續費等)、業務經營收入(如保費收入、利息收入、迫償款收入及投資收入等)。
5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資產負債共同類和損益類。另外,鑒于當時的核算體制是按四大險種分別核算,因此,設置國內、涉外、信用、壽險四套會計科目,分別核算不同險種的業務。由于四類業務的財務活動有很多共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因此四套科目中大部分科目是四類業務通用的,少部分是專用的。
6記帳方法允許從資金收付記帳法、借貸記帳法中任選一種。
7在貨幣計價上國內業務(包括財產險與壽險業務)以人民幣為記帳符號;涉外財產險、信用險業務則采用外幣分帳制,直接以原幣入帳,年終時將外幣業務損益按決算日牌價折算為人民幣核算。
二、《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時期(1993~1998)
隨著黨的“十四大”召開,以上這種計劃體制下會計制度已不能適應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提出的“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新要求。因此,1993年,財政部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對我國所有的會計制度進行了全面而徹底的改革,財務會計改革進行了模式性的轉換。1993年2月24日,財政部結合保險行業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在《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頒布了《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這次改革是一項重大的舉措,其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首次確立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會計要素體系,并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出了基本規定,規范了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則,實行了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原則,提高了企業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在核算體制上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區別為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算,也可將分出業務并入直接業務核算。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
3建立了資本金制度,實行資本保全原則。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企業經營期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資本保全原則,企業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轉讓、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損益以及計提折舊不再增減資本金,而是直接計人當期損益。這與以前企業收入中大部分上交國家財政、資金隨意增減相比有利于企業的自我積累和發展壯大。另外,改革了資金管理辦法,取消了??顚S弥贫?。實行企業資金統一管理和統籌運用,以促進企業提高資金運用效益。
4建立了資本金核算體系。制度拋棄了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資金來源總額=資金占用總額”的平衡公式,采用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恒等式,明確了產權關系,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一套資本金核算體系。
5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和損益類,并分別對保險企業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作出了明確規定,規范了各類科目的設計,并從保險企業“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角度出發,細化了資產流動程度、風險程度和財務損益的科目。
6采用了國際通用的借貸記帳法和國際通行的會計報表體系。制度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規定保險企業對外報表為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利潤分配表,并對這些報表的作用、報表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作了具體說明,使財務信息成為國際通用商業語言。
7擴大了保險企業使用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自。制度規定“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合并某些會計科目”。“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決定”。
8規范了保險企業基本業務的會計核算標準和損益的計算。制度對資金的籌集與積累、非人身險業務、人身險業務、再保險業務、拆借、貸款和投資業務、固定資產、貨幣資金及結算款項、費用、營業外收支、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業務的會計核算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9體現了一定程度的會計穩健原則。制度規定保險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計提壞帳準備、貸款呆賬準備、投資風險準備,允許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
10對有外匯業務的企業規定即可采用外匯分帳制,也可采用外匯統帳制。采用外匯分帳制的企業,應設置“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帳務間的聯系均通過“外幣兌換”科目。
三、《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時期(1998~2001)
1993年制定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了6年,它對于促進保險企業的發展,促進企業間有序競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內保險市場不斷發展和壯大,保險行業發生了許多新變化,特別是1995年10月,我國頒布實施了《保險法》,國家加大了對保險行業的監管力度,并于1998年成立了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此后,保險監管部門出臺了《保險管理暫行規定》等配套的政策法規,保險公司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由多業經營轉向分業經營;另外,保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發生了重大轉變,改變了過去放開經營的做法。這些新變化和新情況客觀上要求會計制度與之相適應,作出新的規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財政部對原制度進行了修改,頒布了《保險公司會計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1改變了會計制度名稱。制度考慮到當時保險企業都已是公司制企業,因此將《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改名為《保險公司會計制度》,這樣更加符合我國保險公司實際情況。
2重新確定了保險業務的分類,并實行按險種分類核算。制度根據保險分業經營的原則,對保險業務的分類進行了調整,將保險業務分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和再保險公司的業務三大類。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等;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普通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等;再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分入保險業務和分出保險業務。在具體業務分類上,修改了原制度在具體業務劃分上存在的交叉情況,明確規定財產保險公司不得再經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將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劃入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另外,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對保險業務進一步分類核算。
3完善了保險業務損益結算辦法。制度規定除長期工程險、再保險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外,其他各類保險應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與原制度比較,本制度作了如下調整:(1)原制度只明確了信用險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本制度明確了長期工程險等長期性財產保險業務以及再保險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2)前者規定業務年度為三年,后者沒有規定業務年度的具體年限,其具體年限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業務性質確定。
4增加了確認保費收入的原則。關于保費收入的確認,我國原制度規定,非人身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和分保業務規定保費的收入入帳時點,確認原則不統一,也不盡合理。本制度對保險業務規定了統一的保費收入確認原則,明確規定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第二,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第三,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5增加了存出資本保證金和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的會計處理。按《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成立后,應按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保證金,存入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于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根據該規定,本制度相應增加了存出資本保證金的會計處理;另外,《保險法》規定,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支持保險公司穩健經營,保險公司應當對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按當年自留保費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根據該規定,本制度相應增加了提存保險保障基金的會計處理。
6調整了貸款和股權投資業務的會計處理。按照《保險法》及其他有關保險監管法規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從事除保戶質押貸款以外的其他貸款業務,不得買賣股票和進行股權投資。根據上述規定,新會計制度相應取消了除保戶質押貸款以外的其他各類貸款業務的會計處理,取消了股票投資及其他股權投資業務的會計處理。
7增加了抵債物資的會計處理,修改了長期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制度將原“遞延資產”科目改為“長期待攤費用”科目。這是因為“遞延資產”實際上是不能全部計人當期損益而在以后會計年度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它并不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作為一項資產。
8規范了會計報表體系。本制度將原“損益表”名稱改為“利潤表”,將原按保險業務設置的損益表改為按保險公司設置利潤表,并對各報表的指標項目作了相應調整;用現金流量表取代財務狀況變動表,確立了現金流量表在保險財務報表中至尊的地位。
四、《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時期(2001至今)
2001年,繼新《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頒布實施之后,財政部又了《企業會計制度》,保險公司又面臨一次重大變革。因此,2001年11月27日,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該制度以《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借鑒國際會計慣例,充分考慮了股份制改革的必然趨勢特別是上市企業的基本要求,集銀行、證券、保險等會計制度于一體,分別對6個會計要素以及有關金融業務和財務會計報告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這次改革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又一重大舉措,其主要內容有:
1實現了會計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關的確認和計量。會計要素是企業對外提供財務信息的基本框架,雖然1993年會計制度改革對會計要素作出了基本規定,但是,仍然只規定會計記錄和報告,并沒有完全解決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問題,這種會計制度本質上是規范簿記的內容。這次新制度對6個會計要素進行了嚴格界定,并對其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全過程作出規定,和原制度相比較,更加全面、嚴謹、規范,使其反映的會計信息更加符合事實。
2首次將國際上普遍遵循的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納入新制度。實質重于形式是指經濟實質重于具體表現形式,它要求“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例如,對于保費收入的確認,強調的是“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這一經濟實質,并不以“保險合同成立”這一法律形式作為唯一標準。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體現了對經濟實質的尊重,能夠保證會計核算信息與客觀經濟事實相符。
3在某些會計原則和會計處理方法上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相協調。隨著我國加入WTO,外資保險公司紛紛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它要求國內保險公司的會計標準要與國際慣例相協調,采用國際保險業的通行做法。這次新制度所規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確認、計量標準,與國際會計準則中所規定的基本相同。比如,各項準備金的提取采取了國際通用的辦法;短期投資期末計價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在固定資產折舊政策上,允許企業按照資產的使用情況計提折舊。
4謹慎性原則體現更充分。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它本身屬于一種負債經營,其業務對象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從而也就決定了保險行業在處理會計信息的方法上必須更加穩健保守。這次新制度無論是會計要素的確認,還是會計方法的處理以及會計信息的披露,可以說將謹慎性原則體現得淋漓盡致。比如,新制度將虛擬資產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明確規定開辦費不得列入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注重資產質量,要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它包括壞帳準備、貸款損失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等八項準備;此外,對利息收入明確規定了嚴格的確認條件,對于逾期貸款,縮短了應收利息轉表外核算的天數,由一年縮短為90天。
5明確了新業務和疑難問題的處理方法。隨著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所得稅會計的重要性日漸突出,過去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很少涉及,在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上,也只局限于應付稅款法。而這次新制度在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上分別確定可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并詳細地列示了其計算方法。此外,新制度對于實務工作中新出現、以及在以往會計制度尚未規范的一些疑難業務比如或有事項、會計調整、關聯方關系以及交易、證券投資基金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6增加了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完善了會計信息披露。新制度在原來提供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分配表的基礎上增加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充分考慮了上市公司投資者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此外。對會計報表附注進行了詳細、嚴密的規范,提高了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含量和可理解性。
7明確了會計政策的審批權限。新制度規定,在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前提下,保險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財產損失處理的批準權限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不再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和批準,改變了過去會計政策和稅收政策批準權限混淆不清的現象,賦予了保險公司更大的自。
綜上所述,我國的保險會計制度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市場的開放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在不斷完善,但是同時也要看到,任何一種建立完備制度的企業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基礎的不嚴密性,其體系就不可能完備,加之外部環境的變化,會計制度本身當然也是不可能完全沒有漏洞。雖然,新制度的頒布和舊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保險企業的風險問題,謹慎性原則得到了較多的運用。但是,新制度只就保險公司財務會計事項做了原則性規定,財會制度相關內容不全并過于寬泛,而且,新制度集銀行、證券、保險等會計制度于一體,沒有體現保險行業的特色。此外,2002年,為了履行我國入市承諾,加強保險監管,新《保險法》又重新頒布,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保險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組織形式、保險條款費率監管等方面又發生新的變化,比如,在財壽險分業經營上新《保險法》規定,財產保險公司和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同時經營意外傷害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因而保險會計制度又面臨新的調整。筆者認為,保險公司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需要單獨有一個統一的、科學合理的會計準則,制定保險會計準則是符合保險會計規范的發展趨勢,它不是保險企業會計制度細枝末節的修改,而是在系統地把握保險會計個性、保險會計規范發展與變革趨勢以及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因此,當務之急,財政部應在現有的新制度基礎上盡快出臺保險行業會計準則。
參考文獻:[1]財政部。保險企業會計制度[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
[2]財政部。保險公司會計制度[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